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到底怎麼收?

徽客傳奇


1、首先房產稅徵收本不存在技術難度,因為通過幾年的努力,國家已經基本實現不動產登記聯網。

2、建議徵收方案:(1)首套房免徵,無論多大面積,沒有上限。無論你有什麼情況,只要是首套房都不會讓你繳稅。無論你單身還是離異,或者你有庭院,只要是首套都不要擔心繳稅。首套房屬於居住屬性,不要仇富非讓住豪華別墅者繳稅,人家只要是一套也只是為了居住而非炒房性質,討論首套大小是心態問題。(2)人均60平米內免徵,滿足老百姓基本居住權。人均60平米,相當於三口之家180平米,相當於兩口之家120平米,即使你超也超的很少。如果三口之家且上有二老,則合計300平米也屬相當寬敞了。(3)超過人均60平米後,累進式徵稅,第一個階梯內考慮一般人家有兩個中套的情形,即人均超60但在80平米內徵的極少,如超出部分按市價的5%徵收;第二個階梯內考慮中等收入人家有兩個大套的情形,即人均超80但在100平米內適當徵稅,如超出部分按市價的20%徵收;超出較多者嚴徵,如人均超出100平米但在150平米內按50%徵收,如人均超出150平米以上一律按100%徵收。徵收力度要起到抑制炒房的作用,讓三套以上住房者將房子吐出來銷售。這裡要考慮某個家庭意外事故的情況,即發生意外傷亡事故而造成超標的情形,只要提供證明可保兩年有效以體現人性,但不包括正常死亡情形。(4)徵稅參考房屋市價,市價由各個城市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更新,按片區發佈房價信息,千萬不要搞什麼評估價,那是亂折騰且會催生造假的利益鏈又勞民傷財。此權必須交給各個城市來平衡,既貼近實際又減少矛盾,簡化操作。

3、徵收房產稅的背景:(1)增加稅收減輕地方財政壓力,要不然國家大幅減費降稅又減少了賣地收入,財政壓力山大;(2)體現房住不炒的國家理念,居住權事關民生,民生即根基,長此以往,將影響中國實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安居樂業之根本。(3)吳曉求講我國徵收房產稅缺乏法理依據,從某種意義上是對的,因為我們國家房屋有年限限制,但是這是中國特色,區別於國外真正意義上到了年限收回的概念,所以中國徵收房產稅又是沒有所謂法理障礙的。

4、徵收房產稅,除了實現增加稅收減輕財政壓力,根本上也是為了讓多套房擁有者無法從炒房中獲得過大收益。所以國家還應配套政策,如凡2018年開始購房轉手銷售的,增值部分應基本上繳。你有錢你可以擁有多套也可以足夠大面積,但是你別想投機炒作,炒房無利可圖,所以限購當取消,限購限貸只是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

5、涉及民生的一律禁止投機炒作,如同屯蔬菜屯鹽等,也如同違規炒股,國家應該完善立法並從此杜絕,讓人畏懼壓根不敢有投機的念頭!

6、中國的房地產之所以亂象叢生,主要是利益巨大,偽專家學者太多,供決策參考的信息過剩,試問又有幾個專家學者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的。房產稅就是讓炒房者無所得益,但不會增加正常居住百姓的負擔,讓炒房者吐出屯積的房子,讓房屋迴歸居住屬性讓老百姓買得起,從此再無房產暴利行業,讓資金不再大量投入房地產業,讓資金迴流到實體經濟,同時增加地方稅收...


愛恆札記


近段時間,新聞報道中有關房產稅的熱點問題很多。本人也曾給國家發改委和國稅總局寫過建議書;也準備寄送央視《焦點訪談》。在這裡不妨跟廣大網友探討探討,全文如下——

提請國家稅務總局:房產稅應該這麼收

提示:本文的核心重點就三個:一是為國家增稅,替地方政府還債。二是體現房住不炒的國家理念,倒逼房地產健康發展。三是讓百姓安居樂業,拒絕“敲骨吸髓”

如果大方向錯了,再好的研究和“完善”,其政策也都將是徒勞無益的。房產稅叫囂了這麼多年,也常見許多論壇和報道。有關專家和高官們豪氣干雲、指點江山。但都因立場和出發點不正確而讓有關政策一波三折,難以正式出臺。

我國情況特殊,土地國有、七十年大限決定了房產稅出臺缺乏法理基礎;國家願望和百姓訴求相去甚遠缺乏民意基礎;地方政府債務與財政收入的巨大缺口和百姓的“輕薄稅賦”觀念以及國家的民生建設理念將使有關政策左右不討好。奈何?!

既然是“稅”,就必然是交易中所得。沒有交易,哪來的稅收?因此,房產在持有環節徵稅本身就是不正確的。想學美國?人家土地私有,房產增值實質上是土地增值;房子隨壽命折損是不斷貶值的。試問有關部門:房子“升值”你要收稅,那貶值了有沒有補貼呢?

房子應該在二手交易中徵稅,而且必須徵、重、稅!重要的話只說一遍!!

房子不管你買多少,只要自住就不徵稅;只要你賣,房產增值部分(去除成本和利息)100%徵稅,沒有商量餘地!!

為什麼非要100%呢?因為只要國家哪怕只徵收90%,留下10%的口子,賣房者就會把稅負轉嫁給買房者。也只有把它徵完,讓賣房者沒一分錢利潤,他也就沒有動機了。

大家也不要眼紅人家多“買”房子,實質上也就是多“租”了幾套、十幾套而已。佔用資源?空置稅?那叫消費。在中國你不讓富人消費,難道去指望窮人消費?都指望窮人,又何談消費升級??只要國家100%徵稅,沒有人願意多囤房子。當然這群人中間還有一部分不是為了炒房就是因為條件優越,為了享受而多“買”了幾套而已,國家不應該去打壓。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有高收入的群體,政府要給予並支持他們享受優越的幸福生活。至於說貪官手裡房子多,那隻能靠反腐來解決,這是管理問題;房產稅不是萬能的,它杜絕不了。

二手房交易雙方必須到稅務局辦理交易(取消房產中介,這是一群害人之馬),稅務局按照現行市場平均價進行指導交易並完成徵稅。交易雙方只有拿到完稅證明房產局才能給辦理過戶手續,杜絕陰陽合同。稅務局也不僅僅是為了徵稅同時要監督賣房者暗箱操作,坑害買房者。只要房產價格有合理懷疑的地方,就一定有貓膩。

只有把炒房者暴利所得全部徵掉也才能取代地方政府的土地依賴。地方政府有著巨大的債務壓力和財政缺口。如果沒有更好的出路,那麼他們就沒有心思去發展實體經濟,這是最致命的!(看看現在,哪個地方政府不是在窮心極慮、挖空心思地賣房賣地?現在的取消落戶限制不就是在找接盤俠嗎?)地方政府不能沉下心來發展實體經濟,這才是未來中國最大的危機!!

如果地方巨大的債務無法償還,那麼七十年大限後就算可以自動延期,但一定不是免費。那個時代的政府會把腳下的土地再“賣”一次。為了“平息”民意,它一定會說這是上上上屆政府欠下的債務,不得已而為之。這不是無恥,而是無奈!因此,本屆政府一定要解決政府債務,不要給下屆政府留下麻煩,給百姓留下罵名!

房屋持有環節徵稅不僅師出無名而且認定麻煩,並且容易被鑽空子;操作成本大還杯水車薪遠不能滿足地方政府的巨大胃口。再說了,徵收100%暴利稅也是合情合理的,並非與“民”爭利。倒賣火車票犯法,倒賣房子居然不犯法?豈非咄咄怪事?!房產增值是國家推行城市化發展的結果,這種發展成果絕不能由炒房者獨享。房子升值是土地升值帶來的泡沫,除了有居住功能,房子本身因壽命折損哪來的價值?

至於你說“改善”條件賣小房住大房,同樣100%徵稅。既然你都“改善”條件了,那就不能靠賣房子賺錢去“改善”條件,那一定是你有其他的家庭收入才行。否則,政策容易被鑽空子。

當然,對於擁有多套房而不是炒房的群體而言,房子雖不能升值(被徵掉了),但還能保值,更不影響居住。(當然,攥在手裡老不賣,國家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徵收空置稅的,會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比如要區分買房自住與炒房者。只要是通過金融槓桿、銀行按揭擁有多套房屋者一定是炒房的;而條件優越買房自住並擁有多套房屋者就不會按揭)。長年累月的徵稅才是他們最頭疼的。而現在的物業收費已經讓廣大業主怨聲載道了!

只有把炒房者擠出市場,剩下的都是剛需;只有把存量房擠入市場,房子也才會有一個合理的價位,市場也才能健康發展。

有恆產,有恆心。如果國家在持有環節徵稅並有七十年大限,那麼我們的房產就不是“恆產”!

實際上,我們政府一開始把房子作為“商品房”看待就是不正確的。在中國的特殊國情下,住宅就是住宅,它不能作為商品在市場上買來賣去;只能居住不能買賣。這樣操作才能真正體現“房住不炒”的國家理念。

恐慌性拋房?經濟大崩潰?絕對不會。只要房產局凍結全國二手房交易、不辦理過戶手續,怎麼拋房?經濟又怎麼崩潰?房產價格下跌?也不會。價格是掌握在政府手裡的。微降是可行的,大降是萬萬不能的(前面所述的稅務局要按照市場均價指導交易,實質上就是在讓利消費者)。

如果按照某知名人士的話說,目前中國現有房產具有450萬億的價值。試想,這上面至少有200萬億的財富增值。這些“不當得利”就不該歸炒房者所有!

如果國家把它徵收掉,不僅完全可以取代地方政府的土地依賴,也能還上巨大的地方債務。也只有這樣才能搬掉壓在地方政府心頭的巨石;地方政府也才能沉下心來發展實體經濟,百姓才有錢花、才有飯吃。 多年的愁雲慘淡,一招出手,天朗氣清,陽光燦爛! 2019.4.9


徽客傳奇


中央對徵收房地產稅應當有壯士斷腕的決心,神擋殺神,佛擋殺佛。對反對徵收房地產稅的利益集團份子及其代言人,像解放初期那樣殺一批關一批。


小華中76449463


說這麼多哪句是重的,每平方多少錢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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