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誓詞有一句“誓死效忠總統”而且華盛頓本身就是陸軍總司令出身,美軍和總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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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肯定沒有誓死效忠總統這句話,而且現代民主制度建立的原因之一就是取消了誓死效忠總統這句話,

民主制度就是指政府由人民選舉產生,各個候選人對於執政地位的爭奪唯一依靠的就是選票數量,也就是民意,如果軍隊誓死效忠總統,那還要選舉幹嘛?在位的總統必然會利用軍隊千方百計阻撓選舉,打壓候選人,

因此,民主制度是一套嚴謹的制度設計,為了防止獨裁和操縱選舉,軍隊和財政大權必須得由集體掌握,也就是議會掌握,比如美國議會掌握政府財政預算的審批權,議會也掌握宣戰權,美國總統只有部分軍事指揮權,在民主國家軍人不許干政,只效忠憲法,為了防止軍人干政,美國也設計了許多制約條件,比如國防部長由文官擔任,

恰恰是軍隊效忠憲法,政治中立,保證了美國民主制度的有序運轉,尼克松水門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尼克松命令特工竊聽競選對手,為自己選舉服務,事情曝光後尼克松被迫辭職,因為尼克松嚴重侵犯了美國民主制度的規則,雖然特工不是軍隊,但是原理是一樣的,就是包括政府特工在內的國家資源只是效忠憲法,不是效忠總統個人,

與之相反,世界上有許多有選舉之名無選舉之實的偽民主國家,就是因為軍隊效忠個人造成選舉形同虛設,人民的民主權利並沒有得到充分行使,


萬事皆空70


不知道提問者看的哪個版本,感覺很穿越。貌似在21世紀的今天,除了個別的有特色的政體和君主立憲制國家,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會把“效忠”某個具體的領袖作為公開誓詞的。

目前能查到的,美軍誓官版的英文內容是“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翻譯過來大概是:我向美利堅合眾國國旗及其所代表的共和國宣誓效忠,這一上帝庇護下的國度不可分割,民眾享有自由和公正。

早在殖民時代,1620年,在顛簸的五月花號上誕生的《五月花號公約》,就已經把契約精神注入了新大陸的血液中,並逐漸形成了美利堅的民族傳統。

到了獨立戰爭後,華盛頓拒絕做國王,也不當終身總統,這為美國總統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制度做了典範,也再次實踐了美利堅所追崇的“契約精神”。

同一時期的美國憲法規定:不得向任何個人宣誓效忠。

英國的羅素稱讚道:“美國之所以強大,就是因為美國人民不是效忠個人而是效忠整個民族,捍衛公民自由與獨立,不搞個人崇拜。這使得……軍人承擔保衛憲法國家的責任,不是愚昧、空洞地愛國,而是有民主價值選擇地愛國。”

所以,美國人從小就被教育,任何人都不代表絕對權威、任何人都不會保持絕對正確和絕對的至高無上。宣誓效忠某一個人,在這種氛圍下,那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兒。

再說美國總統與軍隊的關係。

美國總統是美軍最高領導人,但不是直接領導人,要通過國防部和參謀長聯席會議等渠道指揮海、陸、空三軍及海軍陸戰隊。宣戰權屬於美國國會,美國總統要使用軍隊必須通過國會的批准。不過也有例外,比如:美國海軍陸戰隊,總統可不經國會直接動用 。

總的來看,軍隊的調動、部署、宣戰等重大決策,總統一個人說了都不算,真正擁有這個權利的主要是美國國會。國會不僅控制著軍隊的調度權和軍費,還能夠駁回總統提出的戰爭申請。總統想要部署軍隊和達成戰爭目標就必須獲得國會的授權,這是美國建國之初,為了防止出現總統獨裁的情形,特意設立的制度。

而且,美國國會跟總統歷來也不是那麼和諧,所以才有了數次美國政府“停擺”的事件。比如今年初,在邊境牆問題上,特朗普就以關閉聯邦政府威脅國會(主要是民主黨人士)通過預算法案。導致美國政府陷入了長達一多個月的“關門停擺”狀態,破了歷史紀錄。

總之,美國總統可以提出他的想法和計劃,最終能否實施取決於可不可以被國會通過。只有獲得國會批准,才能成為正式簽發和執行的總統令。所以我們經常能在新聞上看到美國參、眾兩院激烈討論總統提案的情形。

要說效忠國家元首的國家,二戰中倒是有兩個典型。

比如,1933年1月30號,整個柏林幾乎萬人空巷,高喊著:一個元首;一個政黨;一個民族,去投一個人的票——阿道夫·希特勒。

希特勒上臺組閣後,洗腦和效忠思想開始從娃娃抓起,學校道早安的歌曲《上帝祝福你》都被替換成了《希特勒萬歲,萬萬歲》。上課前師生都要互相行納粹禮,高呼口號。週而復始的各種效忠活動,讓他們自然而然的感覺——“希特勒就是德意志民族的上帝,只有元首和他的納粹黨才是唯一能夠救贖自己“全能的神”,無條件地忠誠並愛戴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是自己的崇高的義務和責任,對此有任何的懷疑和動搖都將是民族和國家的敵人”。在戰爭的最後階段,被洗腦的廣大群眾,也如同被打了雞血一般,抱著”要麼生存,要麼毀滅“的心理,堅持死戰到底....

這才是真正的誓死效忠。

還有,小鬍子的死對頭大鬍子,在蘇聯軍民心中也是神一樣的存在。戰場上,蘇軍衝鋒時候都情不自禁的高呼:“為了蘇維埃,為了斯大林……”然後烏拉烏拉的玩命打。蘇聯軍民英勇就義時也要留下一聲吶喊:“斯大林萬歲,蘇維埃萬歲...",比如著名女英雄卓婭,在高呼口號後英勇就義。

事蹟傳到莫斯科後,她的效忠對象——偉大領袖斯大林同志,震怒了..親自給西方面軍下了一道特別命令:遇到絞死卓婭的德軍第197步兵師第332團任何官兵,就地槍斃,絕不接受他們的投降。

這都是70多年前的事兒了,現如今,還能把國家元首當神靈一樣宣誓效忠的,估計也就剩下咱們東邊的鄰居了。

本人文章一律原創,拒絕他人抄襲、任意轉載,如遇到類似“白鹿野史”、“堅持不懈創作的人”這種全部照抄者,一定投訴到底!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美國三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分立。總統是行政權的代表,可以提名幾千人出任各種職位,組建一個龐大的官僚機構。有的職位需要國會批准,有的不需要。而從軍事上,總統是美軍的總司令,不通過國會授權可以動用海軍陸戰隊。


韜聞韜問


無知不是你的錯,混淆視聽就是無恥了。美國軍人誓言只有效忠憲法,服從總統和指揮官的命令。依據美國憲法總統是三軍總司令。團體的任何誓言中不能要求效忠個人或團體,否則是違法憲法。


奧蘭多158


華盛頓反對效忠個人,反對個人崇拜,美國軍人只效忠憲法與人民,華盛頓交權於國會,防此獨裁者出現,全民擁有武裝自衛權力,所以美國從開國到現在均允許百姓擁有槍支彈藥,為了維護憲政體制,可以拿槍起來戰鬥。

美國三軍從來不忠誠於總統,而是忠誠於國家及人民。


隨雨飄渺


美國的軍人和民眾感覺太不懂得愛國主義是什麼內涵,你的心裡怎麼可以只有總統?難道你的心裡沒有黨嗎?沒有黨怎麼可能有總統?總統不是代表黨的嗎?不管是一黨還是兩黨,你總得把黨擺在第一位吧?雖然在喊口號的時候喊“民主黨萬歲”,“共和黨萬歲”,這多少有點麻煩,可你心裡沒有黨這是絕對不正確的。


用戶62966674772


問題本身就胡說八道。美國的士兵甚至有權拒絕上級的命令,事後可以去軍事法庭為自己申辯。同時美軍從來不鼓勵無謂的個人犧牲。他們鼓勵的是強悍又聰明的士兵,是王牌。戰俘投降也從來不是醜事,只要可以活著回來,如果戰俘期間沒有做什麼特別羞愧的事情,回來可以成為英雄。


jimmy146057076


美軍的指揮權在總統,但軍費開支劃撥的決定權在國會議會,美軍具體軍務又由參謀長聯合會議主席主持會議決定,總統是公民用票選的,總之,美軍是納稅人、美國公民的軍隊,絕不會槍口對內對美國公民,沒有死刑。


獨耳聾1


網絡時代,洗腦不易啊


微風小禪


想說什麼就光明正大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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