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後擅離現場留親屬處理,是否屬肇事後逃逸?

cles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一定不要抱有僥倖心裡,為了逃避處罰而逃逸。應該勇敢面對,根據事故現場的情況選擇合理的解決方式。如果只是沒有人員傷亡的十分輕微的交通事故,比如輕微的刮蹭,這時候可以選擇雙方協商解決。如果責任在你這一方,可以給對方几百塊錢讓對方自己去修補。這種情況下,最好不要報保險。一方面,保險處理的流程較長,會花費你很多的時間。另一方面,如果報了保險第二年續保的話保費會相應的增加,反倒會得不償失。如果有人員傷亡,一定要第一時間撥打救援電話,並留在現場等待處理。

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留親屬在場處理,是否屬肇事後逃逸呢?如果交通肇事後,為了逃避防止自己被追究責任而逃離現場,甚至留親戚在現場頂包的話,就構成逃逸。按照法律規定,會承擔更為嚴重的法律責任。如果交通肇事後,對方親屬在現場且情緒比較激動,如果此時不離開現場可能會被對方親屬毆打。為了保護自己,留親戚在現場處理,自己去公安機關說明情況的話,就不屬於逃逸。

總之,事故發生後一定要勇敢面對,理性處理,時刻把對方和自身的人生安全放在最優先的位置。


榨汁小二郎


這種情況不能簡單滴說是否屬於逃逸,而要根據其他情節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肇事者為了逃避責任離開現場,致使交通事故無法查明的行為,可認定為肇事逃逸。

具體地講,有以下八種情況:

a、明知已經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事故現場的;
b、自以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離開事故現場的;
c、肇事者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但報案後不在現場聽候處理,棄車離開又返回致使情況無法查明的;
d、肇事者將傷者送到醫院,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e、肇事者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留下的是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並離開醫院的;
f、肇事者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g、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h、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本案,如果本人無酒駕、醉駕、無證嫌疑,離開現場有正當理由(例如籌款),留下正確的聯繫方式能隨叫隨到的,一般不會認定為肇事逃逸。但如果本人有酒駕、醉駕、無證嫌疑,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離開現場,且留下的是假姓名、假地址、假電話,或者留下的聯繫方式是真的但聯繫不上(例如故意不接電話),這種情況可能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淮北日月升


個人認為,交通事故出現後,肇事者是絕對不能擅離現場的,更不能將親屬留下來代替自己處理肇事後的事宜,自己歸自己,親屬歸親屬,如果自己執意要這樣做的話,那就是間接地想推卸責任了,但不算逃逸。

對於間接推卸責任者,仍要追究其中的責任的,並視情節的輕重予以處罰。尤其是在責任認定書還沒有正式確定時,更不能擅離現場,不然對現場取證會有一定的難度。只有完全認定了責任之後,肇事者才能正式離開現場。這對受害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必須保護好現場的證據,便於最後現場取證和斷案定奪。

但如果是特殊情況,導致肇事者不得不擅離現場去救人的話,那就需要去區別對待了。因為救人要緊,以先救人為主,所以只好暫時拜託親屬代替自己守住事故現場,作臨時代理。

但如果人救了之後,仍將一切事宜交給親屬來處理的話,那就不合交通法規了。受害者可以直接將肇事者起訴到人民法院,然後由人民法院來做最後的定性與判決。但仍會以交警出示的責任認定書為準。

因此司機在出現交通事故後,任何人都無法替代肇事者本人,而肇事者本人又必須無條件地去承擔相應的責任與後果,這樣才合規合法。

在此提醒肇事司機,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後,自己一定要正確對待。做到既不擅離現場,也不脫離現場,更不逃逸現場。對自己有利,對他人更有利。

記住:交有交規,法有法規。若要違規,必遭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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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青水秀167193282


肇事逃逸明確被界定成,為逃避刑責而離開現場。

根據一些司法解釋,有的離開現場的情況不屬於逃逸。具體是個很複雜的問題。

至於是否酒駕毒駕問題,肇事者沒有自證清白的義務,因為證明有罪的責任在公訴機關。證明不了就會疑罪從無。但是,民事那塊認不認定逃逸又是另一套標準。

一般問這種問題,想問什麼😇😇😇

只能說,實務中,確實也有少數躲避檢測離開現場又沒被定逃逸也沒被定酒駕的情況,但是基本是機緣巧合加有人指點,難度較大,能不試就別試了。


冷眼笑看小丑舞


文中說的是擅自離開,看怎麼定義了,一般車禍後司機和120一起送傷者去醫院這個問題不大。去年親歷,車禍後打120和傷者去醫院,交警勘察完現場後去醫院找的我,然後在醫院對雙方進行抽血,晚上的時候去交警隊做的筆錄,駕駛證行駛證當晚還給本人,車輛扣留並開具扣車憑證,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整個事件並未涉及到本人“逃逸”問題。


shmilyx916



何明1980


是這樣的,我的觀點是,在如果肇事者有急事處理的前提和警方協商,然後又已經過多方檢驗,沒有酒駕,沒有販毒,以及沒有其他違法行為的話,留親屬處理現場情有可原。


廣西弼學教育


我認為:既然在現場留下了親屬,就不算“擅自″吧。


和風細雨


不逃逸最好,配合處理,


打狗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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