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通信(02342)延长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时限

智通财经APP讯,京信通信(02342)发布公告,由于霍欣茹及伍绮琴分别自2019年3月22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后,董事会拥有十名董事(包括7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因此,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仍低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规定最低人数。根据上市规则第3.10A条及第3.11条,公司应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委任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

公司已于过往几个月内尽力物色具备适当专长合适候选人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但公司需额外时间物色潜在适当候选人。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延长3个月豁免(于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期间),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条及第3.11条,而有关豁免延长申请于公告日期仍在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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