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魯迅要表達什麼?

異視角說史


孔乙己是什麼樣的人?我看莫不如說是孔乙己代表著當時的哪一類人?更甚的是,其實,筆者覺得先生筆下的孔乙己,也許還在我們現在這些人之中。

一個人,窮困潦倒不可怕,可怕的是自甘墮落,卻又自顧哀憐,這便是精神上的貧窮,內心裡的窮困。

這種“心窮這人”,不分文化高低,不論貧窮富貴。

筆者認識一人,家境不錯,也念過大學,卻一天到晚的悲天憫人、杞人憂天。天天掛在嘴邊上的就是:“唉,今天真倒黴——巴拉巴拉......”,能買車的時候,嫌棄車貴;沒錢擠公交的時候,又逮到機會就逃票,1元錢的票......。下車之後,孩子嚷嚷著,想要吃塊巧克力蛋糕,他卻摸摸兜,自語道:錢多嗎?不多啊!(多乎哉,不多已!)

孔乙己,是個境遇悲慘之人,早年唸的秀才,考取功名不中,從這裡可以看出,孔夫子早年是家境不錯的,至少能念得起書的人,是不會怎麼捱餓的。

落第秀才也不甚可恥,至少可以靠著識文念字,給人抄書記賬,餬口是不成問題的。可是心窮之人大都心比天高。不想低頭做事,只想仰天長嘆:悲天憫人、杞人憂天。

可要知道,悲天天不知,沒有人會同情一個天天只是喝酒,嘆氣的弱者的,你要向命運低頭,那也沒有人會在抬頭看你。

所以,先生想要表達什麼?答案已經盡在不言中:人窮,可滿志;心窮,志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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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草堂


《孔乙己》是魯迅先生自己認為的最滿意的作品沒有之一。要評價這部作品我沒有膽量也沒有這個能力,這裡只是發表一下淺薄的意見,不周之處多多包涵。

孔乙己是個怎樣的人呢?

首先看他開始的樣子:“身材高大,青白臉色,皺紋中常夾些傷痕”:高大說明他還是很有力氣的,看臉色應該是營養不良,而他哪怕餓肚子也要“排出九文大錢”買酒喝,說明他對前程已經絕望,短暫的麻木已經是他唯一的樂趣和他全部的生活。“他的長衫,又髒又破”:這其實說明他已經不會在意自己穿的是長衫還是短衫,也不會在意自己到底是何種身份!在意的只是那些穿著短衫和乾淨長衫的酒客們,他們都刻意和他保持著距離,排擠他,看不起他。而有人竟然還認為他自命清高,我就問一句任何一個自命清高的人他會十多年不補不洗自己的衣服嗎?

別人對他說話基本都是帶有攻擊性質的,都想讓他難堪或者出醜,這點孔乙己又怎麼會感覺不出來?他說的“之乎者也”,自然不是說給別人聽的,他是在對自己說話!他自嘲自己的境遇,又回憶起之前自己求學的時光,心裡是後悔?是難過?是坦然?是幸福?這些或許都有。那他對“我”呢?他開始沒有想到像“我”這樣的半大孩子也會看不起他,很熱心的教我寫字,最後知道了我的態度,“嘆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他惋惜什麼呢?惋惜“我”已經變成了大人,惋惜他自己實在找不出讓“我”尊敬他的理由。他對小孩子說話又不一樣:彎下腰說話,直起身看豆,一彎一直,不止表現了對小孩子們的尊重,也表現了他的無奈之後站起的尊嚴。

再看他被打折腿之後,又去喝了一次酒,而這一次是最後的一次,他就這麼喜歡酒麼?我覺得這是一次不體面的告別,他不再說“之乎者也”,因為他沒有了勇氣再去回想。他說不要取笑,是因為他真的什麼都失去了,開始在乎自己了。他最終還是欠了十九個錢,而這十九個錢就是他曾經來過這個世界上的證明,當然最後還是被抹去了。

對於他的盜竊行為,我認為這是他對權貴的挑釁,畢竟比書貴重的東西有很多,而書實在是值不了幾個錢,到最後竟敢到舉人家裡去偷竊 ,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覺得這些人配不上這些書!!他偷竊的書絕對絕對不是去賣了買酒喝!

至於魯迅先生要表達什麼?我只能管中窺豹,可能說不到萬分之一,那就是絕大部分人做了一個冷漠殘忍麻木欺軟怕硬的看客,卻去恥笑敢於向權貴挑戰善良寂寞的勇士!!!

好了,擦擦汗。


有心啦老鐵


人生酸甜苦辣,書中自有滋味——感謝關注“四味書”,當初取“四味書”這麼個名字就是得益於魯迅先生的“三味書屋”。行不了萬里路,只能在書中品盡人生的酸甜苦辣。

說回孔乙己。

據說當有人問魯迅在他寫的短篇小說中他最喜歡哪一篇的時候,魯迅的答覆是《孔乙己》,有外國的翻譯者請魯迅推薦自己的作品時,他也是首選《孔乙己》。

很多人認為魯迅的代表作應該是《狂人日記》、《藥》這種批判意識很強烈的作品。其實按魯迅自己的觀點來說,他對自己作品的評價是“從容不迫”,他一再強調人的生活要有“餘裕”,不能“不留餘地”,《孔乙己》寫的有節制,含蓄,代表了魯迅的“從容美學”。

《孔乙己》其實只是在從從容容的講一個故事,魯迅家鄉的小酒館裡一個既普通又特殊的酒客的故事。“原來也讀過書”,沒有考上秀才,“又不會營生”,最後潦倒一生。

這是一個看來可笑,細加品味又相當可悲的讀書人的故事。

小說始終貫穿一個“笑”字,看客的嘲笑,孔乙己自己無奈的苦笑。“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孔乙己已經失去了一個“人”的獨立價值,在人們的心目中他是可有可無的,他的生命唯一的價值就是成為人們無聊生活的中的笑料,甚至他的不幸也只是成為人們的談資。

小說的結尾魯迅用矛盾的詞語講述“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誰也不關心,誰也不在意,但是留下的問題是:這樣的結局是誰造成的呢?

孔乙己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呢?

他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人,他不肯脫下破舊的長衫因為那是身份的象徵,他一直反覆強調自己是“讀書人”,這也是孔乙己的悲劇所在,我們同樣要問:這樣的悲劇,難道僅僅屬於孔乙己自己一個人嗎?

魯迅先生的作品,越是細讀越能讀書不一樣的味道,即使過去了一百多年......


四味書


孔乙己是一個讀書人。沒有考中功名的讀書人。最後落得要飯,也不放下讀書人的清高。

孔乙己受的教育是孔孟教育。人生追求的目標是做君子。很有名的一句話是“君子固窮”。君子窮困潦倒,也會守住君子之道,不會胡作非為。孔乙己的內心是善良的。自己雖然很窮,買了一點茴香豆。但是,還能給小孩一點。

可以說,孔乙己是封建科舉考試製度下的產物。孔乙己的悲慘命運是科舉考試帶來的。孔乙己混得連那些靠賣力氣吃飯的都不如。孔乙己本身身材高大,如果,不去考什麼功名,靠賣力氣吃飯,也許混得還不錯。都是孔孟思想那些頑固的東西束縛了人的思想。

如果用現在人的眼光看孔乙己。孔乙己是一個有道德的人。如果,人人都像他那樣,窮也不亂幹。社會就會很太平。孔乙己絕不會,你幫了他,他還會反咬你一口。

現在的人追求的是錢,而不是道德。做人的根本是道德。道德的根本是孝敬父母。由孝敬父母,產生出來的仁愛,推廣到天下,天下就會得到大治。

現在的人,為了錢什麼敢做。人與人交往總會防著對方。彼此是不信任的。有什麼風吹草動就會互相猜忌,變得人心惶惶。這都是失去孔孟教育,不追求做人,追求錢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要學國學的原因。


校外老師


【魯迅研究類話題】

彥涵木刻作《高中文選》封面(合江省教育廳1946年10月1日於佳木斯市編訂;其時,李又然化名李則藍,最早為中共中央東北局派駐合江省文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合江省立聯合中學副校長,參與教材審定)。

李又然:《孔乙己》淺釋初稿之一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長到十文,——靠櫃檯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還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裡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第一段)

魯鎮在紹興,紹興產酒,又好又多又便宜,因之人在魯鎮進酒店,雖則不比吉林人上江沿(不花錢),也還不算怎樣的浪費和奢侈,有如紹興婦女,窮苦買不起首飾的,頭髮上也能斜插幾多清香玉色的蘭花,增加女性側面美,就因為這高潔的花在別處名貴之至,是一種盆景,供養在寢室和客廳(叫做“芝蘭之事”)有的地方恐怕只能從國畫和女子的名字上看見,可是在出西施的紹興呢,這花竟像貧窮而美麗的姑娘,到處生長,把紹興造成“芝蘭之事”。

雖然如此,沒有喝不醉的酒,也沒有不要錢的酒店,而在舊社會一如在賭博場,你錢多能輸地位高,錢少,別的東西就多了:困難多,麻煩多,越少越好的東西(譬如說憂愁)多,不要的東西偏有,一句話,種種不如意,——舊社會不合理。我們看,一樣花錢買酒喝,一樣的錢,有時做工換來的血汗錢,可是酒兩樣:你的酒裡掌櫃要潺水,因為你出不到十幾文,喝也就只能靠櫃外站著風裡喝。只有長衫主顧才有資格踱進(被請進)店面隔壁的房間裡,要酒又要菜,慢慢地坐著喝。

《孔乙己》第一段主要就是寫這兩種喝酒的人。他們身份不同,服裝不同,喝酒的氣派也截然不同。舊社會處處“誇耀”它,不平等。

兩種喝酒的人喝酒的原因也兩種。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累了,只花很少幾個錢,買一碗酒,靠櫃外站著休息一下,下午、明天甚至夜裡在做工。他們休息也站著,是辛苦的,只喝一碗酒完全應該。(紹興就不像燒酒,是溫和的,酒量好的可以連喝幾碗,可是做工的人窮,就只能喝一碗了。)他們之間也有剝削學徒和僱工的工頭之類,但是剔開這些東西不算,絕大多數就都是名副其實的“短衣幫”一勞動者了。

穿長衫的先生們呢,喝酒是坐著的,不喝酒的時候大都也坐著,他們不做工,——這倒身份高架子大了,在舊社會。

他們坐酒店是消磨時間,無聊就聊天。“莫談國事”——不問政治,便幸災樂禍揭發他人的隱私。他們坐在酒店裡面,對於酒店掌櫃是可尊敬的重要人物;可是世界上的人並不都開酒店,於是他們,一到酒店門外大都就該是另外的人了,未必都還是可尊敬的,因為他們之中有正常職業的固然也有,也有酒店以外都值得尊敬的人,到底不是蒼蠅,任何哪個都可以代表全體,但是他們之中更多的是寄生蟲、破落戶、地頭蛇、自命清高的、兇險的催租者、幫閒的、奴隸總管、訟棍⋯⋯

《孔乙己》第一段寫的就是這喝酒的兩種人。靠櫃外站著喝的短衣幫,這是一種;另一種:長衫顧客,——踱進飯店隔壁的房間裡慢慢地坐著喝。

開頭就寫身份、服裝都不同、喝酒氣派也不同的兩種人,是先造成顯明對照,給讀者深刻印象,好像喝酒的人就只有這兩種了,不再有第三種,而後偏引出“站著喝酒、穿長衫的唯一的人”,讓你從作品中看著他被鬨堂大笑,要你在舊社會的現實中決定一種態度:到底參加這鬨笑呢,還是同情憐憫他——你在周圍看得見的孔乙己這樣的人?!

這樣的人不但魯鎮有,別處也有,甚至很多地方都有,至今還有,此地就有,所以孔乙己相同阿Q,也是典型!

先兩種人對照,再兩種人合起來一齊對照一個孔乙己;單獨一個孔乙己又來對照兩種人。——真是錯綜複雜其實簡單明瞭:孔乙己是唯一孤獨的多餘的人。

他是短衣幫,因為也站著喝;可是穿長衫又不是短衣幫。不是短衣幫,穿長衫,那麼是長衫主顧了,也實在是主顧,因為他也給錢,而且“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又明明是長衫,雖然“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但是這件長衫不闊綽,只能踱進破廟和墳墓,這個主顧永遠站著喝,儘管品行最好也就不是長衫主顧了。

兩種人裡總得算一種,孔乙己到底算是哪一種?兩種都是都不是,就只好算他“唯一的人”了。

通過孔乙己這個形象,偉大的魯迅用他的劍似的筆刻畫了已經死去和還在站著的孔乙己型的人群的無比的孤苦、寂寞、悽清;可憐又可笑,可笑更可憐⋯⋯

但願這樣的人不再生出來——假如天生有這樣的人!但是他們也是舊社會罪惡環境所造成,所以我們必須改變這環境,剷除它所遺留給我們的一切罪惡,來建設新民主主義新中國!

魯迅的筆是劍,他守護人民事業,寒光四射,最鋒利,最冷;最冷,因為從熾烈的大火——最高、最深、最持久的熱情中錘鍊過來。

(假如我們不從這對人民事業最高、最深、最持久的熱情中來學,只學那“冷”,錯以為就是魯迅筆法了,——假如不幸真這樣,那麼我們所能揮舞的將只是一支鍍銀的木劍。)

這個“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後來也慢慢地坐著喝過一次。

但是他這“坐著”是腿被丁舉人打斷了站不起來了,只能“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著”,不是坐在店面隔壁的房間裡,是坐在地下,——丁舉人的兇狠抬舉他,打斷他的腿,給他安排好這個座位。

從此他就不再“站著”,可以“坐著”了,也能“慢慢地”了:“慢慢地”,“坐著用這手⋯⋯走去了”,而旁人還在說笑!

也不再喝酒,這個孔乙己!也不再“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什麼都免得了了,因為“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而——“沒有他,別人便也這麼過”著說笑的日子!

魯迅先生對孔乙己的同情是深的,他憐憫他是“唯一的人”,找不著任何一個朋友,連狗都沒有跟著的;假如他也找著了同伴,那就只有拿根柺棍了。但是腿被丁舉人打斷,要使柺棍也不能了。在人裡面,他每種都是都不是,“都是”因為他到底是人,至少喝酒也是人做的事情,腿被打斷也是人受的恥辱和痛苦;但是他是“唯一的人”所以又“都不是”了。

他是“唯一的人”所以憐憫他,但是遠比這憐憫更深更迫切的,是希望:請你不要隨便取笑孔乙己這種人,這是一;二呢,但願他是最後一個這樣的“唯一的人”吧,——不但是魯鎮的唯一,而且在全國範圍內範圍外都唯一,不但過去而且永遠唯一!

這該是魯迅先生寫孔乙己的動機吧?!

孔乙己!我們同情中否定你,否定中同情你,因為你們明明也是舊社會的犧牲品。——否定和同情也都為要更徹底急速地摧毀舊社會。而假如在新社會遇見你們我們還要造成條件,想種種辦法來爭取、團結、改造,而不是說笑⋯⋯

彥涵為《阿Q正傳》《孔乙己》作插圖。


李蘭頌


魯迅這孫子筆下都誰是正常人?蘇軾和佛印辯佛機,說對方留給自己的印象,佛印說我看到了一尊佛,蘇軾說我看到一泡牛糞,佛印微微一笑念聲阿彌陀佛不吱聲了。蘇軾洋洋得意,回家給妹妹說了,蘇小妹說哥你輸了,心中有佛看誰都有佛性,心中有屎,看誰都是屎!

民族魂婊子魯迅撐死了也就心中有屎那個檔次,再好也看不見,沒有上升餘地。

心中悲苦惡毒扭曲,它的筆下必須比它更慘才如它意,恨人有笑人無,說大話使小錢,用它自己的話說就是【語言上的巨人行動上的侏儒】。

諾貝爾賞金提名鬧劇,民族魂婊子魯迅丟人現眼,人家僅僅客氣一下表示親近而已,民族魂婊子魯迅自作多情不算,居然諾貝爾賞金委員會領導人附體一般評價另外一個諾貝爾賞金提名者說【梁啟超自然不配】!我就想問問民族魂婊子魯迅,哪來的逼臉評價同樣是諾貝爾賞金提名者!你以為自己是什麼身份?

錢鍾書先生鄙夷的說【狗一類的東西照什麼鏡子】!

小說新編裡【鑄劍】好容易出了個正面人物俠客,民族魂婊子魯迅怎能放過出風頭作秀的機會?明明是配角硬是強行加戲加碼把戲搶過來,宴之敖者也就是民族魂婊子魯迅筆名,在小說裡呼風喚雨無所不能,人頭割下還能在沸騰的湯鼎裡跳舞???窮逼怕是沒見過火鍋裡翻滾的肉丸子吧!民族魂婊子魯迅智商也就那逼樣,三顆腦袋眉間尺煮的時間最久,王的腦袋和俠客腦袋煮的時間最短,居然所有人都分辨不出來,湯鼎裡沸騰的是硫酸還是王水?


咆哮萬里撲龍門


在魯鎮,穿長衫的都是踱著步子進鹹享酒店坐著喝酒,穿短衣的(非長衫)則在櫃檯邊花幾文錢要杯酒站著喝;而孔乙己則是唯一的一個既穿著長衫又站著喝酒的人。孔身上的長衫已多年沒有換洗,既髒又破,但仍捨不得脫下(對孔而言僅此一件,可見已十分貧困潦倒),也不願脫下,因為長衫是他秀才身份的標誌,再加上他言必出“之乎者也”,一個極度貧困潦倒的而又極度死要面子的窮酸秀才的形象展現世人面前。魯迅刻畫孔乙己這一人物形象及其生活結局,其主旨,一是受封建八股文教育之下把本可以通過正常勞作生活的人變成一個四體不勤而又瞧不起勞動人民(短衣幫)的廢人;二是深刻揭露了封建社會及其教育制度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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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生性尖酸刻薄,但也算識時務者,對於袁世凱孫中山蔣介石這些大人物,他是不敢造次的。對於國際友人像騰野先生之類,亦是敬愛有加,就是對日籍的嫂子,也格外關注,以至於其洗澡時也放心不下,並鬧出了笑話,引起了兄弟的不快。當然,魯迅是不在乎兄弟情分的,老死不相往來也不惜,而孔乙己這篇小說,據說魯迅先生自我感覽甚好,的確,都是讀書人,都是鄉村小鎮出身,你看他活得多麼光鮮亮麗,孔乙己,就是個笑話,就是垃圾。站在成功人士的角度,俯視那落魄的文人,自是驕傲與愜意。然魯迅筆下潦倒墮落者,當然不止孔乙已,像祥林嫂,虎妞這些底層人物,都是些見不得人的可憐蟲。今人給先生找了一個很光冕的說辭,他揭露了一個罪惡腐杇的舊世界,我也循著這樣的思路去領會,實在是找不到靈感,慢慢也就明白了,魯迅先生不也生在那個年代嗎?他卻不曾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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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讀得《孔乙己》和現在讀得孔乙己不一樣。

《孔乙己》這篇小說我很喜歡。初中時候讀這篇,老師、教輔什麼都都說這是批判封建科舉制或者說孔乙己是被封建遺毒的八股文毒害之類的。那時候我也是這麼認為的。

但後來學了很多文學理論,文學分析以後發現,《孔乙己》這篇文章哪有這麼簡單。如果說《范進中舉》是批判落後科舉制我可以理解,但如果說《孔乙己》這篇文章是那我就不完全贊同,因為這個結論站不住腳,至少通過文本站不住腳。孔乙己因為科舉不第淪落至此就是科舉制毒害?那總有科舉落第的人,他們怎麼辦?更何況還有那些穿長衫坐著的人,他們被科舉制毒害了嗎?再者,是落後的科舉制把孔乙己變成四體不勤的窮人的嗎?也不是,因為孔乙己本來可以抄書掙錢,但他懶惰。所以我個人認為這篇小說和科舉制有關,但關聯不大。

那這篇小說究竟表達什麼?我個人認為,《孔乙己》這篇小說批判了包括孔乙己在內的所有人物,批判了上個世紀初那個時期的冷漠與惡毒。而表達和承載這些冷漠惡毒的就是一個肉身的孔乙己。

先來看孔乙己,孔乙己這個人有沒有毛病?一定有,但我認為他的毛病不在於他的迂腐,而在於他的懶惰和偷竊。順便提一下,很多人都把孔乙己的茴香豆拿出來說事,說孔乙己會寫四種寫法是一種迂腐。這種說法我反對,會寫四種寫法和迂腐沒有必然的邏輯關係。反而恰恰證明了孔乙己的專業性。就像當初世界文化課上老師跟我們說,歐洲有些神學家研究一根針尖上站幾位天使,我們都鬨堂大笑,但老師反而笑我們幼稚,這是他們的專業,既然是專業,就必須有專業性。孔乙己也一樣,他學古文,就必然要學到這個地步,他要是學不到這個地步,我反而會看不起他。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四種寫法當然沒用,但蔡元培先生說得好:有用無用,存乎其人也。孔乙己這學問上不僅不迂腐,反而很可愛,孔乙己可恨的地方在於他的懶惰和偷竊,明明可以靠抄書度日,卻懶惰不想動。至於偷竊,這無從辯白,不管偷什麼,都是偷竊,孔乙己居然還迂腐的認為竊書不算偷。但相比偷竊,孔乙己有一個明顯對立的優點,賒賬準時還清。這點和竊書很矛盾,這種矛盾恰恰說明孔乙己把道德刻在了腦袋裡,單這一現象就能寫一篇一萬字的論文,筆者現在不贅述,各位讀者朋友可以自行思考。孔乙己是可惡的,但他也同樣可愛到了骨子裡。

如果說魯迅先生這篇文章只為了寫孔乙己,那我們肯定是低估魯迅先生了。我認為,魯迅先生把孔乙己樹立成了鏡子,把那個環境里人的冷漠惡毒統統照了出來。魯迅先生批判了包括孔乙己在內的那個環境的所有人。

第一當然是隻算賬的掌櫃,掌櫃每次出現基本都在算賬,這就很能說明問題。其次是那些嘲笑孔乙己的人,那些認為孔乙己每到店裡就讓“氣氛快活”的人,嘲笑孔乙己成了樂趣,但我們捫心自問,那些人究竟比孔乙己強多少,他們憑什麼嘲笑孔乙己,如果孔乙己不穿長衫,他們一定不會這麼嘲笑。孔乙己固執地不穿底層民眾的服飾,卻因自己的不如意而被底層民眾嘲笑。這種嘲笑的背後是讓人驚悸的惡毒,而不是“快活的氣氛”。劉意青老師曾說過為什麼喜劇讓讀者笑,因為讀者自認為可以比劇中人做的更好,這背後是一種驕傲,就像讀者讀《堂吉訶德》一樣。孔乙己被嘲笑是因為包括文中的“我”在內的所有人從孔乙己的不幸身上找到了優越感,我個人認為這種優越感是可惡的。

文中還出現了一個丁舉人,我之前一直在想,丁舉人的意義是什麼,孔乙己為什麼偏偏不偷丁掌櫃,不偷丁縣令,偏偏偷丁舉人,還被丁舉人的家眾打斷了孔乙己的腿。我們做一個設想,如果孔乙己中舉而丁舉人沒中是什麼結果,那就變成了孔舉人打斷了小丁的腿。這樣一想,效果就出來了,丁舉人分明是孔乙己對立的影子,他倆的區別就在於誰執掌了力量,有力量的打斷了沒有力量的腿,這最正常不過了。那麼孔乙己的竊書就不僅是竊書,而是一種隱喻,一種孔乙己要通過讀書的方式獲取力量的隱喻,而這種盜取丁舉人力量的方式給孔乙己招來了斷腿之災。這裡的深意根本不是什麼竊書被打,而是在領域上的成王敗寇。打斷孔乙己腿的根本不是丁舉人,而是成王敗寇的社會現實。

在孔乙己生活的環境中,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每一個人物都像一位劊子手,而面臨這些劊子手的是孔乙己沉重的肉身。相比這些人物,孔乙己雖然可恨,但確實唯一可愛的,我們很多讀書人都能在孔乙己身上找到自己的一點影子。

我不止一次在想,這樣的成王敗寇,這樣的冷漠,這樣的嘲笑諷刺,這樣可惡的優越感。魯迅先生真的只是在給我們描寫那個遙遠的二十世紀初的時期的環境嗎?


sumr849


就是傳說中“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社會環境下的“高等人”。不過……社會環境變了,階級性也轉變了,孔乙己是屬於舊中國封建社會讀書人的寫照,他的結局和境遇就是舊中國在世界“這個大環境下”的寫照。諷刺封建,諷刺愚昧,諷刺舊社會的階級結構。孔乙己給人的印象就是:自命清高(前面說的,自以為自己是高人一等讀書人)PS:這裡的“讀書人”不是現在的讀書人,而是封建社會里讀聖賢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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