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通信(02342)延長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時限

智通財經APP訊,京信通信(02342)發佈公告,由於霍欣茹及伍綺琴分別自2019年3月22日起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後,董事會擁有十名董事(包括7名執行董事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因此,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仍低於上市規則第3.10A條規定最低人數。根據上市規則第3.10A條及第3.11條,公司應於2019年4月15日之前委任至少佔董事會三分之一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

公司已於過往幾個月內盡力物色具備適當專長合適候選人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但公司需額外時間物色潛在適當候選人。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延長3個月豁免(於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期間),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10A條及第3.11條,而有關豁免延長申請於公告日期仍在處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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