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廣州法院發佈涉外民商事審判白皮書(2008-2018)(附案例)

最新!广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8)(附案例)

最新!广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8)(附案例)

4月15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廣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審判白皮書(2008-2018)》,並同時公佈了涉外民商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據瞭解,此次白皮書的發佈旨在通過梳理過去十餘年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審理情況,進一步妥善處理該類糾紛,為打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優質司法保障,並總結涉外民商事審判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規劃未來發展方向和工作重點,推動廣州涉外民商事審判邁上新臺階,實現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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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8)(附案例)

據統計,2008年至2018年,廣州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共9051件,審結8674件。案件數量總體呈穩步上升趨勢,每年收結比例大致均衡,呈良性循環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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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8 年廣州中院與基層法院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收案情況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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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白皮書公佈了哪些典型案例?

01

未經行政審批的涉外股權轉讓合同到底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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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源公司訴中鑫公司、遠興公司、理財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基本案情】

中鑫公司與理財公司(香港公司)分別佔有遠興公司(中港合作經營房地產項目公司)40%和 60%的股權。2007 年 4 月 28 日,中鑫公司、仙源公司、理財公司共同簽訂《合作合同》,由仙源公司以人民幣 4300 萬元作為對價受讓中鑫公司所佔 28.5%的遠興公司股權,中鑫公司與理財公司以遠興公司的全部股權作為該筆資金的質押標的。三方還約定在《合作合同》簽訂後 20 日內完成遠興公司的整體股權變更手續,並將遠興公司的 28.5%股權轉移至仙源公司名下,中鑫公司與理財公司應協助仙源公司完成股權變更手續。同年4 月 30 日,仙源公司向中鑫公司劃付人民幣 4300 萬元。然而中鑫公司和理財公司並未依約將上述股權過戶到仙源公司名下。仙源公司遂提起訴訟,要求中鑫公司、遠興公司和理財公司立即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並支付違約金。

➣【裁判結果】

廣州中院認為,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為需經行政審批的涉外股權轉讓合同在未經行政審批時的效力應如何認定,以及該承擔怎樣的責任的問題。雖然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當合營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需報審批機構批准,若違反該規定,則該轉讓行為無效;但這只是對股權轉讓的程序予以規範,並未直接規定未經審批的涉外股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本案《合作合同》成立後雖未報審批機關批准,合同效力應確定為未生效而非無效。《合作合同》簽訂後,仙源公司已經及時履行了支付股權轉讓款的義務,中鑫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將合同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其行為已構成惡意違約,並在客觀上影響了訟爭房產項目土地的及時開發利用,中鑫公司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故判決支持仙源公司的訴訟請求。中鑫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廣東高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鑫公司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

➣【典型意義】

本案是涉外股權轉讓糾紛的典型案例,併入選 2010 年第 8 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本案的典型意義是在未有明確法律規定或司法解釋的情況下,認定涉外股權轉讓合同即使簽訂時未經批准亦不當然無效,並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判決負有履行義務一方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支付違約金,有力地保護了中外合作企業投資方的合法權利。本案的裁判理念與隨後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相一致,通過司法實踐為司法解釋提供了現實樣本。

02

白雲機場公司行使留置權扣押飛機實現債權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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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機場公司訴通用電氣航空公司、天穹航空公司等航空器留置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07 年 9 月-2009 年 3 月,東星航空公司與白雲機場公司簽訂一系列服務合同,約定由白雲機場公司為東星航空公司提供包括機務維修、起降停場等各項服務。合同簽訂後, 白雲機場公司依約為東星航空公司營運的八架飛機(所有權人為天穹航空公司)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東星航空公司未能按時支付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 4400 萬元。2009年 3 月 15 日,白雲機場公司獲悉東星航空公司被通用電氣航空公司、天穹航空公司等(均為愛爾蘭公司)申請破產清算後,將東星航空公司營運的其中一架飛機留置在白雲機場,並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對飛機留置合法、通用電氣航空公司等共同向其支付相關費用。

➣【裁判結果】

廣州中院認為,根據我國在《移動設備國際利益公約》作出的特別聲明以及我國國內法的法律規定,均允許債權人在我國領土範圍內基於航空器產生的債權對航空器進行留置或扣押以實現債權。而依照我國留置權法律制度的規定,白雲機場公司對案涉飛機進行留置時並不負有對留置標的物所有權人是否債務人本人進行審查的義務,故認定白雲機場公司行使留置權的行為合法。通用電氣航空公司等行使取回權的條件是需承擔東星航空公司在經營中產生的與飛機 直接相關的債務,故判決通用電氣航空公司等行使飛機取回權後,向白雲機場公司賠償損失。通用電氣航空公司等不服, 提出上訴。二審中,各方當事人在廣東高院的主持下調解結案。

➣【典型意義】

本案為我國民用航空器留置權司法第一案。此案案件標的巨大,涉及白雲機場公司、通用電氣航空公司、天穹航空公司等航空業知名企業,對廣州地區機場和航空業的運營秩序具有重大影響,且目前尚無與民用航空器留置權相關的實體法規定,國際及國內亦均沒有可供參考的案例。故本案在法學領域、航空業界引起了廣泛關注,多位國內知名法學家就該案發表了學術意見,對同類糾紛處理及我國的航空器租賃業務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廣州法院所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糾紛類型多樣,包括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等幾十種案由,涵蓋了跨境生產、貿易、服務、投資、金融等多個領域;總標的額較大,單案差異明顯。受理的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總標的額累計超過300億元,平均每案標的額約為403萬元。從單案來看,案件爭議標的額少則為幾千元,多則接近2億元;審判以判決方式結案為主,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的比例較低,體現法院對涉外民商事交易行為有著十分重要的規範和指引作用;上訴發改率低,案件質效較好。73.22%的涉外民商事糾紛都化解在基層,上訴率為26.78%;除此之外,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協助量大,支持比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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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8 年廣州法院主要涉外民商事糾紛類型數量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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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8 年廣州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地域分佈情況

涉外民商事案件6大特點

白皮書顯示,2008年至2018年,廣州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呈現六大特點:

❶ 案由相對集中,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佔比高;

❷ 涉及地域廣泛,香港佔比最多;

❸ 案件分佈不均,越秀、天河、番禺法院收案較多;

❹ 部分當事人同時持有外國國籍和內地身份證,雙重身份突出,涉港澳案件尤為明顯;

❺ 域外送達困難,案件審理週期較長;

❻ 域外仲裁較少,跨境仲裁發展空間廣闊等。

據廣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向金華介紹,近年來,廣州法院深入貫徹實施涉外民商事審判精品戰略,主動服務大局,積極改革創新,依法支持和監督仲裁,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確保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司法服務。

實施精品戰略 狠抓辦案第一要務

努力破解送達難題,創新送達方式。郵件送達、傳真送達等方式被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送達的司法解釋吸收採納;制定《涉外商事審判工作指引》,指引涵蓋從案件受理時的材料審查到宣判歸檔等全流程,並附各種文書筆錄模板,針對性操作性強,確保審判程序公正規範、大幅提高審判效率;培樹精品案例,作出多個具有前瞻性的全國首份判決,審結了全國首例因行使飛機留置權而產生糾紛的白雲機場訴通用電氣商業航空服務公司等留置權糾紛案。

涉外民事訴訟中,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會出現依法應當適用域外法裁判案件的情況。此類案件能否準確查明、正確適用外國法,對於依法公正解決涉外爭議、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影響重大。廣州中院近年來先後在多宗案件中查明並適用了域外法。在中國銀行新加坡分行訴廣州國際信託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案中,就案涉借款合同爭議適用了雙方選擇的新加坡法律作為準據法;在雷莫訴周某宇等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賠償糾紛案中就案涉合同的效力問題適用了雙方選擇適用的《瑞士債法典》。

多個全國首創,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廣州中院高度重視“一帶一路”建設,專門印發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廣州“一帶一路”樞紐城市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並於2017年10月11日在全國首創成立涉“一帶一路”建設案件專業合議庭。

積極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全國首創港澳籍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制度,積極拓寬以港澳法為對象的法律查明途徑,推行涉港澳案件律師調查令制度,建立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商會協調機制等,多措並舉破解制約涉港澳民商事審判質效難題。

廣州法院在涉外商事審判中主動推進司法公開,2014年即全國首創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庭審直播、裁判文書中英文雙語掛網公開。廣州中院在2018年度中國司法透明度指數評估中位列全國法院第一,實現“四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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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給您介紹一下全國首個涉“一帶一路”建設案件專業合議庭》

➣《“四連冠”!廣州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數再奪全國法院第一》

➣《具有涉外因素的一起商標侵權案,南沙請來了香港人民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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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華表示,廣州法院將繼續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從探索構建“涉港澳案件授權見證平臺”、建立類案參考制度、加強人才培養力度、探索創建司法合作交流中心、跨境商事爭議解決平臺等方面發力,進一步加強審判機制和糾紛化解機制建設,提升廣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審判司法公信力,為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作為“發揮涉外審判職能 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系列活動的第二場,廣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駐穗媒體記者共計60餘人參加了此次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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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來“支招” 聚焦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建設與涉外審判制度創新!》

來源 |廣州中院

通訊員 席林林 朱志亮 劉潔珺 孫遠風

攝影 |羅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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