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實施辦法》精簡文件會議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我市出臺《實施辦法》精簡文件會議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本報訊(記者耿淑霞)近日,我市出臺《關於進一步精簡文件會議和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實施辦法》,要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精簡文件會議,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抓工作落實上。

《實施辦法》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精簡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和落實發文計劃制度,嚴控發文數量,要以“短實新”的文風提高文件質量,嚴格控制篇幅,規範行文程序,杜絕頻繁報文。同時,精簡會議內容、頻次,實行歸口管理,對會議規模、會期、參會人員範圍、經費預算等內容嚴格審批,提高會議實效。落實“無會周”制度,確保全年不少於8個“無會周”。

針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多頭重複、頻率過高等問題,《實施辦法》要求,要嚴格控制督查檢查考核總量,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應當減少50%以上。同一部門開展的多項督查檢查考核應當儘可能整合成1項,涉及多部門的由一個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參與,聯合組團進行。要認真制定和嚴格落實年度督查檢查考核工作計劃和審核報備制度,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對每年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提前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審核,由市委辦公室統一報市委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對貫徹落實中搞形式、走過場的部門單位將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進行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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