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為什麼不直接找奔馳的研發總部呢?而卻一直找銷售?

物理界的硬漢


對於西安奔馳事件,我個人立場堅決支持受害者一切正當維權行為。在此說明為什麼我稱她為受害者,因為她被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欺瞞及欺騙,這已經構成違法行為可以用民事訴訟來維權。還有人發短信及網絡暴力辱罵和恐嚇受害者,已影響到她正常生活。但她沒退縮,我敬她是一個英雄,面對這樣有勢力背景的企業,至少她是敢挑戰邪惡的人,這一點所以我敬她。但我鄙視那些說她碰瓷和拿學歷顯擺的人,能說出不分是非的話,轉移話題,偷換概念的人,你們記住了都是爹媽生的,肉長的心不要讓它變黑了。你們知道嗎?說好的3天給出結果,結果她一等就是15天,而且沒有任何處理結果。從開始談的退錢換車,再到只能換髮動機。當天從店裡開出來,就遇到這問題。如果換著是你們,你們又怎麼辦?繼續給他們講道理?就是太講道理,才被逼到坐在車蓋上哭。這就是擺明了欺負人,還有金融服務費不知道有多少人被騙。有的人也就別裝了,吃利之星多少狗糧?讓你自己都不願意拿自己當人看,麻煩以後說話要講良心。堅決不做旁觀者,為不平討一個公道人心。那怕這事讓我受到生命威脅,我也要挺她到底,只為一腔熱情和一顆肉長的心。


蜀中唐門小丈夫


對於這個問題,我來給大家回答一下,可能好多車主還不明白,4S店解決不了可不可以直接找廠家解決,其實消費者是不能找廠家解決的。這個有規定的,4S店和廠家還是有合同規定的,就是誰銷售誰負責,意思就是你4S店買車,你必須對消費者負責,廠家是不管你的,廠家對於一些消費者的不滿意或者是投訴,對4S店只是下發郵件,由廠家負責監督,然後4S店讓消費者滿意,如果消費者不滿意,廠家會處罰4S店的。


廠家是不管消費者的,如果每個消費者都找廠家,那廠家肯定是忙不過來的,所以說廠家和4S店有規定,誰銷售誰負責。但是西安奔馳事件,這件事情對奔馳的影響特別大,估計廠家會插手這事情都。畢竟事情已經發展到這樣地步,對奔馳來說,現在絕對不是66萬的事情,這家奔馳4S店絕對是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的,完全超出他們的想象。如果當初奔馳4S店答應給人家換車,不要在15天以後反悔,事情不會是這樣的,這是認為中國消費者好欺負,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現在這家奔馳4S店估計以後會生存特別的困難,因為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4S店絕對會背這個鍋,奔馳官方絕對不會承擔的,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這次奔馳車漏油的疑點也是重點,到底是哪裡漏油,官方沒有給出說法,4S店也沒有給出說法,自己一直想知道哪裡漏油,是簡單的質量問題,還是車輛哪裡維修過導致的漏油。對於漏油問題,現在直說漏油,太含糊了,其他後期漏油的原因和具體位置怎麼漏油的。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歡迎評論留言。


暢談汽車的螞蟻


當然誰賣找誰啦!你怎麼去找廠商?

有人說奔馳女高管劉元婷沒水平,但我讓為她水平水平可能並不低,而且可能很高!她這樣做這樣說是因為她以前做這樣說這樣都贏了,所以這次照舊處理,沒想到遇到了硬茬,女買主王倩是研究生,根本不吃這一套!

4S店此類行為在全國如此普遍、如此氾濫,在追究銷售商的責任的同時,更應該追究有關主管部門的失職行為!因為他們的失責及對違法商家的一次次寬容,才釀成了4S店的這種全國性的惡劣行為!

買奔馳吧!奔馳還是不錯的啊,何況像奔馳這麼高檔高貴的車子不可能一點毛病都沒有。 像這次這樣還沒有開出4S店就漏油的情況是很少很少的,一般都是開出了4S店才會漏油。[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老黃牛在此


這個道理很簡單呀!

你去超市買了一打雞蛋,打開一個,裡面臭了;又打開一個,還是臭的;連著把這打雞蛋打完,都是臭的。

請問你是帶著這臭雞蛋和小票去找超市處理,還是去找那隻下蛋的母雞呢?

回到問題上,

4s店從奔馳公司進貨,說明4s店和奔馳公司產生了銷售關係;女車主從4s店買,說明女車主和

和4s店產生了銷售關係。

女車主買車還沒開,車出了問題,正常的處理流程應該是這樣:女車主找4s店處理,4s店找供貨商也就是奔馳公司處理。

女車主無論如何,都不應該也不可能去找奔馳公司去處理的。因為她和奔馳公司沒有產生直接的銷售關係啊!


山山說穿穿


對於西安奔馳事件,我個人立場堅決支持受害者一切正當維權行為。在此說明為什麼我稱她為受害者,因為她被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欺瞞及欺騙,這已經構成違法行為可以用民事訴訟來維權。還有人發短信及網絡暴力辱罵和恐嚇受害者,已影響到她正常生活。但她沒退縮,我敬她是一個英雄,面對這樣有勢力背景的企業,至少她是敢挑戰邪惡的人,這一點所以我敬她。但我鄙視那些說她碰瓷和拿學歷顯擺的人,能說出不分是非的話,轉移話題,偷換概念的人,你們記住了都是爹媽生的,肉長的心不要讓它變黑了。你們知道嗎?說好的3天給出結果,結果她一等就是15天,而且沒有任何處理結果。從開始談的退錢換車,再到只能換髮動機。當天從店裡開出來,就遇到這問題。如果換著是你們,你們又怎麼辦?繼續給他們講道理?就是太講道理,才被逼到坐在車蓋上哭。這就是擺明了欺負人,還有金融服務費不知道有多少人被騙。有的人也就別裝了,吃利之星多少狗糧?讓你自己都不願意拿自己當人看,麻煩以後說話要講良心。堅決不做旁觀者,為不平討一個公道人心。那怕這事讓我受到生命威脅,我也要挺她到底,只為一腔熱情和一顆肉長的心。

可能好多車主還不明白,4S店解決不了可不可以直接找廠家解決,其實消費者是不能找廠家解決的。這個有規定的,4S店和廠家還是有合同規定的,就是誰銷售誰負責,意思就是你4S店買車,你必須對消費者負責,廠家是不管你的,廠家對於一些消費者的不滿意或者是投訴,對4S店只是下發郵件,由廠家負責監督,然後4S店讓消費者滿意,如果消費者不滿意,廠家會處罰4S店的。

廠家是不管消費者的,如果每個消費者都找廠家,那廠家肯定是忙不過來的,所以說廠家和4S店有規定,誰銷售誰負責。但是西安奔馳事件,這件事情對奔馳的影響特別大,估計廠家會插手這事情都。畢竟事情已經發展到這樣地步,對奔馳來說,現在絕對不是66萬的事情,這家奔馳4S店絕對是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的,完全超出他們的想象。如果當初奔馳4S店答應給人家換車,不要在15天以後反悔,事情不會是這樣的,這是認為中國消費者好欺負,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現在這家奔馳4S店估計以後會生存特別的困難,因為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4S店絕對會背這個鍋,奔馳官方絕對不會承擔的,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這次奔馳車漏油的疑點也是重點,到底是哪裡漏油,官方沒有給出說法,4S店也沒有給出說法,自己一直想知道哪裡漏油,是簡單的質量問題,還是車輛哪裡維修過導致的漏油。對於漏油問題,現在直說漏油,太含糊了,其他後期漏油的原因和具體位置




一朵風中飄逸的仙人掌


大兄弟,你提這個問題,有點太想的簡單。

第一,出了事你難道第一想法去找總部?總部會搭理你?就跟越級上訪一樣,違背程序,也沒必要

第二,你有這個途徑嗎?奔馳會真的受理嗎?之前那麼多事件就證明,奔馳沒當回事。

第三,資本的力量超出你想象,敢這樣搞,總部其實心知肚明,沒出大問題,都不怕你,

最後總結下,任何事情被逼無奈,別求機構,你就求人民吧,現在自媒體真的給了普通老百姓發聲的機會,我們好好利用,這就是我們維權的武器


攝影小白木木


奔馳在這次公關危機處理上可謂是失敗的一塌糊塗,個人我認為主要原因還在於經銷商管理和控制力極度缺乏。作為一家企業在向一個新的國度進行品牌進入和擴張的時候尤其是面對第一批接盤經銷商選擇上是最大的關鍵點,選擇的好是助力夥伴,選擇的不好有可能玩火自焚。我見過很多的品牌在後期市場擴充和自身發展時就會被最早的和最大的經銷商所阻撓甚至是控制,(甚至還出現過經銷商自己組建工廠做產品的情況)。原因更簡單當初分肉我肯定不鬧,但是等你要不給我肉甚至要分我肉的時候那就是互相傷害了。有的人說換經銷商不就可以了嗎?兄弟,這不是挑妹子,不滿意換一批,每個地域能夠做奔馳經銷商的就是那個範圍那幾個人,每個都是地方有頭有臉才能幹。天高皇帝遠,你總部再管也管不到地方實際運作,所以你會發現公司總部總會有監管,稽查,審計,但是都是查的一時管不了一世。所以建立利益互綁共同體合同機制才是關鍵,讓經銷商明白如何在總部及自身利益互綁的前提下去執行統一戰術思想,經營理念,服務宗旨,執行標準及流程才是關鍵。這也是為什麼奔馳總部急著甩鍋給經銷商的原因,那就是他控制不了這個西安市場。那個高管就是被拿出來墊背的炮灰,在處理如此重大公關危機事件沒有做好充分的備課和應對措施,低估了研究生客戶的戰鬥力。從高管的回答上明顯看出其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淺薄,對自身品牌及經銷商在本次事件中違規行為的瞭解度有限,對媒體介入後的應對措施準備不足(媒體介入後很多問題要選擇性回答,不同問題要慎重回答,回答的答案也要深思熟慮)。而依然採取老套且慣用的公關手段去對付本次事件,這就是一大敗筆。還有派女高管來處理本次事件也是一個敗筆,其實男人更適合處理這樣的事件。

在處理如此重大事件要遵循三大原則

1、時效性(企業從獲知事件到組成危機處理小組到與客戶直接溝通的時間效率)。

2、重視度(處理小組的人員構成,身份級別決定了當事人的心理被重視程度)。

3、誠意佔比率(態度,措施,誠信,)

三條是相互牽制和互相構成的,缺失哪一個環節都是浮雲,有時候消費者需要的就是一個被尊重和快速解決事件的誠意和態度,尤其是高學歷客戶更容易被感動和共贏說服。

最後想告訴奔馳的是無論何時何地,只有真心實意的對待客戶才能獲得真誠友善的上帝。


沒有尾巴的喇叭


4S店從廠家批發來的車子,消費者的錢給到4S店出了問題當然要找4S店啊,奔馳研發總部在德國如果消費者維權都得跑德國去那顯然不現實。任何車都會有故障率,可能是設計問題也有可能是在4S店存放的時候出的問題,但是不管是哪一環節,4S店在掙這份錢就得負責任。但是目前這個環節法律上不太健全執法也存在不嚴,奔馳這家店顯然是非常不厚道。另外敬告大家奔馳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漏油,此前還有斷軸和減震器斷裂的問題,這在我身邊的朋友車上都發生過,奔馳雖然在我國位列豪車之尊,但是在國外汽車故障率排行榜上可是前三名的常客。


車事情報局


法律規定買賣雙方構成了銷售責權利的主體關係,實際奔馳公司並無責任。表面上是奔馳車的質量問題,實際上每一家車廠都會有質量問題,只要遵守法律規定就可以。這裡真正的責任方是代理商。

代理商很可能是事先知道這車有問題(檢查不難),但因降低銷售成本的原因選擇強行賣出。隨後不選換車選換髮動機也是成本原因。這些都和奔馳公司的選擇無關。

那奔馳能選擇或控制代理商嗎?許多老百姓以為如此,但實際上正好相反。所有進口高利潤產品,原廠廠家都不能控制代理商,內行都懂。就比如你去非洲賣大火的產品,你能夠控制當地的代理商,不能。

不過,這次事件或許是改善汽車銷售行業的一次機會,期待行業規範時代早日到來。


Victor19901028


買任何東西出了質量問題,第一步肯定是找賣家,跟賣家協商無果,可能是找消協,解決不了也可能要走訴訟渠道。

車輛銷售實行區域4S店代理銷售制度,某品牌某系列車輛,可能有不同的公司投資運營,消費者購車後出現問題時,第一時間應該與銷售此產品的經銷商售後部門交涉,不可能、也沒要直接聯繫公司總部,更不是找此產品的研發總部。

包括奔馳在內,任何一個大品牌公司都有自己的售後管理體系,屬於哪方面的問題,應由哪個部門或層級解決。此次事件,推斷應該是利之星向上級部門彙報不及時,或彙報後相關部門重視不夠、提出的解決方案不合理,或與買車人溝通不充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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