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親屬應不應該被曝光?

到鄉翻似爛柯人矣


(一)犯人的親屬信息不應該曝光。

(二)任何人的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其進行侮辱,任何人都有隱私權,都應該按《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侵權責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等相關規定加以保護。

(三)未經本人許可,公佈以下信息的行為屬於侵犯隱私權:

(1)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私生活鏡頭。

(3)財產狀況。

(4)私人文件內容(如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等)。

(5)社會關係。

(6)夫妻性生活,婚外性生活。

(7)其他不願公開的秘密。

(四)曝光隱私對他人造成損失的,應全部賠償,並消除不良影響、賠禮道歉和精神賠償。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安全壓艙石


你的問題我沒有弄清,可能是你沒有說清楚,犯人親屬被曝光,是啥意思,對於管教警察來講,他們掌握犯人親屬屬於正常情況。因為對於犯人在服刑期間發生什麼問題可以和犯人親屬聯繫。如果犯人親屬被管教警察洩露給新聞媒體,那是錯誤的。如果新聞媒體通過其他渠道掌握了犯人親屬的資料,那麼誰洩露誰負責。如果是犯人親屬存在窩藏,包庇等違法犯罪行為,被部分媒體曝光不屬於侵犯個人信息。


正午陽光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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