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官欠錢不還面臨被拘 準新娘深明大義忙還款

映象網洛陽訊(記者 徐孟國 通訊員 王建波)“你有錢籌辦婚事,沒錢給付申請人,這幾年你一直外出打工賺錢,你可知道申請人過的是什麼日子,哪怕你每月給申請人500塊也行,你就是賴著不給。正好申請人也在這裡,剩下的2萬元你打算什麼時候給,你今天必須得給申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待室裡,執行法官面對被執行人李某義正言辭地說。

2013年7月,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將路人程某撞傷,後因醫療賠償問題程某將李某訴至法院,經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某分期分批給付程某各項費用5萬元。調解書生效後,李某未按約定時間履行義務,程某申請法院執行。經過執行法官努力,執行回3萬元。在執行過程中,李某又因交通肇事被欒川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終結本次執行裁定。然而李某在刑滿釋放後就外出打工,三年多杳無音訊。

4月15日一大早,申請人程某就來到欒川縣法院執行局找到執行法官,要求恢復對該案的執行,並提供了被執行人李某已經回來,現正在家裡籌備婚事,過幾天就準備結婚的線索。執行法官立即帶人前往李某家,將其帶回執行局詢問其如何履行義務。面對執行法官的詢問,被執行人李某還是以無錢為由,說等婚事辦完了就把收的禮金交付給申請人。申請人不滿李某的說法,讓執行法官對他採取拘留措施。李某的女朋友此時來到了執行局,當了解事情的原委後,對執行法官說道:“以前的事情他也沒給我說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早知道我一定會勸他先把錢還了,錢沒了可以再賺,不能昧良心,我也不想結了婚以後被人戳脊梁骨。這幾年他在外面打工賺的錢都交給我了,最近為了辦婚事也花完了,不能說為了結婚就不還錢了,只有把錢還了我們以後才能安心過日子。這樣吧法官,我今天把買首飾的一萬塊錢先交來,剩下的我給他作個擔保,保證把婚事辦完了就把錢交過來”。準新娘的一番話讓李某頓時羞愧不已,表示會盡快把錢還了。申請人也對此舉也感到非常滿意,執行法官對準新娘深明大義,並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做法給予了讚揚,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雙方在協議上簽字後對法官表示了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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