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冀州區的段女士在微信上收到一條加好友信息,在通過之後,這個微信名為“簡單快樂”的人發來的內容卻讓段女士大吃一驚。
“你老公不愛你了”等侮辱性言語在短短一天內收到了幾十條。幾天之後,更是收到了一個帶有辱罵內容的快遞,不堪騷擾的段女士選擇了報警。
冀州區公安局市區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著手展開調查。在與段女士丈夫趙某的反覆溝通下,趙某坦誠這些事都是他的婚外情人做的。原來,趙某曾發展過一段婚外戀關係,情人殷某還為其流產數次。眼看妻子段女士懷了二胎,趙某便提出了分手,感覺不公平的殷某便有了發信息騷擾段女士的舉動。
很快,殷某便被傳喚至市區派出所,面對民警詢問,她交代了曾發送信息騷擾段女士的事實。民警對殷某進行了法制教育,殷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民警對其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蜀黍告訴你
“軟暴力”也是犯罪!
“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依法懲處採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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