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分清“討薪”與“討債” 依法理性維權

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陳旭)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提示,勞動者應分清“薪”“債”區別,如需“討薪”,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近期,勞動者薪酬問題受到社會關注,特別是隨著新業態發展,很多人誤把“討債”當作“討薪”。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薪”與工資相關,而“債”則與勞務報酬相關。

工資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應得的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認定“欠薪”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用人單位隨意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二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但卻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三是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如需“討薪”,可多渠道投訴舉報:撥打勞動保障政策諮詢電話12333,或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仲裁機構投訴舉報、申請調解仲裁。

而勞動報酬則是指個人通過民事協議,獨立從事設計、諮詢、演出等勞務所取得的各種勞務報酬,或者承攬業務取得的報酬。比如網約車司機與平臺交易費用爭議、主播與直播平臺的合作費用爭議等,這些都屬於普通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勞動者應具體區分自身情況,通過合法途徑,理性維護自身權益。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北京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已公佈聯繫方式。勞動者要注意保留勞動關係證明、工資條、加班補貼證明、考勤記錄等,離職時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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