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違規發放補貼、集體資金支付禮金、報銷個人電話費……

通報:違規發放補貼、集體資金支付禮金、報銷個人電話費……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強化警示震懾作用,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現將我市(定州)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通報如下:

1.明月店鎮大道莊村黨支部書記雷海社、原村黨支部委員陳鎖振、陳佔芳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2012年至2016年,明月店鎮大道莊村經兩委幹部研究決定,為村幹部違規發放補貼15000元,每人3000元;用村集體資金支付村民婚喪嫁娶禮金11610元;違規為村幹部報銷個人電話費3300元;以發放計生獎勵為名,將計生返還款12500元違規發給村幹部做獎金。雷海社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雷海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鎖振、陳佔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東亭鎮安家營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馬同來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12月,東亭鎮安家營村在村務活動中,村幹部在附近飯店吃飯,在肉鋪、超市拿副食、菸酒等,共發生吃喝招待費用28428元。該村違反廉潔紀律,存在吃喝浪費現象,馬同來負直接責任。馬同來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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