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87歲老人將兒子告上法庭 要求是“常回家看看”

都說養兒為防老,然而現實生活中,很多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他們也有很多子女,也許他們衣食無憂,但他們卻過著孤苦伶仃的生活。石泉縣池河鎮就有一位耄耋老人狀告兒子要求常回家看看望。4月10日,經池河法庭耐心調解,父子倆冰釋前嫌。

據瞭解,原告李大爺今年已經87歲, 八個子女均成家立業多年。李大爺雖每月有退伍軍人補貼、養老補貼、高齡補貼等共計1300多元,但年事已高,身體多病,長年獨居生活,需要人照料。原告李大爺認為,六個女兒每年過節、過生都來探望自己,並給自己一些零用錢,次子為自己提供住房、繳納電費等,他們都盡了贍養義務。唯有長子李某某自成家以來,很少回家看望自己,形同陌路。所以,李大爺一氣之下便將長子李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兒子常回家看看,並履行贍養義務。

庭審中,被告李某某覺得很委屈,認為父親每月有1300多元生活補貼,衣食不愁,逢年過節也給過父親錢,自己也盡了贍養義務。因父親居住在兄弟家的房屋,且自己與兄弟有些矛盾,故很少探望父親。

經過庭審,辦案法官瞭解到雙方之間沒有太大的矛盾,主要還是被告對原告探望太少,從情感上疏遠了原告。贍養案件屬於家庭內部矛盾,一紙生硬的判決可能激化當事人的矛盾,更不利於父子間的和睦。

為了避免出現老人贏了官司輸了親情尷尬結局,辦案法官當庭對被告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告知贍養老人不僅是經濟上的供養,還有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被告李某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向李大爺認錯。

經過法官耐心開導、勸解、法律的講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一、被告自2019年4月起每月給付原告贍養費200元。二、被告每年逢年過節對原告進行探望。李某某當庭履行了4月份的贍養費。”

庭審結束後,李大爺緊緊握著法官手激動的說著:“感謝法官大人,沒有你的批評教育,我兒子態度不會轉變這麼快,我對處理結果很滿意”。

隨後,李大爺在兒子、兒媳攙扶下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車。至此,這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贍養糾紛得以圓滿解決。華商記者 張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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