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的規定存在於哪些朝代?真相是怎樣?

宋啟珠


一、六十還倉花甲葬

在古代有一種墳,被稱為瓦罐墳,也就是孝子要把年滿60歲的父親安置在村外的預先建好的墳中,每天送一次飯並加上一塊磚,待360天后磚把墳的窗口堵死了就算安葬了父親。這種墳文化反應了古代人民生活水平極端低下,無法養活失去勞動力的老人,因此形成了一種習俗,就是將年過六十的老人慢慢活埋。這種習俗雖然殘忍,卻反應一個事實,那就是種族的延續大於文明的要求。小螳螂永遠看不到它的父親,因此它還沒有生下來時,父親就被母親吃掉了。


二、秦始皇嬴政

相傳老人過了六十歲就必須死,要麼活埋,要麼處死,子女不活埋超過六十歲的父母則罪死不赦。這道命令是誰下的呢?大家口耳相傳,這道皇命是千古第一暴君秦始皇嬴政下的,這黑鍋秦始皇想不背都不行。

秦國以法治國,對內的重點在於治理疲民,所謂疲民就是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坑蒙拐騙的不良百姓,或者紈絝子弟。秦國治理疲民的手段就是強制勞動,強制勞動的內容就是服徭役,服徭役就可以吃牢飯;不願意接受強制勞動則貶為奴隸,或者處死。

秦國不開倉,不濟災,有功者賞,有過者罰,無功無過者不賞不罰,因此被視為暴政的典型。秦國重拳處理疲民,被儒家擴大化為六十歲以後的老人必死,因為六十歲的老人失去了勞動力,屬於“疲民”。但是秦始皇並沒有下達這麼荒唐而弱智的命令,都是後世為黑而黑編造出來的。


三、淮陰侯韓信

韓信少時以打柴為生,他經常接濟鄰居老地仙,使得老地仙得以延命。老地仙告訴韓信:我們後山上有一處龍脈風水寶地。如果我死在你老母前面,你將我葬在那龍口裡的話,你今生將大富大發,一生榮華富貴;如果你老母死在前面,你將她葬在那龍口裡的話,你今生會出將入相,位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在老地仙死前,韓信的母親還很健康,為了出將入相,韓信提前將母親葬在龍口。老地仙知道後說韓信天理難容,必然不得善終,不得好死。韓信助劉邦取得天下後,給劉邦說了這件事,劉邦為了保全功臣,允下了五不殺之約:見天不殺,見地不殺,見光不殺,見君不殺,見鐵不殺!

最終韓信被呂后設計殺死,趁劉邦外出征戰,裝在布袋中不見天地,被宮女以木棒擊殺!這正應了老地仙說的不得好死。仔細一想,這是呂后為了殺韓信命文人騷客編輯出來的故事,呂后還編輯了嬴政是呂不韋的兒子的事,好為她呂氏代劉作輿論準備呢。


四、花甲葬真相

花甲葬反應了人們在物資匱乏年代為了種族生存不得不做的事,反應了生存大於文明的天道,反應了強者生存的人道。遊牧民族物資比農耕民族少,他們的生存條件十分惡劣,為了種族的延續,遊牧民族在遷移時會拋棄老人,讓他們自生自滅。除了拋棄老人外,他們還可以娶庶母,娶寡嫂和弟媳;人類的葬禮除了土葬、水葬、天葬、火葬外,還有食葬,也就是親人死後,他的屍體會被活著的親人吃掉;這一切只是為了種族生存下去,這些事做得自然而然,雖有違現代文明。

當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文明與禮儀才會產生,才會有尊老愛幼,長幼有序的人倫秩序。天道早於人道產生,有些天道跟人道完全是兩碼事,比如天道無私弱肉強食,但是人道卻要求照顧弱小,體恤孤寡。


大秦鐵鷹劍士


小時候,在老家聽說過這個傳說。據說,古時候有把60歲的人活埋的規定,誰也不能例外。有位國王,不忍心將60歲的母親活埋,就修了一條地道,把母親藏在裡面,每天往裡面送食物。後來,地道里總是鬧老鼠,國王也沒有辦法,他母親聽說了,就讓他們把貓帶進地道。果然,地道里不再鬧老鼠了。國王知道這事後,便昭告天下:人老了更有經驗,還是非常有用的。並做出新規定:從此以後,人到60歲不再活埋。

這事只是傳說,不知道是哪朝哪代,也不知道真假。


清閒老農劉振營


六十花甲的棄老風俗,在歷史上存在過的可能性很高。有很多說法,什麼秦朝、宋朝、元朝,這些個朝代都不可能。

人們一直喊暴秦,秦始皇這樣乾的話,司馬遷早就把他的罪狀列進《史記》了。宋朝更不可能,宋朝一直襬著“仁義治天下”的幌子,況且幽雲十六州不在轄區(後面會詳細解釋)。元朝就也不可能,理由同秦朝,有這事的話早在史書裡鬧翻天了。

也有很多人多認為把六十歲活埋老人的傳說認為虛構的故事,甚至演繹出靈異事件。經過本人考證,雖然正史沒有記載,但是這個說法傳播極廣,結合一些老舊風俗、證據和推理,這事真就存在過。且聽【爾朱少帥】說給你聽:

所謂的“花甲葬”也叫“瓦罐墳”,說是墳,但是跟正常的墳墓不一樣。

瓦罐墳是先在地上挖坑,平整壓實,在坑壁四周要青磚青瓦壘牆,在地上也有青磚青瓦鋪地,還有壘個頂棚,頂棚側上方留一個孔。這個孔做什麼呢?一來通風透氣,二來送飯送水。

老人年過六十後,就會被送進這瓦罐墳,然後封頂留空。繩子吊著瓦罐,每天送點吃喝。哪一天送飯的時候,裡面的老人沒回應了,就說明人已經過世了。接著就把孔堵上,封土堆墳。

本人第一次聽到“六十活埋”的故事,是在初中時。一位鄰家老婆婆講述她姥爺給她講過的老故事。

晉西北的一個村子裡,一直流傳著花甲葬的風俗。這一年,老父親59歲了,家窮,兒子年過三十都沒娶媳婦。老父親不想拖累兒子,農閒時就和兒子提前把墳挖好住了進去。兒子孝順,含淚送別老父親,別人每日送一頓飯,他是一日送三餐,隔三差五還送點好吃的。

轉眼間到了冬天,這荒郊野外、天寒地凍的,兒子實在不忍心老父親受苦,就要刨開墳,把老父親接回家。

老父親連忙阻止:“使不得!使不得!”

“娘早亡,老爹一個人把兒帶大,捨不得你死!”兒子不依。

“祖上的風俗就該這樣,不然會被鄉親們說閒話的。”老父親老淚縱橫:“老爹沒本事,沒給你娶到媳婦,留著我著白吃白喝的,更沒姑娘跟你了。”

“什麼殺千刀的狗屁風俗!”兒子拿鋤頭死命地刨:“我只要老爹多活幾年就夠了!”

“轟隆”一聲,或許是之前挖墳是沒弄結實,或許是黃土地的土質太酥軟,兒子幾鋤頭下去,居然塌方了一塊。有驚無險,老父親只是被黃土砸的灰頭土臉而已。爺倆收拾妥當,回過神來端詳塌方時,有一個腦袋大的陶瓷罐子漏出黃土半截。

兒子隨手一鋤頭搗碎陶瓷罐子,赫然是銅錢和碎銀子。這一發現讓爺兩驚喜不已,繼續刨周圍黃土,居然收穫了六個陶瓷罐子——都是銅錢和碎銀子。後來的故事就是,爺倆買地蓋房,給兒子娶媳婦,成了村裡的首富。

兒子因為孝心得到好報的事也廣為傳揚,村裡逐漸沒有了花甲葬的風俗。

講故事的老婆婆,她姥爺就是故事中的兒子的下一輩。解放前老婆婆家就是小地主,她們村子裡面三分之一的房屋都是她家的。老婆婆家是地主的事情是可信的,那個年代她家曾經是村裡面批鬥會的長客,他兒子因為成分不好被軍隊開除。

老婆婆的故事給我心裡面留下了好奇的種子,我大學畢業後,工作原因經常出差,基本走遍了大江南北。後來也進行了多方查證資料和尋訪。得出以下結論:

一、“棄老風俗”並不是沒有史料佐證,所謂正史記載的多是漢民族的帝王家譜。而“棄老風俗”在河北、山西、陝西的一些縣誌裡面有零星出現,沒有引起人們關注。

二、“棄老風俗”的說法,多出現在北方部分區域,在東北地區和黃河以南幾乎沒有這種說法。

三、在北方黃土高原出土的很多古代平民墓葬,沒什麼陪葬品,卻用青磚鋪牆鋪地,很符合故事裡描述的“瓦罐墳”的樣式。

四、古代很多遊牧民族,在大遷移的時候,習慣拋棄老弱病殘,雖然不一定是活埋。

真相在一步步接近。

“棄老風俗”很可能就是某些遊牧民族統治北方時期的行為。遊牧民族習慣直接拋棄,因此推斷“瓦罐墳”應該是在農耕區出現。——這個遊牧民族曾經統治了遊牧—農耕混合帶的區域。

沒有在正史出現的理由也很充分——我們的正史記載的古代外族本來就很少。還有一個可能就是這個遊牧民族統治的時間不長,沒來得及造成足夠大的關注。再有一個可能就是大的戰亂時期,主流社會沒精力關注。

綜合起來,統治北方農牧混合帶、時間很短的大戰亂時期、北方遊牧民族——符合這些特徵的族群和時期——罪魁禍首就是:五胡亂華時期的前趙(匈奴人)或後趙(羯族)。


爾朱少帥


棄老殺老、棄嬰殺嬰這種暴露人性陰暗面的事情,時至今日也不敢說完全絕跡了,“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在歷史上大致是真實存在的,“寄死窯”、“模子墳”就是古代專供60歲老人自我死亡使用的生人墓穴。

“寄死窯”的棄老模式

“寄死窯”又被稱為“自死窯”、“待死窯”,在川陝鄂豫交界的漢水流域地區,已經發現了大批古代“寄死窯”的遺蹟。據說春秋時期的麇國有一個規定,老人年滿60歲後必須送至偏遠的“寄死窯”中,並且只准家人給他送三天的飯,三天之後任其凍餓而死。

還有一些說法是,古代當地對於一些鰥寡孤獨、喪失生活能力的老人,也會將他們送到這樣的窯洞中,任其自我死亡。

“模子墳”的棄老模式

“模子墳”又被成為“鍪子墳”或“丘子墳”,是用石塊壘成的石墳,其遺蹟主要分佈在膠東地區。《牟平文史資料選編》(1988年版)中有一段這樣的記載:“傳說古時人過花甲不死,後代就按律令將其囚於石墳,由子孫送飯充飢,送至60天即可斷飯,最孝者送飯也不超過100天。”

與“模子墳”相類似的,還有一種俗稱六十還倉的“瓦罐墳”,也是民間傳說中記載的一種古代拋棄、活埋老人的習俗。子孫預先建一座瓦罐墳,待老人年滿60歲時將他們送進去,然後每天去送飯,但每送一次飯就加一塊磚,直到把墳的縫隙徹底堵死。

現在的研究基本確認,在遠古時期我國確實存在過棄老、殺老的習俗,並在古代的一些時期有過不同形式的延續,而且這一現象在世界多地都出現過。例如,日本、韓國、越南、印度、泰國等地出現過“棄老山”或“棄老國”,日本電影《楢山節考》就講述了在古代日本信州,會將年滿70歲的男人和60歲的女人送至楢山上任其等死。

但遺憾的是,棄老問題至今也不敢說完全解決了,空巢老人就是新時期的一種獨特“棄老”現象。以至於《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時,將“常回家看看”寫入進去,特別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問候老人”。

由此引起不少人四處詢問:多久回家看一次老人才能不違法?可見,棄老問題發展到今天,已經到了要靠立法來解決的地步。


讀歷見聞


“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也就是花甲墓,是真實存在的,傳說這種風俗叫“瓦罐墳”,也有叫“窯罐墳”“蠻子墳”!初始時間和地方已不可考,有說是遠古遊牧時期為了提高部落移動速度和提高戰鬥能力,從而遺棄老人的風俗。也有考古資料顯示這種墓穴多見於宋元時期!


有傳說認為花甲墓發生在秦代,因為這種殘酷的做法與秦始皇的暴政能夠相聯繫,故事大概是秦始皇頒佈律令,老人到了“六十歲要活埋”,如果家人不遵從就要殺頭,有一個孝子,因不忍心將父親活埋,冒死藏父,後來西藩特使來到中國,給秦始皇出了幾個難題,朝廷沒人答的出來,秦始皇就發佈獎賞令,孝子在父親的幫忙下,智鬥西藩特使,從而使秦始皇撤銷了“六十歲活埋”律令!然而這個傳說應該是不切實際,孔孟之道在春秋戰國時期雖然沒有獨尊,但孝道文化的發展頗有影響,老人在那時候應該不存在被棄養的說法,再說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也不至於讓秦始皇頒佈這條律令!


關於瓦罐墳的說法,是指將年滿60歲的老人安置在墳中,起初是敞開著口子,每天送一次飯給老人,並在墳口加上一塊磚,直到墓頂合攏,瓦罐墳的本義是生基墳、活人墳,並不是因為出土的殉葬品常見瓦罐,瓦罐墳的起源,無從考證是在西南還是中原。據《遵義府志》記載,這種風俗傳自古時候,屢禁不止,在山上隨處可見,每逢遇到大雨,這種墳就會露出地面!

花甲墓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是真實性的,在中國發現的傳說文本有70餘例,涉及的民族有漢族、苗族、土家族,涉及的區域有湖北、陝西、河北、山西、山東!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如在山西晉中昔陽縣叫“生藏墓”,山西部分農村叫“磚打墓”,鄂西北叫“自死窯”,山東膠東半島叫“丘子墳”或“模子墳”!最廣泛的叫法是“活人墓”。




從花甲墓的各種傳說來看,棄老、棄病,在生產力極不發達的原始社會,曾經是一種制度化的習俗,在茹毛飲血的時代,拋棄老弱是為了種族的存活、延續的一種需要,然而這種陋習在後世出現真的讓人有點不寒而慄!從已發掘的古墓文物來看,花甲墓的事情應該是發生在蒙古人統治的元代!

1974年,萊州市東宋村的一座“模子墳”中出土了兩件元代的青花玉壺春瓶。在山西嵐縣出土的花甲墓,墓誌銘上記載:此葬始造於大元大德三年,後重葬於明萬曆四十三年。在中國歷史上,蒙古人所建的元朝統治了中國近百年時間,漢人作為四等公民長期忍受著蒙古人的欺壓統治,漢族的文化也受到了摧殘!在蒙古人建立政權的初期,頻繁的戰爭使社會生產力遭到了極大破壞,不少繁華之地成為了一片荒蕪,建立在血腥屠殺基礎上的元朝,使得人口巨減,好多地方都成了人煙斷絕的無人之地。在這種情況下,元朝的統治者急需穩定的社會生產力,以此為他們創造價值,積聚財富,作為驅口的漢人,就成了他們隨意役使的工具。

很顯然,到了60歲的花甲老人,對元朝的統治者來說已經喪失了創造財富的的能力,這很可能就成為元初統治者為減少開支的一條強制性政策出臺的初始原因!可以想象的是,絕大部分被蒙古人統治的中原地帶的百姓都開始執行了這一政策!於是,漢民族有了這種不得不執行,在無法違背和改變的情況下,只好盡力變通去做好孝道文化的墓葬制式!在歷經多代沿襲後,花甲墓成了老人晚年最終的淒涼居所,再後來這種做法逐漸演變為一種民間的習俗,在少部分地區流行。

由於元代有了記述國史的蒙古文字,加上忽必烈對八思巴蒙古文的不斷改良,漢文失去了其應有的地位,作為蒙古國史的唯一記載《託卜赤顏》,在明代原文竟然亡佚,殘餘的部分內容因為硬譯文體也顯的文理不通,於是,在正史中就找不到對花甲墓的任何記載!

遺棄或殺死老人的風俗是世界各民族普遍存在過的現象,事實的真相往往很殘酷,在生產力和物資生活條件落後的地方,“花甲墓”是人類無奈的悲哀!


摯潷畫畫紅塵


“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的真相早已不得知,畢竟這種殘忍的埋葬方式並不見於正史,只是在少數野史傳聞中有零星記載。


這種活埋方式有很多種稱呼,流傳最廣的是“瓦罐墳”,我們都知道人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喪失勞動力,於是在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的古代,人們為了節約糧食便想到了“瓦罐墳”這種殘忍的活埋方式。只要有老人到了六十歲,那麼他的家人就會在地裡挖好一座圓形墳墓,墓穴由青磚砌成,留一出口,形似瓦罐,砌好後,將老人送入墓穴,然後家人每天都來送飯,每送一頓飯便在墓穴出口砌一塊青磚,直到將墓穴口封死。之所以是六十歲活埋,也是出於那時的人們相信六十一甲子,六十一個生死輪迴。


那麼這種“瓦罐墳”究竟從何而來,如今我們不得而知,但流傳甚廣的有三種說法:

有的說是起源於秦朝,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曾下了一道命令:“六十還甲。無論仕庶男女,活到六十歲不死者,一律活埋”,原因就是年過六十的人經驗豐富,性格沉穩,容易蠱惑年輕人造反,所以為了秦國萬世基業,秦始皇殘忍的下了這道命令。

還有的說是起源於宋朝,宋朝對外戰爭頻繁,為了節省物資,才有了“六十活埋”的規定,不過這一點也站不住腳,畢竟宋朝的經濟非常繁榮,是真正的藏富於民,如果發生戰爭需要籌集軍用物資,老百姓還是能拿得出來的。

最後就是說存在於元朝,元朝時期,漢人地位低下,為了羞辱漢人,元朝統治者想出了這麼一個殘忍的活埋方式。


總之以上三個版本是流傳最廣的關於“六十活埋”的說法,但都是口頭相傳並無正史記載,而且不僅在我國,在日本,韓國這些深受漢文化影響的國家也有關於這方面的傳說,也許歷史上曾經真的有過“瓦罐墳”的存在,但這與我們傳統文化的“孝道”以及歷朝歷代統治者提倡的“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完全背道而馳,甚至太過殘忍,所以這種“瓦罐墳”才會逐漸被人們所摒棄最終消失於史書之中吧!


鹹魚閒聊


古代農業不發達,老年人口糧解決不了,很多國家就硬性規定六十歲必須從家庭遷出,住進窯洞,窯洞每天砌一塊磚,幾百天后就封死,

這個習俗歷朝歷代都有,直到康熙朝山藥大面積種植,口糧才有所緩解,

各地大量種植山藥,製作粉條,幹化儲存,成為老年人基本口糧。

康熙康熙吃糠喝稀,就是廢除了棄老陋習後的寫照,到了乾隆時代人口老齡化問題更嚴重,乾隆千叟宴政治意圖很明顯,開宴幾天召集天下老人,進京,高高興興吃幾頓好的,然後很多人回去就死了。很多人自己就自殺了。

金庸所寫的古墓派,就有這方面的描寫,古墓中儲存有簡單的糧食,蜂蜜,和棺材。

人到了一定年紀就住進古墓,慢慢等死。

現今很多“愛心”人士,養狗不養老,給狗吃火腿。世風不古。

前些年一些風俗好的農村建了粉條廠,粉皮廠,加工山藥紅薯,製作粉條,粉皮粉絲,可以大量幹化存儲,食用方便。易於老年人消化吸收。

粉條廠粉條機就是餄餎床,和制香機,

寺廟在古代,豐年用制香機制作粉條,

粉條種類很多,純澱粉的,玉米麵的,還有榆樹皮榆錢的,

老人去世後,榆樹皮的就是香。

三柱香就是三頓飯。

一般人家是吃不起掛麵的,

不過粉條可以做成掛麵,

敬老的願意吧粉條做的儘量長。其實做成掛麵長度更方便。


AUTUYG


大家好,我是生活問道。

今天這個問題看起來有些殘忍,畢竟與我們現在所提倡的孝道背離。既然問到了,我就把我個人所瞭解的寫出來,希望大家多提意見。

生存條件決定文明高度

  • 首先糾正一個說法,這事不叫活埋,活埋是針對犯了罪的人採用一種刑罰。古人對老人棄之不養有多種方式,所以稱呼也是不同的。現在我們知道的有“甕窯”“寄死窯”等,還有些是直接棄之於山上,自生自滅(有的地區老人到了一定的年齡自己就會到山上去)。而且可以很負責告訴大家,在任何一個朝代都有發生。解放前,在川,雲,貴地區還有個別地區存在這個現象。

  • 很多人都把這件事的源頭歸結在秦朝,不管是不是傳說,其實都不公平。在秦朝之前,商周時期就已經有了這個傳統。中央電視臺的考古節目就有過一期是專門講解這方面歷史的,很榮幸的我看到了。

  • 在古代,由於生產力水平落後,人們抵禦自然災難的能力薄弱,可以獲得的生活資源單一,匱乏,所以,我們中國自古就有“勞者得其食”的說法,意思就是說你工作了才能有飯吃,不工作,就只能餓肚子。那時候活著就是最大的奢求,沒有多餘的資源來餵養一個沒有工作能力的人。聽起來很殘酷,但是現實就逼迫著你要做出選擇,要麼讓還沒有勞動能力的孩子去死,要麼就是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去死,這是一道必須要做出選擇的二則一。孩子是家族繁衍的希望,總不能讓孩子去死吧?所以,很少有老人強行被趕出去的現象,到了年齡了,老人會主動地離開家。
  • 歷史上,越貧瘠和文明落後的地方這種現象越普遍。因為,文明高度可以改變生存環境,提高生產能力,生產能力的提高,一是可以滿足更多人的物質需求,二是可以延長人的壽命。
  • 實話實講,古代被迫棄養的老人,遠遠少於死於戰亂饑荒的老人。古代由於生產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低下,能活到60歲及以上的人鳳毛麟角,正因為少,所以才會有老而無用的棄養的做法。隨著物質條件的豐富,這種做法慢慢的也就被摒棄了。

特殊情況下的解決方法

  • 任何一個朝代都沒有過立法的形式允許老人的棄養行為,因為這畢竟有悖於傳統文化中的道德要求。但是,一旦滿足不了養老的條件時,也必須要滿足一個條件才可以允許棄養。這個條件就是當老人達到六十時要到當地的行政機構去備案,說明情況,然後,還要養老三年---這是因為,母養兒三年成人,子養母三年盡孝!(這裡的母指的是父母)。一般來說,能夠養三年不死的,基本上都會打消棄養念頭或是找到了生存的辦法,再有就是,熬不到三年老人自己也就餓死了。這也就是為什麼野史裡面會記載中國人為什麼特別注重六十大壽的原因。在古代,的確有老人過完六十歲生日之後不願意做孤魂野鬼,選擇自殺的原因。

最後我個人認為,古時候的棄養行為在那個時代也是一種文明的表現,是特有時代的產物。

“消極避世也並非人們的自然屬性,二是文化有意識的產物,是在特殊環境下我們古老智慧的有意識薰陶的結果。”

----林語堂《中國人》


生活問道


有關“六十活埋”的說法,一說是出自秦始皇時代。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認為人老則失去勞動能力,這樣的人只能吃白飯而不幹活,跟廢物沒什麼區別,只能浪費糧食。於是便將一條詔諭頒佈天下“凡六十歲不死者,一律活埋,若不從者,滅九族!”

得,秦始皇一句話,天下百姓倒黴了,過了六十自動Game over,要不然禍累子孫。於是乎老人一到六十就讓孩子將自己埋了,免得連累九族。

其實這個故事不過是黑化秦始皇罷了,秦始皇在位之時並沒有這種荒唐的詔書。

古人認為“六十為一甲子,也就是一個輪迴”,一個輪迴都過去了,也就沒什麼用了。因此有地方就出現了“花甲墳”,或稱丘子墳、鍪子墳或棄老洞等名字。有些老人到了六十,便不再家中居住,而是住在這種“活死人墓中”。

在宋元時期太行山一代就有這種陋習,老人過了60大壽之後,必須有家人送到提前修建好的墓中生活。在這裡也不用勞作,一日三餐,由家人供應,吃喝拉撒就在墓中。墓既家,家既墓。

這種墓只能蹲、坐、躺,而不能站直身子,洞口非常小,只能容一個人勉強進入,可想而知老人住在這裡面是什麼滋味。

有傳聞說每次家屬送飯的時候,會帶一塊磚。送完飯,則將磚堵在洞口處。直到洞口被徹底堵死,也就表示家屬不來送飯了,老人可以在裡面“安息”了。

至於這種傳聞是真是假,無人可知。總之古人太過於封建迷信,致使一些陋習滋生。還好現在這種糟粕以除,老人可以自由自在的擠公交車跳廣場舞了。


大獅


這個說法多見於野史和民間傳說,在正史中是沒有記載的。

我們先說一下民間傳說中的瓦罐墳。瓦罐墳的習俗是孝子將年滿六十的父母安置在事先建好的瓦罐墳中,每天送一次飯,加一塊磚。等口子完全被封閉的時候,也就是老人大限之日。



一般流傳這種說法的有兩個朝代。

秦朝,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覺得人的年齡越大,社會經驗就會越豐富,就越不好管理。就頒佈法令,年滿六十還活著的人,就要被執行活埋。



元朝,元朝是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對漢人執行的是高壓的民族政策,將人分為三六九等。統治者認為,六十歲以上的人已經不能創造更多的價值,反而浪費物資,於是一方面為了減少漢人人口,一方面節省物資,就有了這樣的傳說。



但是,這些都是民間傳說。這個說法的起源應該是原始部落時期,那個時期的人類還沒有禮制,所以可能會發生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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