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街街道許楠等5名同志違反紀律受處分

北京金融街街道許楠等5名同志違反紀律受處分

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員會關於金融街街道許楠等同志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違反紀律案件的通報

通報

根據中央、市委關於機構改革、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改革部署要求,我區各單位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區委工作要求上來,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但在此期間,我區極少數單位個別黨員不服從組織決定,造成惡劣影響。為進一步嚴肅黨的紀律,強化責任擔當和工作執行力度,現將近期查處的金融街街道許楠等5名同志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違反紀律的主要事實

經查,金融街街道辦事處許楠同志在任金融街街區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副科職)期間,違反街道工委決定(西金工發﹝2014﹞24號),於2015年底至2018年5月間,未經金融街街道工委批准,擅自從街區綜合服務中心離崗至社區服務中心。期間,金融街街道工委及紀工委有關同志與其多次談話,責令其服從組織調動安排,其仍拒絕執行組織調動決定。特別是在組織審查過程中,態度惡劣,消極對待組織審查。王和平同志在擔任金融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分管社區服務中心、街區綜合服務中心期間,落實街道工委決定不堅決,未制止許楠同志違反組織決定的行為。薛武同志作為金融街街道辦事處人事科科長,未落實相關人事制度,未規範執行考勤考核制度。朱崇安同志在擔任街道街區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期間,明知許楠同志擅自離崗,長期不在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仍為其記錄考勤,填報年度考核。陳玉清同志在擔任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期間,明知許楠同志已調離社區服務中心,仍為其正常記錄考勤。其間,金融街街道工委、紀工委政治責任意識淡薄,對該起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的問題失管失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力。

該5名同志違反紀律行為,在街道及全區造成惡劣影響。該問題的產生,根源在於金融街街道少數領導幹部和黨員黨性意識薄弱、政治覺悟不高、自由主義氾濫,工作中不擔當、不正確履職、管理“寬鬆軟”,落實黨組織決定不到位,導致決而不行,嚴重損害了黨組織威信。

問責處理情況

為嚴肅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北京市委實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辦法》的相關規定,對金融街街道工委、金融街街道紀工委和金融街街道5名個人給予問責:

對金融街街道工委給予通報批評。

對金融街街道紀工委給予通報批評。

給予許楠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給予王和平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薛武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朱崇安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陳玉清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警示教育

在區委三令五申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首都功能核心區政治站位、踐行“紅牆意識”、嚴肅機構改革紀律的情況下,我區少數單位仍然出現漠視組織決定、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情況,充分暴露出極少數黨員幹部政治意識淡薄、組織觀念欠缺、決策執行不力、工作作風不實、制度落地不嚴等問題。警示我們對全面從嚴治黨、組織紀律教育絕不能絲毫放鬆,對幹部的監督管理絕不能絲毫懈怠,對違反紀律的行為絕不能絲毫遷就。對這起典型案例的嚴肅查處,充分表明了區委對維護黨章、執行組織決定的堅定決心,對嚴格紀律約束,加強基層黨組織戰鬥力、凝聚力、向心力的鮮明態度。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引以為戒,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全區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踐行“紅牆意識”,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決貫徹執行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切實增強政治自覺,主動扛起政治責任,用思想覺悟指揮行動,置身大局謀劃工作,確保機構改革等重點工作任務不折不扣地落實。

二是要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擔當作為。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要認清形勢,振奮精神,凝心聚力,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的新使命。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轉變作風,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全體黨員幹部要在工作中奮發有為,攻堅克難,做忠誠乾淨擔當履職盡責的模範。

三是要嚴守紀律規矩,強化監督問責。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強化主體責任,堅持嚴管厚愛,切實用制度管人管事,從嚴教育幹部,切實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常管常嚴;全區黨員幹部要切實以黨紀國法約束自身,嚴守紀律紅線,把規矩融入日常,把責任落到實處,嚴格服從組織安排;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問責機制,延伸監督觸角,對漠視組織紀律、不擔當盡責、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始終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監製: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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