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中午11時56分,執行二庭執行人員外出辦案剛回到院上,值班室打來了電話,稱有個老人非常著急的要見執行法官。執行法官放下電話後,就急忙去了值班室。
老人見到執行法官後,連忙說:“我找到人了,你們趕快,趕快去。”原來老人是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她申請執行陝西某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的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經過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財產,被執行人的登記地址根本就沒有這個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該案一時陷入了僵局。沒想到老人偶然間發現了被執行人公司的負責人。案情就是命令!執行人員馬上將情況電話向領導彙報後,就帶上案卷材料駕駛警車向老人提供的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的地址駛去,經過幾十分鐘的顛簸,終於找見到了被執行人公司的負責人,向其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後,告知其不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後果。但被執行人公司的負責人稱公司由於經營不善,已經負債累累了。在經過執行人員一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說服下,被執行人公司的負責人答應想盡一切辦法儘快先解決好老人的案件,讓老人不再為這事煩心。
隨後,執行人員將情況告知了申請執行人張某某,老人聽到後終於放下心來,並稱贊禮泉法院執行人員認真負責,為了自己的案件,放棄了休息,耽誤了午飯,並讓執行人員按時吃飯,注意身體。聽到老人真心的話語,執行人員心裡暖暖的,並告訴老人,這是他們的職責,是他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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