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男子套野味解饞 卻最終吃上官司

老實巴交的老黎在舟山打工多年,這輩子沒和人紅過臉,但最近這幾個月來,他頻繁地被傳喚到派出所、檢察院,因為他涉及的一起案子已經成了舟山市涉野生動物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第一案。原來,本想上山打點野兔野雞的老黎制通過自制捕獵器套住了一隻“大野味”,他正在烹飪時被森林公安民警當場查獲。經鑑定,這野味不一般。

偶遇獐子欲享美味

老黎今年52歲,每日重複著上班回家的一套單調動作。面對枯燥乏味的生活,總想找點樂子調劑調劑。幾個月前,老黎去山裡砍柴的時,看到有獐子跑過。在老黎的眼中,這可是飄過的美食。“現在城裡打工,都吃不到野味了,我現在住的離山這麼近,幹嘛不好好滿足自己呢?”

說幹就幹,老黎下山之後通過自行車輪轂線圈鐵絲製成了2個外寬內窄的套子,還把套子與大編織袋組裝成起來。“這下應該萬無一失了”。組裝後,老黎這兩個捕獵器套子分別放在了山上。從那以後,每隔一天,他就上山轉轉,看看有沒有什麼意外之喜。

成功捕獲 喜出望外

過了幾天,老黎像以前一樣準備去收套子,上山後發現一個類似狗又像鹿的動物頭被套住了。他摸了摸動物,身體已經冰涼。老黎心中一陣竊喜,熟練地用自己帶去的刀把獐子“剝皮剔骨”後放在編織袋中就背下了山,將皮毛與頭部扔在了山中其他位置,還炫耀式地拍了張照片。

知法犯法 心存僥倖

回到家之後已是中午,老黎急切地準備開煮。期間妻子問他煮的是什麼肉,老黎打起了馬虎眼,一開始說是牛肉,後來說羊肉,見妻子都不信就不跟妻子說話了。老黎準備將“野味”煮上一天,並跟一些老鄉相約在第二天中午共享“美食”。

不過老黎心心念唸的野味還沒熟透,森林公安就收到了舉報,並敲開了他的家門。隨後,老黎被帶回了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為了慎重起見,森林公安將涉案物品送至野生動物植物刑事物證鑑定中心鑑定,鑑定結果令所有人都大吃一驚,這個動物學名叫河麂,竟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價值人民幣1.5萬元。老黎的行為已經觸犯刑律,這個結果把老黎嚇壞了,他怎麼也沒想到,一隻小小的獐子會讓自己惹官司。

此案移送給檢察官審查時,由於老黎沒有固定電話也沒有手機,檢察官費盡周折才聯繫到了老黎。經過檢察官的一番法律政策教育,老黎終於承認自己早就知道獐子是不能捕獵的,只是一時僥倖心態,想嚐嚐野味才會做錯事。

老黎不僅因獵捕殺害國家保護動物,觸犯刑法將要面臨刑事訴訟和處罰,而且根據去年修訂的民訴法第55條,岱山檢察院還將一併對老黎提起公益訴訟。根據法院判決,老黎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罰金1000元,同時還要繳納公益訴訟賠償金15000元。這也是我市辦理的首例涉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官提醒:

野生動物不僅是國家保護動物,更是我們寶貴的自然資源,獵殺野生動物是犯罪行為。廣大市民朋友,不要為了舌尖上的一口鮮去鋌而走險,獵殺野生動物不僅要賠償高額罰金,更是會被判刑,下手前還請慎重。

舟山黃牛、舟山眼鏡蛇、東方白鶴、中國小鯢、中華白海鱘、中華鳳頭燕鷗…這些都是本地現存的野生保護動物,如在野外遇見,請放他們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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