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 !號外!
家裡有電動車的車主們要注意了
從今天(4月15日)起
如果你的電動車超標的話
將 禁 止 上 路 行 駛
國家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中提出,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1
新國標重要指標
新標準的最高車速為25km/h
整車質量(含電池)調整為55kg
電機功率調整為400W
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2
電動車需登記上牌
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使用管理。要求新標準實施後,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
鼓勵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嚴查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
西安電動車掛牌地點: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輛管理所非機動車管理科萬年路23號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輛管理所東區分所長樂東路82號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輛管理所南區分所東儀路19號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輛管理所西區分所三橋西部車城院內
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輛管理所北區分所北二環伊勢威車城內
今天新規正式實施
西安有多少輛“超標車”
正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怎麼辦
???
西安電動自行車達300萬輛
95%以上都超標
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怎麼辦
據西安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統計
目前西安市累計上路行駛的電動車
在300萬輛以上
按照新國標
“超標”車輛遠遠佔到95%以上
那麼
市民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
到底該怎麼辦
針對當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意見》提出,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未按地方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後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處罰。
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綜合施策,會同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
西安尚未出臺“超標車”過渡辦法
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以來,全國已有多地針對新國標的實施出臺了執行方案。不過記者多方獲取的信息顯示,西安市尚未出臺過渡辦法。
浙江省規定,對消費者已經購買或正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車,實行三年使用過渡期,經公安機關備案登記,超標車輛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湖北武漢,超標車上牌時間延長45天,凡是在5月底前都可以上牌,有效期滿後不再辦理註冊登記。
江西贛州臨牌期限延長75天,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住所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湖南長沙超標車上牌延長75天,過渡期4年半。超標電動車號牌(臨時通行標誌)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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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孫文生
審核:餘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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