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聊城一男子盜刷女友支付寶消費,被法院判刑10個月

男子用女友身份證辦理電話卡,並用其手機支付寶盜刷銀行卡多次消費......近日,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2018年,青年男子張某用自己女友劉某的身份證辦理了一張電話卡,在使用該卡的過程中,發現該手機號曾經註冊過支付寶,便通過短信驗證碼的方式登錄支付寶後,修改了登錄、支付密碼。隨後,張某發現該支付寶賬號與原機主劉某一張卡綁定,遂在劉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從該銀行卡充值到支付寶餘額共計一萬元,並使用支付寶餘額消費付款968元。

因該支付寶沒有完成實名認證,支付寶餘額付款受限,張某又通過與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多次消費付款共計2310元。被害人劉某發現被盜之後,通過支付寶客服將賬戶內剩餘的9000餘元凍結,並將該款取回。張某發現錢被凍結,便知道案發,遂去公安機關投案,並退交贓款3300元,已發還被害人劉某。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鑑於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已經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對其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法官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莫貪心,貪心必被捉!張某如果不是動了貪心的念頭,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當今社會快捷支付確實給公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特別是支付寶目前已經成為便捷的主流支付工具,但同時資金受損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加。為此,法官提醒公民在處理不用的手機號時,應當及時與該手機號綁定的資金賬戶解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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