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街街道许楠等5名同志违反纪律受处分

北京金融街街道许楠等5名同志违反纪律受处分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关于金融街街道许楠等同志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违反纪律案件的通报

通报

根据中央、市委关于机构改革、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改革部署要求,我区各单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工作要求上来,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但在此期间,我区极少数单位个别党员不服从组织决定,造成恶劣影响。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执行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金融街街道许楠等5名同志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违反纪律的主要事实

经查,金融街街道办事处许楠同志在任金融街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职)期间,违反街道工委决定(西金工发﹝2014﹞24号),于2015年底至2018年5月间,未经金融街街道工委批准,擅自从街区综合服务中心离岗至社区服务中心。期间,金融街街道工委及纪工委有关同志与其多次谈话,责令其服从组织调动安排,其仍拒绝执行组织调动决定。特别是在组织审查过程中,态度恶劣,消极对待组织审查。王和平同志在担任金融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社区服务中心、街区综合服务中心期间,落实街道工委决定不坚决,未制止许楠同志违反组织决定的行为。薛武同志作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人事科科长,未落实相关人事制度,未规范执行考勤考核制度。朱崇安同志在担任街道街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明知许楠同志擅自离岗,长期不在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仍为其记录考勤,填报年度考核。陈玉清同志在担任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期间,明知许楠同志已调离社区服务中心,仍为其正常记录考勤。其间,金融街街道工委、纪工委政治责任意识淡薄,对该起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失管失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该5名同志违反纪律行为,在街道及全区造成恶劣影响。该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金融街街道少数领导干部和党员党性意识薄弱、政治觉悟不高、自由主义泛滥,工作中不担当、不正确履职、管理“宽松软”,落实党组织决定不到位,导致决而不行,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威信。

问责处理情况

为严肃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北京市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金融街街道工委、金融街街道纪工委和金融街街道5名个人给予问责:

对金融街街道工委给予通报批评。

对金融街街道纪工委给予通报批评。

给予许楠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给予王和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薛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朱崇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陈玉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警示教育

在区委三令五申全面从严治党、提高首都功能核心区政治站位、践行“红墙意识”、严肃机构改革纪律的情况下,我区少数单位仍然出现漠视组织决定、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情况,充分暴露出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欠缺、决策执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制度落地不严等问题。警示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组织纪律教育绝不能丝毫放松,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绝不能丝毫懈怠,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绝不能丝毫迁就。对这起典型案例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区委对维护党章、执行组织决定的坚定决心,对严格纪律约束,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鲜明态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红墙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用思想觉悟指挥行动,置身大局谋划工作,确保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做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的模范。

三是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监督问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从严教育干部,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全区党员干部要切实以党纪国法约束自身,严守纪律红线,把规矩融入日常,把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问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对漠视组织纪律、不担当尽责、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监制: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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