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 貴州 合資 芯片 瓴盛科技flag爆表

上月,全球核心產業創新和半導體產業發展大會在成都召開。據媒體的報道:

據悉,融信聯盟成員、國內知名手機芯片設計企業瓴盛科技已經在成都率先落地,辦公地點已經選定在雙流,預計6月將正式啟動,瓴盛科技將是雙流區落地的第一個半導體設計公司。

瓴盛科技由美國高通公司與中國大唐旗下的聯芯科技等四方合資組建而成。 2017年5月26日,總投資規模達30億人民幣的瓴盛科技(貴州)有限公司(JLQ Technology)正式成立,專注於針對在中國設計和銷售的、面向大眾市場的智能手機芯片組的設計、封裝、測試、客戶支持和銷售等業務。

從新聞上看,合資、高通、芯片、貴州,回想貴州微硬盤和貴州華芯通,瓴盛科技的flag已經爆表,這種合資項目,對於中國手機芯片的發展沒有太多幫助,只不過是讓高通在中國大陸多一個馬甲而已。


高通 貴州 合資 芯片 瓴盛科技flag爆表


瓴盛科技極有可能成為高通的代理人

就大唐聯芯與高通合資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機芯片的現實看,本次合資極有可能使瓴盛科技成為高通的代理人。

眾所周知,高通的主營業務主要為芯片業務和專利授權業務。其中高通的專利授權業務一度非常霸道,比如廣為人知的"專利反授權"和"高通稅",而這也是發改委對高通開出鉅額罰金的原因之一。高通過去之所以如此霸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其具有較高含金量的通信專利。

而本次大唐聯芯與高通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機芯片,基本上就只涉及高通芯片業務中的低端手機芯片部分。換言之,瓴盛科技是很難獲得高通的通信專利,更不可能形成通信技術的研發能力,去爭奪通信標準制定的話語權。

那麼,是否會發生高通將核心技術轉移給合資公司的情況呢?

發生這種情況的概率是非常渺茫的。高通處於自身利益考慮,樂意在中國找一個代理人,但卻絕不會轉讓核心技術,在中國培養一個競爭對手。何況美國政府是一道跨不過去的坎——信息產業大部分核心技術掌握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中,美國對中國的遏制策略是長期國策,對於真正重要的信息產業核心技術,即使高通希望轉讓技術,美國政府也不可能同意。

必須指出的是,在一段時期內,瓴盛科技只會成為高通的代理人,扮演高通低端芯片分銷商的角色。原因何在呢?

雖然低端手機芯片開發的門檻並不高,但畢竟還是有一定硬性條件的,比如持有一定通信專利,具備開發5模基帶的能力,一個具有戰鬥力的技術團隊。

然後瓴盛科技的問題就在於,大唐聯芯在去年把手機芯片研發團隊已經解散了,手機芯片這塊主流市場已經被放棄,很多員工分流到小米的松果電子,現在主要產品是物聯網或者行業性應用方面的產品。在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技術團隊的情況下,合資公司要想形成開發手機芯片的能力需要時間和具體項目實踐去錘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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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主導權極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

根據公開消息,合資公司註冊資本298460.64萬元,其中聯芯科技以立可芯全部股權出資72027.60萬元,佔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24.133%;高通控股以現金形式對合資公司出資72027.60萬元,佔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24.133%;建廣基金以現金形式對合資公司出資103396.50萬元,佔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34.643%;智路基金以現金形式對合資公司出資51008.94萬元,佔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17.091%。

雖然從註冊資本佔比來看,中資處於主導地位,但合資公司的技術主導權極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原因就在於絕大多數境外科技公司只向國內企業提供技術授權,而非完全轉移知識產權。而且技術授權的範圍僅僅是國內企業能夠合法地使用國外企業的知識產權,但國內企業並不真正擁有該知識產權。以汽車產業中為例,合資車企可以使用國外技術,但是即便修改圖紙上的一條線也必須要層層上報外國公司審批,這就堵死了中國工程師通過修改原始設計,逐步吃透技術的發展之路。

因此在核心技術及其發展決策方面,即便合資企業由國內資本控股,國內企業也仍然不具備核心技術及其發展的話語權。

就芯片行業,最好的例子莫過於IBM、Intel等公司與國內企業的合資或合作,IBM雖然對宏芯授權了Power8,但浮點運算單元等關鍵模塊是有技術保留的。Intel和瀾起的合作,則是Intel的X86內核直接加一個AISC,X86 CPU技術始終在Intel手中。

在有這些先例的情況下,合資公司的技術主導權極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而且中資投入越多,被高通綁架的程度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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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資對中國手機芯片產業發展的影響

高通與大唐聯芯合資,受到衝擊最大的莫過於紫光展訊。

一直以來,展訊是通過低端市場養隊伍,積累經驗,進而開發更好的產品,一旦高通和大唐聯芯合資,而且把低端芯片的價格壓得很低,就會直接影響展訊的營業收入。如果展訊的造血功能變弱,就會打破展訊的產品銷售——技術研發的良性循環,最終對展訊的技術研發和營業收入造成負面影響。

最要命的是,與高通合資的是國資,一旦打價格戰,高通虧掉1元錢,國有資本就要虧掉3元錢,這會演變成國有資本補貼高通扼殺本土芯片企業的悲劇。

雖然對於與境外公司開展技術合作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必須要分清哪些是可以合作的,哪些是必須自己做的,而且在合作或合資中掌握主動權,不受制於人,在合作中實現化他人力量為己用,而不是把自己變成境外IC巨頭的代理人——與高通合資,而且還是在聯芯已經解散了手機芯片研發隊伍,技術人員大量分流到小米松果電子的情況下,一段時間內,瓴盛科技在技術上就很難實現徹底擺脫高通的掣肘。

中國企業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做的很好,而對於其他部分,現在手機芯片買IP做集成的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在這種情況下,再與高通合資主攻低端手機芯片,其實是引進中國企業已經掌握的技術,無法對提升中國本土技術起到一絲一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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