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词源考

“流氓”词源考

“流氓”一词,原为上海、江浙方言,始广播于清中后期,盛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刑法》中有“流氓罪”而普及全国。因词语有歧义,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流氓罪”,改为“猥亵罪”。

1976年,由国家指令广东广西河南湖南四省,和商务印书馆合作编辑《词源》合订本,收录1840年以前的词语,其中并无“流氓”一词。

“流氓”一词,最早见于同治二年(1863)收入《清实录》的清政府的公文:“逆内有洋人施放开花炮,叠次向营轰打,白齐文又先带流氓洋匪二百余人投入苏贼。虽我军尚能抵御,总须设法断其接济,方可制贼死命。即著李鸿章商令英法美各领事出示严禁,不准各国流民偷入济匪。”该“实录”是写苏嘉之事,因此这份文书,可能是当地官吏报送给上级的一份呈文,并且这份文书所言为上海之事,“流氓”亦有可能属于上海方言。

清未史料中大量出现“流氓”一词,作者多为江浙人士。如清黄式权《淞南梦影录》卷一:“租界中无业游民群聚不逞,遇事生风,俗谓之‘拆梢’,亦谓之‘流氓’。”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对“流氓”所下的定义为:“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此类随地皆有,京师谓之混混,杭州谓之光棍,扬州谓之青皮,名虽各异,其实一也。”“擦白党,与流氓同,专以引诱富贵妇女骗取财物为事。女擦白党,女流氓也,专以引诱男子骗取财物为事。拆梢,以非法之举动,恐吓之手段,借端敲诈勒索财物之谓也,凡流氓惯以此为生涯。”“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阱陷人。今试执其一而问之曰:‘何业?’则必嗫嚅而对曰:‘白相。’一若白相二字,为惟一之职业也者。”居于上海的清末贡生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风俗九》:“打降聚赌作营生,抢火拦丧党横行;敝俗总由明失政,转移风化仗官清。”“六十年来更不堪,流氓游勇满淞南;三经兵燹三回变,俗益嚣凌试略谈。”江苏松江人韩邦庆用苏州方言写作的《海上花列传》:“华铁眉道:‘乔老四搭我说,癞头鼋该埭来要办几个赌棍。为仔前回癞头鼋同李鹤汀、乔老四三家头去赌。拨个大流氓合仔一淘赌棍倒脱靴,三家头输脱仔十几万跺。幸亏有两个小流氓分勿着洋钱,难末闹穿仔下来。癞头鼋定归要办。’”漱六山房的《风月搂》(原名《九尾龟》):“设机关流氓传电报,卖风情名妓访萧郎”(一八回);“闯房间流氓横索诈,惩无理名士怒挥拳”,“那同来的一班流氓见了,一齐怒道:‘什么东西,竟敢这般可恶!我们大家上去,打他一顿!’”(八九回)“大观园流氓争口舌,乐仁里名士见秋娘”(一二三回),等等。

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子加上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那么什么叫“白相”?鲁迅《吃“白相饭”》:“如果将上海之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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