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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由莒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6.5金譽石化重大責任事故案”在莒南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莒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馬某某等8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10人死亡、1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468萬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訊問,採用多媒體示證系統,將案件證據分為事故發生狀況及造成的損失、事故發生原因、各被告人在事故中應負的責任及事故後續處理情況等幾部分,條理清晰,邏輯嚴謹,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8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理 ,各辯護人均作有罪辯護,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罪名沒有異議。整個庭審歷時四個半小時,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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