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農民朋友有哪些認識誤區?

首先先了解什麼是宅基地?農民有哪些認識誤區?宅基地是農戶可以用來建房的土地,農戶對宅基地只是使用權和人佔有權,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歸農村集體所有。如果你常年不在家居住,並已經落戶為城市戶口,這時候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倒塌了,村集體是有權收回你的宅基地的,你已經不屬於本村的人,也無權在宅基地上重建、翻建房屋。

那麼宅基地可以買賣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此,農村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

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農民朋友有哪些認識誤區?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於是村民基於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繫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於無效的買賣。

2.根據《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可以佔有和使用土地,有權利該宅基地土地上的房屋以及附屬設施進行使用和轉讓的權利,宅基地不屬於農戶個人的財產,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是不能進行買賣的。

3.《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土地炒賣的通知》規定“農村房屋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其發文機關是國務院辦公廳,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依據;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並未禁止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出售和出租。

從上文我們可以瞭解到,法律對於宅基地買賣的做法是明令禁止的,但是農村有這樣一種現象,同村的人可以進行購買,該怎麼講呢…回答這樣的問題,不僅僅要結合上面農村房屋買賣的情況,還需要結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我國法律相關的規定,農村集體的經濟組織內,一戶村民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佔有以及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的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經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於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的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的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故而其處置情況應該有以下幾方面:宅基地可以買賣嗎?終於明白了

1、如果是集體組織內的成員,即根據上文分出來的三種情況,在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下,該成員通過申請宅基地的方式是不會被允許的,因為這已經違反了一戶一處宅基地的規定;而對於第三種的情況,則可以通過法定的程序依法申請得到一處宅基地。

但是這是不是就代表著集體組織內的成員不能購買宅基地了呢?其實並非如此。儘管法律規定了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但也並不妨礙村民擁有一處以上的宅基地。只要售房者自己有其他的住處,並且雙方達成了合意,宅基地是可以在集體的經濟組織內部進行轉讓的。

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農民朋友有哪些認識誤區?

2、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購買宅基地建房,則是不允許的。大家都知道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可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根據法律的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上市進行自由交易,而集體的土地則只能是組織內部成員所有。集體組織外部的成員是不允許購買農村宅基地的。即便已經購買,一旦將來農民反悔,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房屋,根據我國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法院是肯定會作出買賣合同無效的判決的。

從金麥穗農業分享的這篇文章可以知曉,關於宅基地可以買賣嗎這一問題應該有了答案,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於無效的買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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