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部委聯合發佈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今日(4.16)記者從遊仙區教體局瞭解到,遊仙區設有校內小賣部的中小學共有26所,從4月11日起,這些小賣部已全部關停整頓。
富樂實驗中學有四千餘名學生,其中大部分是住校生。校內曾有一家小賣部,售賣生活、學校用品及零食。4月12日,校內小賣部關停。
對於小賣部關停,學生們各有意見。
“小賣部關了以後,在學校的時候就沒法買零食了,這樣我們就只能在食堂好好吃飯了,還是挺好的吧。”一位學生說。
“小賣部關了以後還是有不方便的地方,買那些學校用具都不方便了。好處是這下買不到垃圾食品了,對我們的身體有好處。” 一位學生說。
“還是希望可以開著,賣一些生活用品和學習用品。”另一位學生提議。
據瞭解,此次關停的小賣部在經過整頓,按國家相關要求審核後,部分小賣部可能會恢復營業,但不會再銷售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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