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打工,妻子捲走家當與他人快活私奔,給倆孩子就留190塊錢

求助人李春根(化名)說,我家媳婦走了把錢也帶跑了,兩個孩子也不管

【李春根鄰居】李春根經常不在家在煤窯上,家裡開個店,小吳(李春根媳婦)在看店,那個男的整天去就這樣,慢慢時間長,他倆跑了,春根不在家,他不知道

【李春根】那個男的就是我們村裡的,他離婚了領著我媳婦跑了

丈夫在外打工,妻子捲走家當與他人快活私奔,給倆孩子就留190塊錢

【李春根鄰居】他領著春根媳婦跑了,從此不敢回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他這邊有房

【調解員問李春根】你媳婦什麼時候走的?

【李春根】走了三年了

【李春根鄰居】從他媽走了,小孩從此不上學了,我那天給她(春根媳婦)打電話說她了,你沒有給孩子丟一分錢,你還把家裡的錢拿走了,滿打滿算給小孩丟家裡190塊錢,我說你這190塊錢,你讓兩孩咋過,兩孩還上學

【調解員對春根鄰居說】怪狠心呀,她走路之後,你有沒有再見過她

【李春根鄰居】見過,她不回來你能咋辦,她意思就說沒法回來,男方家裡人看著她呢,一直是她走到哪就跟到哪

丈夫在外打工,妻子捲走家當與他人快活私奔,給倆孩子就留190塊錢

【調解員】哦,她有心回來,但不敢回來

【李春根】叫你們(指調解員)過來就是,咱去找到她以後和解和解,她願意回來就回來,我從打工回來到現在我也沒見她,也沒跟她聯繫

【調解員】孩子去找過她沒有

【李春根去找也找不到,她在外地打工,沒有見過她

聽到這裡調解員撥通與李春根妻子私奔男子黨迎春的電話,通話內容如下:

【調解員】是不是黨迎春(李春根妻子私奔同村男) 吳梅花有沒有跟你在一起

【黨迎春】是的,她剛才給我打電話,她現在估計在車上

【調解員】你們是不是生活在一起了,你們現在在哪?

【黨迎春】可以這樣說,我們現在在濮陽

好不容易找到黨迎春但是他卻遠在濮陽無法回來,調解員決定先跟他在電話當中溝通溝通,然而當調解員亮明身份之後黨迎春的態度卻發生巨大轉變,當黨迎春聽到是百姓調解受到李春根的委託要調解夫妻問題時,黨迎春說出打錯了,隨後掛掉電話

既然黨迎春不配合,調解員跟隨李春根找到黨迎春姐姐,看能否找到李春根妻子吳梅花

【黨迎春姐姐】他們沒有過來,都在外地打工

【調解員】不是前兩天回來了嗎?

【黨迎春姐姐】不知道,我弟弟還沒來,也沒有跟我聯繫

黨迎春的姐姐將弟弟的下落推得一乾二淨,說起弟弟的事情她也是一問三不知,但是她對於李春根與吳梅花的婚姻卻是非常的質疑

【黨迎春姐姐】不告他(指李春根)拐賣人口就是好的了,你說你是不是掏錢買的媳婦,她(吳梅花)有戶口沒

丈夫在外打工,妻子捲走家當與他人快活私奔,給倆孩子就留190塊錢

調解員疑惑你怎麼知道她是拐賣過來的?

【黨迎春姐姐】那還用說,你問吳梅花就知道了

黨迎春的姐姐拋出來的問題著實讓調解員沒有想到,難道李春根與吳梅花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合法嗎?

【調解員詢問李春根】你媳婦是不是花錢買來的?

【李春根】不是,是她自願從雲南來的

【調解員】從雲南來咋會找到你?

【李春根】是別人把她介紹過來的

【調解員】別人介紹的是不是人販子賣給你的,實話實說

【李春根】我也沒給他(值介紹人)錢,她資源在這的

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李春根還給調解員出示了一系列村裡給他們夫妻倆出具的證明,包括吳梅花落戶在這裡的紙質證明

【調解員】你們的婚姻關係是已婚,戶口也顯示已婚,但是吳梅花是外地人,戶口不在這,你們當時是怎麼辦的結婚證

【李春根】她在這兒時間長了,我們鄉里的民政局給我結婚了,也領過結婚證,但是最後被吳梅花給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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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根告訴調解員雖然結婚證被妻子吳梅花撕了,但是他與吳梅花確實是合法的婚姻關係,面對李春根的說法黨迎春的姐姐卻說,李春根說的都是假的

【黨迎春姐姐】她跟你結婚了有證沒有,俺弟說去查呢,他說根本就沒有,已婚假的多了,以前結婚證都沒有上網,你們去民政局一查就查出來了

黨迎春的姐姐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在指責李春根的結婚證是假的,他與吳梅花的婚姻關係根本就不合法,到底真假調解員再次向李春根求證

【調解員詢問李春根】你倆領結婚證沒有?要是有咱去查查

【李春根】領了,獅豹頭鄉民政局,但是現在不知道能查出來不,我去市裡的民政局查過,查不出來

【調解員】既然查不出為啥你的戶口顯示已婚

【李春根】我跟她結過婚呀,民政局又給她結婚了

【調解員】吳梅花與黨迎春已經的你結婚了?

【李春根】是的,黨迎春姐說的他倆在民政局結婚了,我還去查了

李春根的合法妻子吳梅花竟然與另一個男人又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係,這樣的事情究竟是怎樣發生的呢?

【調解員】如果你的結婚證是真的,怎麼可能說在河南的同一個地方,能結婚兩次登記兩次,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唯一的可能是你跟她結婚證是假的

【李春根】結婚證不是假的,我也不知道民政局為啥給她又結了,現在找我跟她徵婚人也找不到了

李春根與吳梅花的婚姻畢竟已經持續了23年時間如此久遠,要想再找到當初的資料也很難查證,只有找到當事兒吳梅花才能真正解開其中的問題所在,調解員決定再去勸勸黨迎春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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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其實我們過來也是好事,讓李春根與吳梅花把手續該辦辦,辦完了,你弟弟喜歡她了他們就能光明正大在一起,是不是,你能不能聯繫聯繫你弟弟

【黨迎春姐姐】我沒有弟弟的電話,我家裡人也都沒有他的聯繫方式,俺爸媽都死了

【調解員】父母都在了,你是他唯一的姐姐咋會沒有聯繫呢

【黨迎春姐姐】我跟他有矛盾好幾年都不說話了

【調解員】你說你跟弟弟不聯繫,你弟弟的事情你還知道的一清二楚,如果吳梅花真心不想跟李春根過,讓他們分開事說清不就行了,李春根也不糾纏,不找吳春梅了,這個事對弟弟來說也是好事

調解員苦口婆心勸說黨迎春姐姐20多分鐘,黨迎春姐姐態度可算軟了下來,但她依然不想參與弟弟與吳梅花的感情糾葛

【黨迎春姐姐】一開始我們就說過她(吳梅花)我們都不讓他倆在一起,我說你們都有孩子啥的,那他倆非要在一起,我們也沒辦法

【調解員】你弟弟要是過來的話麻煩你給你弟弟帶個話,不管怎麼說吳梅花與李春根也在一起過20多年了,還有孩子,肯定要說清楚的,她願意回來過就過,不願意過了是她的自由

雖然黨迎春的姐姐也答應會再做弟弟與吳梅花的工作,但是眼下李春根與吳梅花的婚姻關係究竟該何去何從,為了能夠真正的幫助到李春根調解員撥通了律師的電話

丈夫在外打工,妻子捲走家當與他人快活私奔,給倆孩子就留190塊錢

【律師】吳梅花女士第一段的婚姻是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的,屬於合法有效婚姻,受法律保護,但是由於她第一次婚姻登記年代久遠,咱們國家的電子信息化建設是分階段的,網上查詢不到並不代表,她的頺不具有合法性

第二段婚姻吳梅花女士同樣又在民政部門進行二次登記,顯然屬於重婚的行為,給求助人的建議是,既然現在吳梅花找不到可以向噶元提起民事訴訟,然後有法院依法來進行處理

律師的一番話也讓李春根的心裡有了底氣,臨走之前調解員仍然有幾句話想要交代給李春根

【調解員】我是想著你跟吳梅花結婚證的事,那個時候可能沒有聯網,所有民政局一時半會查不到,現在如果你把吳梅花找回來,她還願意跟你好好過,咱就盡力去找,我給你的建議是你先去找吳梅花,如果找到了在聯繫我們,哪怕我們再跑一趟都是可以的,如果找不到拿著你的戶口本去起訴她,解除你們的婚姻關係,你再找個後半生可以依靠的老伴,好好過日子

丈夫在外打工,妻子捲走家當與他人快活私奔,給倆孩子就留190塊錢

​【李春根】人家也給介紹過,民政局一看你的戶口是已婚,結過婚了,人家就不跟你結婚

其實李春根的心裡也已經對妻子失望透頂,既然她已經跨出了背叛的一步,李春根也希望妻子吳梅花能夠勇敢的站出來給他們這段23年的婚姻一個交代,也給他們的兩個孩子一個交代,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金牌調解點評】一個個女人只有懂得自尊自愛,在婚姻當中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吳春梅的現在的行為已經涉嫌重婚,李春根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前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你們的婚姻當中沒有情沒有愛的時候,你們想要追尋下一段感情,你們必須做到把這段感情處理好,才能開始下一段的感情,這樣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法律婚姻的一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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