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突破1600元 平均增幅12.5%

新華網浙江頻道8月1日電(記者 嶽德亮)為了穩步提高低收入者特別是生產一線員工的工資水平,浙江省政府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12.5%。

此次調整,浙江省政府將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檔。

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負責人介紹,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相比,平均增長幅度達到12.5%。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 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浙江省此前執行標準是自去年1月1日開始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檔。

最低工資標準,是我國目前調節企業分配的兩種主要手段之一。從1994年開始至今,浙江省已經14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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