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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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辦理機動車年檢的公告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下列機動車已逾期未年檢。請機動車所有人立即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參加檢驗,並申領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對於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將處以200元罰款,並計3分。具體信息詳見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網站(http://www.hsjtaq.gov.cn/)。

衡水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3日

關於辦理機動車註銷登記的公告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減少車輛汙染排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大氣汙染防治法》、《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等規定,下列機動車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請機動車所有人將車輛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及時交售給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並辦理註銷登記。對逾期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交管部門將限辦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相關業務。對於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仍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機關將予以註銷。

對於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無回收廢舊機動車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的,或者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處500元至1500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收繳機動車,予以強制報廢。具體信息詳見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網站。 (http://www.hsjtaq.gov.cn/)

衡水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3日

關於提示臨界檢驗機動車辦理年檢的公告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下列機動車應於4月份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現提示機動車所有人按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以免逾期造成交通違法行為。

機動車所有人可於檢驗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參加檢驗,並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對於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將處以200元罰款,並計3分。具體信息詳見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網站(http://www.hsjtaq.gov.cn/)

衡水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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