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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徑檢測
1、孔徑檢測需要滿足哪些標準?
樁孔允許偏差範圍規定
地下連續牆成槽質量檢驗標準
2、孔徑檢測都採用哪些方法?
採用超聲波檢測法進行孔徑/成槽檢測:
1.超聲波檢測法應在清孔(槽)完畢後、安放鋼筋籠之前進行;
2. 在孔(槽)中泥漿內氣泡基本散盡後,將儀器安裝於鑽桿上或將提升系統架設在孔(槽)上方,超聲波探頭對準樁孔(槽)頂部的中心,檢測過程中不得移動儀器;
3. 將超聲波換能器自孔(槽)口下降到底,下降過程中,對孔(槽)壁連續發射和接收聲波信號,並實時記錄各個深度測點聲時值,通過聲時值計算斷面寬度,由儀器系統自動繪製孔(槽)壁2D或3D剖面圖。成孔檢測對孔的4個方向(2個剖面)或8個方向(4個剖面)進行檢測;
4. 檢測時,應記錄各檢測剖面的走向與實際方位的關係;
5. 現場檢測的孔(槽)圖像應清晰、準確;
6. 實驗性成孔(槽)施工質量檢測應待孔(槽)壁穩定,連續跟蹤檢測時間宜為12h,每隔3~4h檢測一次,每次應定向檢測,比較數次實測孔徑(槽寬)取現、孔(槽)深等參數的變化,得出合理的結論;
7. 擠擴灌注樁的試成孔,宜在成孔後1h內等間隔檢測,頻次不宜少於3次,每次應定向檢測。
採用灌入式探頭進行孔底沉渣檢測:
1.鑽孔完成後,混凝土澆築前,對樁孔進行沉渣檢測。
2. 將儀器直接安裝於方形鑽桿上,鑽桿應保持垂直。
3. 儀器自孔口下降到底,鑽桿放開,鑽桿的重量直接傳遞到探頭上。貫入阻力由探頭測試,位移由接觸盤記錄,結果在採集儀上顯示。
4. 每孔建議至少進行5次測試。
京杭運河特大橋樁基承載力檢測
基樁承載力及完整性檢測
3、基樁檢測有哪些檢測目的?應採用何種方法?
4、闡述樁身完整性類別分類原則?哪類樁應進行工程處理?
1.類樁樁身完整;
2. 類樁樁身有輕微缺陷,不會影響樁身結構承載力的正常發揮;
3. 類樁樁身有明顯缺陷,對樁身結構承載力有影響;
4. 類樁樁身存在嚴重缺陷;
5. 類樁,類樁應進行工程處理。
5、基樁檢測報告應包含那些內容?
1.委託方名稱,工程名稱、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基礎、結構型式,層數,設計要求,檢測目的,檢測依據,檢測數量,檢測日期;
2. 地質條件描述;
3. 受檢樁的樁號、樁位和相關施工記錄;
4. 檢測方法,檢測儀器設備,檢測過程敘述;
5. 受檢樁的檢測數據,實測與計算分析曲線、表格和彙總結果;
6. 與檢測內容相應的檢測結論。
注意:
工程樁承載力檢測結果的評價,應給出每根受檢樁的承載力檢測值,並據此給出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承載力特徵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的結論。
6、混凝土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應選擇什麼方法?抽檢數量應符合那些規定?
樁身完整性檢測可以採用聲波透射法、低應變法、高應變法和鑽芯法。
1. 柱下三樁或三樁以下的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於1根;
2.. 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較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30%,且不得少於20 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20%,且不得少於10 根。
需要注意
1.對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應在上述兩款規定的抽檢樁數範圍內,選用鑽芯法或聲波透射法對部分受檢樁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0%;
2.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後樁端持力層已通過核驗的人工挖孔樁,以及單節混凝土預製樁,抽檢數量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於10 根;
3.當符合第2問第1~4 款規定的樁數較多,或為了全面瞭解整個工程基樁的樁身完整性情況時,應適當增加抽檢數量。
7、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驗收抽樣檢測的受檢樁選擇應符合那些規定?選擇什麼方法?
1.施工質量有疑問的樁;
2.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
3. 局部地質條件出現異常的樁;
4.施工工藝不同的樁;
5.承載力驗收檢測時適量選擇完整性檢測中判定的類樁;
6.除上述規定外,同類型樁宜均勻隨機分佈。
確定樁的承載力和完整性宜採用高應變法:
1.平整樁頂面,樁頂高度應滿足錘擊裝置要求,樁錘重心與樁頂對中,導向架架
立應垂直。
2. 對不能承受錘擊的樁頭應進行加固處理,應鑿掉頂部破碎層及軟弱或不密實的混凝土。樁頭整平,使其中軸線與樁身上部的中軸線重合,主筋應全部直通至混凝土保護層下,各主筋在同一高度。在距樁頂1倍樁徑範圍內採用厚度為3~5mm的鋼板圍裹或距樁頂1.5倍樁徑範圍內設置箍筋,間距不宜大於100mm。樁頂應設置鋼筋網片1~2層,間距60~100mm。
3. 加速度傳感器及應變傳感器應分別對稱安裝在距樁頂不小於2倍樁徑的側表面,對於大直徑樁,傳感器與樁頂之間的距離可適當減小,但不能小於一倍樁徑。
加速度傳感器及應變傳感器安裝示意圖
4.樁頭設置樁墊,樁墊可採用10~30mm厚的木板或膠合板等材料。
8、對單位工程內且在同一條件下的工程樁,當符合什麼條件時,應採用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檢測?
1.設計等級為甲級的樁基;
2. 地質條件複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
3.本地區採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
4. 擠土群樁施工產生擠土效應;
5. 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 1%,且不少於3 根;當總樁數在 50 根以內時,不應少於2 根。
注意
對上述第1~4 款規定條件外的工程樁,當採用豎向抗壓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承載力檢測時,抽檢數量宜按本條規定執行。
9、對於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什麼情況下可採用鑽芯法檢測?抽檢數量怎麼確定?
對於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當受設備或現場條件限制無法檢測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時,可採用鑽芯法測定樁底沉渣厚度並鑽取樁端持力層岩土芯樣檢驗樁端持力層。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於10 根。
10、什麼情況下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水平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怎麼確定?
對於承受上拔力和水平力較大的樁基,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水平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l%,且不應少於3 根。
11、什麼情況時應進行驗證與擴大檢測,並闡述驗證與擴大檢測的方法?
1.低應變檢測時,對於嵌巖樁,樁底時域反射信號為單一反射波而且與入射脈衝同向時,實測信號複雜,無規律,無法對其進行準確評價,樁身截面漸變或多變,而且變化幅度較大的混凝土灌注樁時可採用鑽芯法驗證;
2. 高應變檢測時,樁身存在缺陷,無法判定樁的豎向承載力,或樁身缺陷對水平承載力有影響,單擊貫入度大,樁底同向反射強力且反射峰較寬,側阻力波、端阻力波反射弱,即波形表現出豎向承載性狀明顯與勘察報告中的地質條件不符合時,可採用靜載法進一步驗證;
3. 嵌巖樁樁底同向反射強烈,且在時間2L/C後無明顯端阻力反射,可採用鑽芯法核驗;
4. 樁身淺部缺陷可採用開挖驗證;
5. 樁身或接頭存在裂隙的預製樁可採用高應變法驗證;
6. 單孔鑽芯檢測發現樁身混凝土質量問題時,宜在同一基樁增加鑽孔驗證;
7. 對低應變法檢測中不能明確完整性類別的樁或類樁,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靜載法、鑽芯法、高應變法、開挖等適宜的方法驗證檢測;
8. 當單樁承載力或鑽芯法抽檢結果不滿足設計要求時,應分析原因,並經確認後擴大抽檢;
9. 當採用低應變法、高應變法和聲波透射法抽檢樁身完整性所發現的、 類樁之和大於抽檢樁數的20%時,宜採用原檢測方法(聲波透射法可改用鑽芯法),在未檢樁中繼續擴大抽檢。
基樁靜載試驗方法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
12、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量如何確定?
1.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樁,應加載至破壞;當樁的承載力以樁身強度控制時,可按設計要求的加載量進行;
2. 對工程樁抽樣檢測時,加載量不應小於設計要求的單樁承載力特徵值的2.0 倍。
13、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反力裝置應符合那些規定?
加載反力裝置可根據現場條件選擇錨樁橫樑反力裝置、壓重平臺反力裝置、錨樁壓重聯合反力裝置、地錨反力裝置,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加載反力裝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於最大加載量的1.2 倍;
2. 應對加載反力裝置的全部構件進行強度和變形驗算;
3. 應對錨樁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鋼筋、樁的接頭)進行驗算;採用工程樁作錨樁時,錨樁數量不應少於4 根,並應監測錨樁上拔量;
4. 壓重宜在檢測前一次加足,並均勻穩固地放置於平臺上;
5. 壓重施加於地基的壓應力不宜大於地基承載力特徵值的1.5 倍,有條件時宜利用工程樁作為堆載支點。
14、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室荷載測量方法及精度、量程要求?
荷載測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頂上的荷重傳感器直接測定;或採用並聯於千斤頂油路的壓力錶或壓力傳感器測定油壓,根據千斤頂率定曲線換算荷載。傳感器的測量誤差不應大於1%,壓力錶精度應優於或等於0.4 級。試驗用壓力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載時的壓力不應超過規定工作壓力的80%的壓力。
15、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沉降測量方法及儀器精度要求?
沉降測量宜採用位移傳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量誤差不大於0.1%,精度優於或等於0.01mm ;
2. 直徑或邊寬大於500 mm 的樁,應在其兩個方向對稱安置4 個位移測試儀表,直徑或邊寬小於等於500mm的樁可對稱安置2 個位移測試儀表;
3. 沉降測定平面宜在樁頂200mm以下位置,測點應牢固地固定於樁身。
4. 基準梁應具有一定的剛度,梁的一端應固定在基準樁上,另一端應簡支於基準樁上;
5. 固定和支撐位移計(百分表)的夾具及基準梁應避免氣溫、振動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響。
16、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試樁現場檢測對試樁的要求?
1. 試樁的成樁工藝和質量控制標準應與工程樁一致;
2. 樁頂部宜高出試坑底面,試坑底面宜與樁承臺底標高一致。混凝土樁頭加固可按本規範附錄B 執行;
3. 對作為錨樁用的灌注樁和有接頭的混凝土預製樁,檢測前宜對其樁身完整性進行檢測。
17、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卸載方式應符合那些規定?
1. 加載應分級進行,採用逐級等量加載;分級荷載宜為最大加載量或預估極限承載力的1/10,其中第一級可取分級荷載的2 倍;
2. 卸載應分級進行,每級卸載量取加載時分級荷載的2 倍,逐級等量卸載;
3. 加、卸載時應使荷載傳遞均勻、連續、無衝擊,每級荷載在維持過程中的變化幅度不得超過分級荷載的±10%。
18、闡述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豎向抗壓靜載試驗試驗步驟應符合那些規定?
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應採用慢速維持荷載法。慢速維持荷載法試驗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級荷載施加後按第5 、15 、30 、45 、60min 測讀樁頂沉降量,以後每隔30min測讀一次;
2.試樁沉降相對穩定標準:每一小時內的樁頂沉降量不超過0.1mm,並連續出現兩次(從分級荷載施加後第30min 開始,按1.5h 連續三次每30min 的沉降觀測值計算);
3. 當樁頂沉降速率達到相對穩定標準時,再施加下一級荷載;
4. 卸載時,每級荷載維持lh,按第15 、30 、60min 測讀樁頂沉降量後,即可卸下一級荷載。卸載至零後,應測讀樁頂殘餘沉降量,維持時間為3h,測讀時間為第15,30min,以後每隔30min 測讀一次。
19、簡述豎向抗壓靜載試驗終止加載條件?
1.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於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5 倍。注意:當樁頂沉降能相對穩定且總沉降量小於40mm 時,宜加載至樁頂總沉降量超過40mm;
2.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於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2 倍,且經24h 尚未達到相對穩定標準;
3. 已達到設計要求的最大加載量;
4. 當工程樁作錨樁時,錨樁上拔量已達到允許值;
5. 當荷載.沉降曲線呈緩變型時,可加載至樁頂總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具體要求加載至樁頂累計沉降量超過80mm。
20、簡述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綜合分析確定方法?
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可按下列方法綜合分析確定:
1.根據沉降隨荷載變化的特徵確定:對於陡降型Q-s 曲線,取其發生明顯陡降的起始點對應的荷載值;
2. 根據沉降隨時間變化的特徵確定:取曲線尾部出現明顯向下彎曲的前一級荷載值;
3. 出現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於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2 倍,且經24h 尚未達到相對穩定標準情況,取前一級荷載值;
4. 對於緩變型Q-s 曲 線可根據沉降量確定,宜取S=40mm 對應的荷載值;當樁長大於40m 時,宜考慮樁身彈性壓縮量;對直徑大於或等於8mmm 的樁,可取S=0.05D(D為樁端直徑)對應的荷載值。
注意
當按上述四款判定樁的豎向抗壓承載力未達到極限時,樁的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應取最大試驗荷載值。
21、簡述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統計值及特徵值的確定方法?
1.參加統計的試樁結果,當滿足其極差不超過平均值的30%時,取其平均值為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
2. 當極差超過平均值的30%時,應分析極差過大的原因,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綜合確定,必要時可增加試樁數量;
3. 對樁數為3 根或3 根以下的柱下承臺,或工程樁抽檢數量少於3 根時,應取低值;
4. 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徵值應按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統計值的一半取值。
注意
當工程樁不允許帶裂縫工作時,取樁身開裂的前一級荷載作為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徵值,並與按極限荷載一半取值確定的承載力特徵值相比取小值。
22、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檢測報告除應包括第3問的內容外,還應包括那些內容?
1. 受檢樁樁位對應的地質柱狀圖;
2. 受檢樁及錨樁的尺寸、材料強度、錨樁數量、配筋情況;
3. 加載反力種類,堆載法應指明堆載重量,錨樁法應有反力梁佈置平面圖;
4. 加卸載方法,荷載分級;
5. 應繪製豎向荷載-沉降(Q-s)曲線、沉降-時間對數(s-lgt)曲線並整理對應的數據表;與承載力判定有關的曲線及數據;
6. 承載力判定依據;
7. 當進行分層摩阻力測試時,還應有傳感器類型、安裝位置,軸力計算方法,各級荷載下樁身軸力變化曲線,各土層的樁側極限摩阻力和樁端阻力。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
23、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終止加載條件?
1. 在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上拔量大於前一級上拔荷載作用下的上拔量5 倍;
2. 按樁頂上拔量控制,當累計樁頂上拔量超過100mm 時;
3. 按鋼筋抗拉強度控制,樁頂上拔荷載達到鋼筋強度標準值的0.9 倍;
4. 對於驗收抽樣檢測的工程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載值。
24、簡述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的綜合判定方法?
1.根據上拔量隨荷載變化的特徵確定:對陡變型U—δ 曲線,取陡升起始點對應的荷載值;
2.根據上拔量隨時間變化的特徵確定:取δ—lgt曲線斜率明顯變陡或曲線尾部明顯彎曲的前一級荷載值;
3. 當在某級荷載下抗拔鋼筋斷裂時,取其前一級荷載值。
25、單樁豎向抗拔試驗檢測報告除應包括第3問的內容外,還應包括那些內容?
1.受檢樁樁位對應的地質柱狀圖;
2. 受檢樁尺寸(灌注樁宜標明孔徑曲線)及配筋情況;
3. 加卸載方法,荷載分級;
4. 數據整理應繪製上拔荷載-樁頂上拔量(U )關係曲線和樁頂上拔量-時間對數(關係曲線)。並提供對應的數據表;
5. 承載力判定依據;
6. 當進行抗拔摩阻力測試時,應有傳感器類型、安裝位置、軸力計算方法,各級荷載下樁身軸力變化曲線,各土層中的抗拔極限摩阻力。
單樁水平靜載試驗
26、簡述單樁水平靜載試驗樁的水平位移測量方法及基準點設置方法?
1.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檢樁兩側應對稱安裝兩個位移計進行樁的水平位移測量,當需要測量樁頂轉角時,尚應在水平力作用平面以上50cm 的受檢樁兩側對稱安裝兩個位移計;
2. 位移測量的基準點設置不應受試驗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基準點應設置在與作用力方向垂直且與位移方向相反的試樁側面,基準點與試樁淨距不應小於1 倍樁徑。
27、單樁水平靜載試驗加卸載方式和水平位移測量應符合那些規定?
1.單向多循環加載法的分級荷載應小干預估水平極限承載力或最大試驗荷載的1/10 。每級荷載施加後,恆載4min 後可測讀水平位移,然後卸載至零,停2min 測讀殘餘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個加卸載循環。如此循環5 次,完成一級荷載的位移觀測。試驗不得中間停頓;
2. 慢速維持荷載法的加卸載分級、試驗方法及穩定標準應按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有關規定執行。
28、簡述單樁水平靜載試驗終止加載條件?
1.樁身折斷;
2. 水平位移超過30~40mm (軟土需要取40mm );
3. 水平位移達到設計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許值。
29、簡述單樁的水平臨界荷載綜合確定方法?
1.取單向多循環加載法時的H—t—Y0曲線或慢速維持荷載法時的H—Y0曲線出現拐點的前一級水平荷載值;
2. 取H—ΔY0/ΔH曲線或lgH—lgY0曲線上第一拐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3. 取H—σS曲線第一拐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30、簡述單樁的水平極限承載力綜合確定方法?
1.取單向多循環加載法時的H—t—Y0曲線產生明顯陡降的前一級、或慢速維持荷載法時H—Y0的曲線發生明顯陡降的起始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2. 取慢速維持荷載法時的Y0—lgt 曲線尾部出現明顯彎曲的前一級水平荷載值;
3. 取H—ΔY0/ΔH曲線或lgH—lgY0 曲線上第二拐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4. 取樁身折斷或受拉鋼筋屈服時的前一級水平荷載值。
31、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徵值的確定應符合那些規定?
1.當水平承載力按樁身強度控制時,取水平臨界荷載統計值為單樁水承載力特徵值;
2. 當樁受長期水平荷載作用且狀不允許開裂時,取水平臨界荷載統計值的0.8 倍作為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徵值;
3. 當水平承載力按設計要求的水平允許位移控制時,可取設計要求的水平允許位移對應的水平荷載作為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徵值,但應滿足有關規範抗裂設計的要求。
32、簡述單樁水平靜載試驗除應包括第3問的內容外,還應包括那些內容?
1.受檢樁樁位對應的地質柱狀圖;
2. 受檢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情況;
3. 加卸載方法,荷載分級;
4. 繪製H—t—Y0、H—ΔY0/ΔH、H—Y0、Y0—lgt、lgH—lgY0、H—m、Y0—m等關係曲線及對應的數據表;
5. 承載力判定依據;
6. 當進行鋼筋應力測試並由此計算樁身彎矩時,應有傳感器類型、安裝位置、內力計算方法並繪製H—m、H—σS曲線及其對應的數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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