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說:產品標題、關鍵詞可以包含別人的品牌嗎?


慧說:產品標題、關鍵詞可以包含別人的品牌嗎?


有網購經驗的都知道,一般網購都是這麼個過程:進入平臺之後,輸入自己想找的關鍵詞進行搜索、比較、篩選,找到自己滿意的產品,下單,坐等收貨。

對於商家來說,老客戶回購佔一部分,新客佔一部分。新客購買產品時,搜索的關鍵詞是很重要了。商家為了提高曝光率,在關鍵詞上也是想盡了辦法,下足了功夫。那麼,關鍵詞能隨意使用嗎?涉及到別人品牌的時候,需要避開嗎?產品標題、描述可以包含別人的品牌嗎?



今天分享個浙江法制報公佈的一則判決,看看產品標題涉及他人品牌時,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案情回顧


原告:重慶市磁器口陳麻花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百順公司

涉案品牌:陳麻花

基本案情:


原告表示,在天貓商城搜索“陳麻花”品牌商品時,出現了被告百順公司經營的網店產品,產品信息為“建湘天津小麻花500g脆香陳麻花傳統糕點心特產小吃麻花零食大禮包”。

原告認為,被告百順公司實際銷售產品是“建湘”牌小麻花,而“建湘”牌小麻花與“陳麻花”商標之間沒有任何關聯。被告百順公司在其商品宣傳中不當使用“陳麻花”標識的行為首先侵犯了原告的商標註冊專用權。被告百順公司將“陳麻花”標識用於淘寶店鋪的商品宣傳語中,應屬於商標使用行為。同時商標均使用在百順公司麻花產品上,屬於在同種產品上使用相同商標,侵權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故原告請求法院判令百順公司構成商標侵權,立即停止在涉案淘寶網店商品信息中使用“陳麻花”的侵權行為,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等。

法院判決


被告行為屬侵犯註冊商標權行為,應承擔侵權責任。

百順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陳麻花公司經濟損失(含合理費用)10萬元

慧美有話說


產品宣傳需注意,他人品牌要規避。

一不小心侵了權,得不償失直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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