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予以正式道歉!长沙律师向视觉中国发送律师函

4月10号,欧洲南方天文台公布了人类首张黑洞照片。4月11日,视觉中国网站出现了这张黑洞照片,并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可能存在风险,引发舆论关注。此后,有媒体报道称,除了黑洞图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五星红旗和国徽图片的使用都要视觉中国授权。

请予以正式道歉!长沙律师向视觉中国发送律师函

当天下午3点零5分,共青团中央微博发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一时间,大量知名公司也在微博评论留言称,自己公司的logo也被发布在视觉中国网站。

请予以正式道歉!长沙律师向视觉中国发送律师函

晚上6点26分,视觉中国发布致歉声明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视觉中国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请予以正式道歉!长沙律师向视觉中国发送律师函

根据视觉中国发布的道歉声明, 4月12日,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向视觉中国发送了一份律师函,认为视觉中国业务不是不合规,而是不合法。李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条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因此,视觉中国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涉嫌的是“不合法”,应当予以正视和准确道歉! 李健告诉记者,此次向视觉中国发送的律师函主要是起告知和威慑作用,但接下来不排除正式对视觉中国进行起诉,通过法律诉讼推动《著作权法》的完善。

请予以正式道歉!长沙律师向视觉中国发送律师函

李健说,之所以会向视觉中国发送律师函,是因为视觉中国常年以来把法务做成销售。一方面在未获得版权的情况下收集原创图片,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对图片使用者进行“维权式的敲诈”。这种维权模式,已经成为很多公司营收内容的主要板块。

综合多年来涉及著作权案件的处理情况分析,李健发现大多数案件都是以赔偿结尾。在他经手的类似案件中,维权公司常常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并告知当事公司已经涉嫌著作侵权,但又不会告知当事公司具体侵权内容,并给予严厉指责。以刑事处罚、影响上市、巨额处罚为由,给当事公司造成巨大心理压力,迫使当事公司或支付巨额赔偿或购买版权,最终签订“城下之盟”。

李健呼吁,应当尽快修改《著作权法》,增设著作权人的明确提醒义务,对当事公司侵权内容予以明确提示,而不能利用侵权人的无知而从中牟利,进行“养猪式维权”。其次,应当给予无主观恶意的、微小的侵权人纠正改过机会,比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状或小额赔偿等,对“勒索式营销”予以根本性否定,不要让法律成为某些公司的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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