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不守“與雷總聚餐”承諾,“米粉”起訴要求賠償

當初小米承諾小米店主:只要賣某款產品到達一定數量,就可以獲得和雷總聚餐的資格。當店主達成目標後,小米拒絕店主的聚餐要求。

小店店主以合同糾紛為由將小米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繼續履行承諾,賠償公證費及律師費共計24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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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公司不守“與雷總聚餐”承諾,“米粉”起訴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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