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十項嚴禁”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黑龍省教育廳向各市(行署)教育局印發了《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各地市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規範教育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

黑龍江“十項嚴禁”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01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02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03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04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05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

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06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07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08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09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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