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奔馳車主都去要回那15200元,奔馳公司會給嗎?

秋葉143991416


可以肯定地說,奔馳公司不會給。奔馳公司為了撇清與金融服務費的關係,發了一個簡短的聲明,言外之意與己無關,那肯定與利之星有關了。下面我以奔馳公司2018年在中國市場的銷售額以例,做一個簡單的計算,銷售量超過65萬輛,年利潤過千億元,假如有50%的人被忽悠做了分期,奔馳4S店應納稅所得額為:65x1.52x50%=49.4億元。這個金額應納的增值稅、所得稅全偷漏掉了。



2018年,我國汽車的總銷售量為2371萬兩,假如有一半做了貸款分期,以平均最低3000元金融服務費算:2371×0.3x0.5=356億元。同樣,這個計稅金額應納的增值稅、所得稅全偷漏掉了。



可見,奔馳事件小丫頭的一通哭,揭露出全國各品牌4S店每年偷逃稅款在100億元以上,並攪動我國汽車銷售行業的一池春水。


不曾輕狂


全國奔馳車主都去4S店要回那金融服務費,奔馳4S店會給嗎?


首先說,題主的提問有瑕疵。因為那金融服務費不是奔馳公司收的,而是奔馳4S店收的。這件事情與奔馳車的質量問題不是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注意到梅賽德斯-奔馳公司已經迅速發了一個聲明稱: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及時撇清與金融服務費的關係。但是全國的奔馳車主都知道,只要是按揭購車,都要收取金額不等的金融服務費(或金融手續費)。那麼可以認定,這金融服務費一定是奔馳4S店收的。但是我相信梅賽德斯-奔馳公司不可能一點不知情。只是默許了4S店的這種做法。

既然金融服務費不是梅賽德斯-奔馳公司收的。那麼就可以可以肯定地說,梅賽德斯-奔馳公司就絕不會退。

那麼如果我們把問題改成:全國奔馳車主都去4S店要回那金融服務費,奔馳4S店會給嗎?

在貸款購車問題上,4S店實際上是顧客與金融機構的中間方。一般來說4S店起到了中介服務的作用,會從金融機構返利。而不應該再向顧客收取金融服務費。收取金融服務費是不合理的。即便這樣,也分兩種情況來分析。

從女車主與奔馳4S店高管的談話錄音看,這金融服務費收的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特別是女車主談到的,開始是打算全款購車的,是4S店銷售人員說按揭的利息低,比較合算,動員她貸款購車,她才同意的。但是根本就沒有告知要收這個金融服務費。等把應付的車款付清之後,才提到這個金融服務費。並且最後還是用微信打到私人賬號上。這不僅明顯不合理,而且涉嫌欺詐了。我覺得4S店必須退。從法律角度講,應該是能夠退回的。

但是據我瞭解,全國的各個4S店未必都是這樣收取金融服務費。近期買過車的人都知道,車款的構成非常複雜,有原價、優惠價,還把車貸、保險、裝飾、舊車置換等搞到一起,這些項目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能把人整暈。各個4S店之間競爭,優惠幅度不同。其中全款購車與貸款購車的優惠幅度常常是不同的。由於有利益的原因,銷售員常常動員顧客貸款購車。不少4S店的這個金融服務費都是在談價的時候就告訴顧客的,多數顧客都以為收取金融服務費是慣例,只要貸款購車就都有這個費用。並且在訂車單裡面註明了的,甚至在購車合同裡也有。如果是這樣的話,不管這金融服務費收取的是否合理,這在法律上就被視為4S店與顧客之間的有效合同內容。顧客如果訴訟也很難取勝,簽了合同,說明顧客知情;訴之不合理,4S店會把它說成是與顧客享受了某某優惠或者贈送項目掛鉤,很難糾纏清楚。因此如果顧客在知情的情況下繳納的金融服務費,即便不合理,退回的可能性很小。


還需要說明的是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問題不僅在奔馳品牌存在,在其他品牌的4S店也都普遍存在。情況都與奔馳4S店類似。


晨霧


個人認為,這筆所謂的金融服務費退回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幾乎等於零。

原因有三:

第一,購買者或者說消費者對於那筆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知情的。也就是說,在當初購買車輛時,奔馳4s店明確告知過消費者要收取金融服務費,收取這筆金融服務費也是經過雙方同意的,同時應該是以合同的方式確定下來的。至於這筆費用的收取是否合理,應不應該收,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第二,購買者或者說消費者支付這筆金融服務費應該是享受了一定的服務和優惠。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奔馳4s店收取這筆費用,應該是給予了消費者一定的優惠,好處或者服務。不然的話,購買者或者消費者不會心甘情願的支付這筆費用,這種費用也不會直到今天才成為熱點。

第三,這筆金融服務費是出現在消費環節,而非生產環節。換句話說,如果需要清退,也是奔馳4s店負責處理。我們知道,我國的奔馳4s店應該具有法人資質,也就是說獨立承擔民事能力。奔馳公司在這起事件上需要承擔的是監管不力的責任,需要承受名譽上的巨大損失。

大幕已經拉開,到底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我們拭目以待。與此同時,在有關金融服務費這個問題上,我們也靜侯有關部門得出出的權威結論。

就事論事。我不是誰的託,拍磚要慎重,文明最重要!!!





潘文軍的滿漢全席


對於西安奔馳事件,現在不是車輛漏油問題這麼簡單了,現在又牽扯到金融服務費的問題,這次西安奔馳4S店不死也要脫層皮。

對於收服務金融費的問題,一般都是按揭車輛才有的費用的,這些費用到底去向那裡,現在是消費者關注的焦點,這些金融費用有沒有交稅,都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規,所以說現在的西安奔馳4S店,不是簡單退車這麼簡單的事情。現在西安奔馳4S店可能腸子都悔青了,如果當初發現車輛漏油,及時給車主換車,就不會出現現在這樣的問題。現在奔馳官方直接的解釋是奔馳官方沒有讓4S店去收這個服務金融費,是4S店自己收的服務金融服務費,直接把鍋甩給了西安奔馳4S店,現在的西安奔馳4S店估計是百口莫辯。西安奔馳4S店是有法人的單位,是有自主經營權的單位,自己收的金融服務費奔馳官方已經解釋了,沒有讓4S店收金融服務費,所以說收的金融服務費只能去買車的奔馳4S店去諮詢,而不是去奔馳公司或者奔馳官方去要這個金融服務費,官方已經申明瞭,沒有讓4S店去收。



西安奔馳事件的金融服務費,可能引起好多汽車廠商的連鎖反應,現在大家都等著看這件事情的最終處理結果,有可能引起汽車行業的大整頓,所以說這件事情有可能是好事,這位女奔馳車主給大家做貢獻了。大家還有什麼其他意見,歡迎評論留言加關注。


暢談汽車的螞蟻


我認情願退車,賠償也不回退金融服務費。奔馳會以車輛有問題來處理這個問題。因為承認金融服務費有問題,那麼全國各地的奔馳經銷商都有可能面臨退金融服務費的可能。這也是汽車銷售行業的病態,人們工作要養家餬口,但因為賣單車利潤低,銷售人員無法得到相應的收入而增加各種名目的收費項目,不交可以不賣車(之前我們這大眾4S店員工工資是1000元,賣一輛10萬左右的車提成是50,所以他們最低配的車不賣,必須加裝,全款就沒現車,拖延交車時間等等。)這種事情基本上每家車行都是這樣,行業公開的秘密。


曲小琥


如果證實是亂收費,那就必須返還,無論是背後各方利益均沾還是怎樣,我買的車就教服務費了,導航倒車影像啥都也都是在店裡裝的,如果是合理收費沒有發票就屬於偷稅漏稅,總之4S店和背後車企都知情,包括國產品牌,這個事情算是黑幕曝光於國於民都是好事,對老百姓講買車少了還收費,於國來講增加稅收,另外無論是奔馳,寶馬,還是豐田肯定都知情也是利益攸關方,國家可以用這個事情為手段,對那些抵制華為國家的汽車公司這次不能手軟,尤其是美日車系要嚴查猛打。


紅牛166967950


4S店的汽車銷售貓膩何止金融服務費那麼簡單。

就廠家來說,它既然能撇清,就有兩種可能。最可能的是它實際上真的沒有參與這種事情。而且它也無需參與這種事情。因為從理論上來說,為貸款購車設置任何障礙都不利於銷售。另一種可能是它分享了這份金融服務費。但是就一個汽車生產廠家來說,它的利潤已經足夠大了。它要是參與了,很可能和其中的個人相關。

而這事情落實到4S頭上,可能性就很大。因為只要買稍稍好點的車,4S店都極力鼓勵客戶做按揭。甚至有些4S店,實際上是大多數,不做按揭就沒有優惠。而實際上按揭下來,4S店能賺到的錢,恐怕遠大於優惠,並可以遠離納稅。一個金融服務費是沒有正式發票的。一個為期3年的按揭之下,需要的保險和自己買的保險的價差也是相當的大。一輛50萬的車,恐怕保險費的差距會有50%的差距。還有就是按揭期間的保養費收入。

所以,奔馳的金融服務費可能找不到奔馳公司頭上,更大的可能會落在4S店。這塊從計稅收入,到稅外收入之間,空間巨大。足以叫人有故意的想法。這事情要麼不挖,挖出來又是一大堆。


大舟財經觀


我想不僅奔馳,每個品牌都遇到過收取服務費的事情,之前買大眾,就被收取過2000多的金融服務費,現在3年貸款期結束了,也沒有人告訴我們如何去哪裡找人要綠本,自己左一邊右一遍打大眾金融,才知道4s以前留給大眾金融的號碼是錯誤的,到現在都不知道如何哪裡去做抵押的解除,我也是醉了


張鎮2019


現在你就是雙手奉送150000萬人家宋女士也不會要了,如果你聽完十八分鐘採訪,就知道4S店已經突破了宋女士的底線!宋女士已經決定要跟奔馳打到底了!別說區區15000,就算150.萬此事也斷然不可能善了了!我認為奔馳公司很可能為了這15000塊管理禍亂,亂收費而收到1500萬,甚至1.5個億的損失!但這又怨得了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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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這次輸的不怨,一開始是對一個女人施展一貫的伎倆,但沒想到人家是研究生,而且還口才不錯,這就開始軟硬兼施,人家委屈了,不得找朋友,同學訴訴苦啊,你倒是想想,一個研究生的同學群體(咱不管初,高,大學),那是多少人,多少高智商大腦從此一起開始發動,恐怖吧,如果不行,還有導師他們,那些就更厲害了,因為那些人不僅僅是研究生的老是,處在他們的階層,都有深厚的人脈的。這算是典型的蝴蝶效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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