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借貸:同學聚會借給同學3萬,最後反欠同學320萬

原標題:失控的借貸:同學聚會借給同學3萬,最後反欠同學320萬

失控的借貸:同學聚會借給同學3萬,最後反欠同學320萬

“揚子晚報”微信公號3月27日消息,大學同窗的情誼,是人生中比較真摯的感情。然而一次同學聚會,卻讓經商事業有成的袁先生和李先生成了一對冤家。

袁先生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過去近3年時間裡,今年37歲的他一直成天被恐懼籠罩,事業一落千丈,甚至連親戚朋友都對他退避三舍。而打開“潘多拉魔盒”的,是他參加的一場大學同學聚會。

袁先生說,這場聚會,他聯繫上了老同學李先生(化名),他借給李先生3萬元,不想後面發生的事卻始料未及:他還給李先生300多萬,現在竟然還“欠”對方320萬元。他目前已經向警方報案,認為自己陷入了老同學驚心設計的“套路貸”。

這場錯亂的債主、欠債人關係到底是如何換位的,另一方當事人李先生是怎麼說的呢,事實真相到底是怎樣的?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雙方當事人。

大學同窗聚會邂逅老同學

後面的一切從借錢開始

“應該說在這之前我都是比較順的,同學或者朋友之間,扯上錢就不好了,真的後悔死了。”袁先生對紫牛新聞記者回憶說,他在南京上的大學,2004年畢業後,在一家研究所上班,2008年辭職出來創業。那時,他瞄準了乾燥劑、脫氧劑及冰袋這塊市場,憨厚誠實的他,很快就有了一批交心的客戶。彼時,袁先生月入四五萬元,雖然做生意佔壓的資金量比較大,但他的小日子也過得挺不錯。

“大學幾年,我其實跟他的交集並不多,畢業後也沒怎麼聯繫,不知道他幹什麼營生。”袁先生說,大約是在2016年年初時,大學同學有過一次聚會,他才和李先生把酒言歡,李先生知道了袁先生開了一家公司,生意做得還不錯。而袁先生則聽李先生講他到連雲港搞過土方工程,還放過高利貸。

因為兩人並無業務交叉,自這次聚會後,沒有再聯繫過。沒料到,幾個月後,李先生打電話給袁先生,稱自己手頭緊,想跟他借3萬元錢。“說實在的,我們做生意的,佔用資金量大,說有很多現金在手上那是不現實的。”袁先生說,當時自己並沒有答應李先生,推託了幾次後,礙於情面,他分多次通過微信和支付寶幾千元幾千元地借給李先生3萬元錢。

沒多久,急著等錢用的袁先生催著李先生還錢,但李先生稱自己現在沒有錢還。袁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數次催過之後,李先生說可以幫他在第三方借錢供他應急。“因為急等著錢用,當時想也沒想就答應了,當時約定的是短借,一般是15天或者20天左右,比如借5萬還7萬。”袁先生說,不久後,李先生分幾次把3萬元錢打給他了,說是從第三方借的錢,利息非常高,年息30%多。緊接著,是李先生催著袁先生還錢,這一次,因為沒能如期還上,結果本金加利息滾上一滾,袁先生原本借出去的3萬元沒有要回來,還作為利息被李先生衝抵掉了。

“當時說了,本金沒有還上,就先還利息,他就說用我借他的3萬元還利息,反正這3萬元就這樣抵掉了。”袁先生說,他沒想到這僅僅是自己噩夢的開始。袁先生:先後借了115萬元

前前後後還了300萬元

失控的借貸:同學聚會借給同學3萬,最後反欠同學320萬

“因為生意需要,我也要拆借些資金運轉,他說從他那裡拿錢方便,我想是同學,應該不會坑我,於是就不斷從他那借錢。”袁先生說,他太相信同學情誼了,李先生也確實能借他錢,但借錢與還錢之時,袁先生沒有記過賬,反正李先生讓他還多少他就還多少。糊里糊塗中,沒想到後來窟窿是越搞越大,他這才慌了起來,趕緊到銀行打了自己跟李先生的資金往來流水。真是不打不知道,一打嚇一跳!

紫牛新聞記者從袁先生提供的往來資金明細看到(轉入為李先生借出的錢,轉出為袁先生還的錢),李先生通過微信向他轉賬22180元,通過支付寶轉賬733100元,通過中國農業銀行轉賬392300元。時間跨度為2016年6月18日至2019年1月23日。根據這個明細表算下來,袁先生在這約3年的時間裡,共向李先生借了1147580元。

失控的借貸:同學聚會借給同學3萬,最後反欠同學320萬

借了近115萬元,那麼袁先生又還了多少錢呢?同樣,紫牛新聞記者從袁先生提供跟李先生的資金流水來看,他通過微信轉賬對方92688.88元,通過支付寶轉賬408700元,通過農業銀行轉賬1883500元,通過工商銀行轉賬465000元,通過光大銀行轉賬160000元。合計下來,袁先生先後向對方轉賬還款3009888.88元。

起因是向自己借3萬元,沒曾想,出借的錢搭進去後,袁先生又向李先生借款約115萬元,還款約301萬元。“反正這中間是借了又還,還了又借,基本上都是短期借款,他說是從中間人那裡借的,利息比較高,我就相信他了。”袁先生說,這些錢都是李先生通過微信、支付寶或者銀行卡直接轉賬給他的,至於李先生是不是真的向第三方借了錢,再轉借給他,他還真不知道。

如果僅僅是還這麼多也就罷了,事實上並非如此。不停借錢去歸還利息

房子賣了還打了320萬欠條

“我陷入了掙錢、借錢、還錢的怪圈裡,加之生意開始不順,逐漸陷入了一個巨大的黑洞中。”袁先生對紫牛新聞記者說,自從向李先生借錢後,他幾乎每天都生活在陰影中,借的錢高達30%的利息,不停地還、還、還,有時甚至是從李先生處借新債,用於歸還利息。

站在紫牛新聞記者面前的袁先生,長得壯實,不過他坦承,自己既愛面子,又膽子小,而正是這兩點害了他。“從不敢跟家人、朋友們講這些事,沒有一個人知道,都埋在肚子裡。”袁先生說,好多次都有自殺的想法了,但想到妻兒老小又放棄了。

“真正多少用於生意週轉,我自己都不清楚,就是不停地借錢還錢,他說還欠多少我就還多少,如果不還,他就會威脅我說會帶十幾二十人到我公司,到我家來。”袁先生介紹說,每次這樣一威脅,他就趕緊籌錢,甚至聽信李先生的話,要打點對方的人手,每次轉款至少2000元,說是請借錢的人吃飯,總共達十多次。“每次拖延還款後,他都說幫我擺平了,要我請他喝酒,這樣請他吃飯也不下十次,每次都花費不菲。”袁先生說。

他以做生意週轉為名,讓父母把老家常州金壇的兩套拆遷安置房賣了70萬元還債,還向周圍二三十個親戚朋友同學借了150萬元用於還債。每天生活在恍惚之中的袁先生,最近幾年做生意又因合作伙伴拖欠了70餘萬元,一直要不回來,嚴重影響了他公司的持續經營,後來也只能小打小鬧賺點小錢,養家餬口。

到2018年年底,李先生找到袁先生,稱算下來,袁先生已欠別人五六千萬元。“打死我也還不上了,索性就不還了。”袁先生說,李先生說他欠多少就欠多少,也沒有辦法了。最終,雙方於2019年1月份協商後,袁先生給李先生打了一個欠條。紫牛新聞記者看到,這張欠條上寫明,袁先生尚欠李先生320萬元,雙方約定在1月29日前先還20萬元,以後每月26日前償還5萬元,一共償還60個月。如果未能還款,逾期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計算。

事實上,每個月還5萬元,袁先生也根本還不上,至今仍然拖欠著。老同學李先生:一筆糊塗賬

不知道袁還了多少錢

“我跟他的賬太亂了,從2016年就開始了。他委託我幫他借錢,還有別人打給他的,有時給了他現金。現金有不少,五萬六萬的,拿了不知多少次,都有幾十萬元。”李先生對紫牛新聞記者說,給他現金也沒有錄像錄音的,現在警方也找他了,他去銀行也打了流水,大概借給袁先生150多萬元。至於紫牛新聞記者詢問借現金時是否讓袁先生打欠條或者收條的,李先生稱都是同學,當時給現金時,什麼也沒有留下。那為什麼又讓袁先生打一個320萬元欠條?李先生稱,當時算了一下,除以前還的,袁還欠約90萬元,後來決定取個整,算100萬元,他提出按年利息32%計算,算出這麼多錢,然後打了欠條。

“有別人借給他的,他轉給我叫我幫他還。時間太長了,我找別人都找不到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人,他給了我一個轉賬記錄,用銀行卡轉給了他,大概有11萬元。”李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都氣死了,自己家人有病要治袁卻不還錢。李先生稱,他也搞不清楚到底借給袁多少錢,他還了多少錢,反正後來算下來,就說條子先這麼寫,畢竟這麼大金額,他也扛不住。“以後能還多少就多少,實在還不了再說。”李先生稱,自己並沒有威脅過袁先生,也從來沒有帶人去過。

而袁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從來沒有收到過李先生借給他的現金,兩人之間的借還持續兩三年,從來沒有記過賬,只聽李先生說欠多少,該還多少,他就照辦,也是一筆糊塗賬。

但擺在檯面上的,僅就可計算的往來資金流水來看,就是袁先生借了李先生115萬元,還了300多萬,還寫了一張320萬元的欠條。律師:年利率不得超過24%

對此,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唐迎鸞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從該案例來看,首先是要明確袁先生和李先生之間借款本金數額,由於借款時間跨度長,往來賬目比較混亂,目前僅就袁先生提供跟李先生的資金流水來看,袁先生三年間共向李先生借款約115萬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一般不得超過2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借款人已經按該區域內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能再要求出借人返還;如果借款人還沒有支付利息的,則對於超過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最高按年利率24%計算利息;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部分則屬於絕對無效。從袁先生的還款記錄來看,袁先生實際還款300多萬元,如果按照本金115萬元計算,袁先生所還款項已經遠超出司法解釋規定的利率最高限額,也就是說本息早已付清。

其次,《民法總則》第150條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因此,關於多出來的320萬欠條,如果袁先生能夠證明其確實是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寫下欠條,即出具該欠條並非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欠條上載明的欠款事實根本不存在,那麼袁先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最後,如果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袁先生遭遇的是“套路貸”,那對方有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袁先生可以報警處理,且在刑事案件審理完畢後,可以通過刑事追贓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

唐律師稱,這也提醒市民,借款最好是通過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進行。如果是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也要書面約定本金、利率、還款期限等,同時保留款項往來記錄,切勿貪圖省事,搞成一筆糊塗賬。較真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進展:已報警,警方正在調查

袁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遇到了一個久未謀面的朋友,同時他也向對方借了錢,朋友看出了他的憔悴,在再三追問之下,袁先生這才第一次透露了這個如大山般壓在心頭的“秘密”。在朋友的鼓勵下,袁先生決定向警方報警。“他知道我膽小,一次次打電話鼓勵我,一直有十多天,我這才決定報警的。”袁先生對紫牛新聞記者說,如果不是朋友的鼓勵,他還不知道要向別人瞞多久。目前,南京江寧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已介入調查。而截至發稿時,袁先生仍在派出所配合警方的調查。

雙方的敘述都有一些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具體情況如何還有待警方調查,但這起失控的借貸起碼告訴了人們一點,熟人之間的借貸千萬不能是一筆糊塗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