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發佈第1號總河長令 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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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近日,撫順市第1號總河長令正式發佈。總河長令要求,從4月15日起,將在全市開展河湖清亂佔、亂採、亂堆、亂建和垃圾清理專項行動,全面開展“四級”河長巡河工作,確保為全市人民生活提供更好地水資源生態環境。

在全面開展河湖清“四亂”和垃圾清理專項行動中,市委、市政府決定從總河長令發佈之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全面清理圍墾湖泊河道、侵佔水域河灘、種植礙洪林木及作物等“亂佔”行為,非法採砂、取土等“亂採”行為,亂倒垃圾、填埋堆放固體廢物等“亂堆”行為,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修建阻礙行洪的建(構)築物等“亂建”行為。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

在全面開展“四級”河長巡河行動中,要求全市“四級”河長以河湖清“四亂”和河道垃圾清理為重點,抓好2019年入河排放口排查,加強入河排汙口監督管理和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對於河長巡河湖發現的問題和作出的工作安排,由各級河長制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協調有關部門給予落實,並做好跟蹤檢查工作。

同時,在全面紮實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中,重點圍繞編制印發市、縣兩級2019年河長制工作考核方案,並實施監督考核;完成全市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50%(河長或河流條數)以上流域面積50至1000平方公里河流的河湖管理範圍劃定等七項舉措開展工作,確保我市第一號總河長令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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