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12名領導、員額檢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長

通城:12名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长

本網訊(通訊員 吳戈 黎小明)近日,通城縣檢察院攜手縣教育局隆重舉行“檢察院領導幹部兼任法治副校長”授牌儀式。該院12名受聘為法治副校長的領導和員額檢察官、相關學校負責人,以及縣教育局、縣團委、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相關領導參加儀式,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田紅強出席儀式並講話。

儀式上,12所中小學校的校長為12名受聘為法治副校長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專職檢委和員額檢察官頒發了“法治副校長”牌匾、聘任證書,佩帶了相關校徽。該院受聘領導、員額檢察官向各自兼職的學校贈送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傳冊》。

田紅強指出,檢察院領導幹部、員額檢察官擔任兼職法治副校長,深入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是一項深入推進“七五”普法教育、建設“平安通城”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具有重大深遠意義。縣教育局和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主動與檢察機關對接,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開展好這項活動,有效提升學校法治教育水平。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面落實相關制度,切實加強與教育、團委、婦聯、公安、司法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努力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貢獻檢察力量。

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壽春兼任縣一中法治副校長。他表示,檢察機關將會把領導幹部、員額檢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長”的工作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通過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向中小學生普及法律常識,進行法治警示教育,引導他們進一步養成遵守法律的自覺意識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增強自我保護、防範不法侵害能力,預防校園暴力欺凌現象發生,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同時積極參與學校的法治化規範化管理,推進平安校園建設。

根據該院會同縣教育局制定的《關於建立通城縣人民檢察院領導幹部兼任“法治副校長”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該院領導幹部、員額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任期為5年,可連任,任期內因工作變動或不能勝任的,經縣檢察院會同縣教育局和相關學校研究後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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