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超短期融資券獲准註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擬在銀行間市場註冊發行中期票據和超短期融資券的議案》,同意公司申請註冊發行總額度不超過50億元人民幣的中期票據和總額度不超過50億人民幣的超短期融資券。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於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四屆六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告編號:臨2018-035)。

公司已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於2019年4月12日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9]SCP103號),交易商協會決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資券註冊,主要內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資券註冊金額為50億元,註冊額度自通知書落款之日起2年內有效,由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

二、公司在註冊有效期內可分期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發行完成後,應通過交易商協會認可的途徑披露發行結果。

公司將根據《接受註冊通知書》要求,結合資金計劃安排和銀行間市場情況適時安排超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工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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