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你們公司幾號發工資?

作為職場人,每月最開心的日子應該就是發工資的那一天了,畢竟我們的房租、飯費、旅行、娛樂都得靠著它。網上還流傳著從發薪日判斷公司好壞的段子。

企業到底應該幾號發工資?

【答疑】你們公司幾號發工資?

幾號發工資,就能看出一家公司好壞?

10號之前:多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外資公司、國企。

這些公司普遍規模比較大,福利待遇好,各種制度健全,一般在月初的5-10號發工資,很多公司還有各種補貼、節假日福利,體現人文關懷。

10-15號:多為制度健全、注重管理的公司,部分A股上市公司和效益比較好的公司。

這些公司可能沒那麼大規模,但是公司經營良好,營收強勁,一般都是月中準時發放工資。

15號以後:多為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公司。

這些公司往往福利差、工資低,人員流動性高,經常為了穩住員工把工資發放日期拖到次月下旬,但還是留不下人。

雖說是段子,但是真要是碰到公司下旬發上月工資,動不動還延遲發放也是真糟心。

關於工資支付日期的法律規定

關於發薪日到底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臨時延遲發薪算不算違法?下面就結合案例給大家說一下吧。

【答疑】你們公司幾號發工資?

小王畢業後入職北京一家公司,勞動合同中約定每月20日發放上個月工資。但實際上,每月工資卡到賬的那一天幾乎都是25、26號。小李覺得太不正規了,便以公司未及時支付工資為由,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那麼問題來了,公司的行為算是違法嗎?小王能拿到補償金嗎?來看一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吧。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曰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曰、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可以看出,勞動法只是強調了工資發放的基本原則,並沒有對具體的支付時間做出規定;但是在部分地區,工資支付條例裡明確規定了支付時間,比如小王案例中的北京。

《北京工資支付條例》第11條規定: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延長5日,但最長不得超過15日。

【答疑】你們公司幾號發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以一個自然月為工資支付週期,下個月7日前必須發工資。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每月20日發放工資已經違反了地方規定,屬於無效條款。最後法院判定公司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為5萬元,小李拿到了應得的補償金。

沒有條例規定,以合同為準

說到這,有人可能會有疑問了:好多公司都是20號,甚至25號發工資,他們都算違法嗎?其實並不是,因為各地區的實際情況都有差別,所以,勞動法中還有這麼一項:

《工資支付規定》補充規定第4項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也就是各地區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細則,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日期的地區,主要以勞動合同上的約定日期為準。二十幾號發工資的企業,通常以資金週轉作為延期發工資的理由,也不算違法。

這些扣工資的行為違法

【答疑】你們公司幾號發工資?

1. 請假扣3倍工資違法:勞動者如果請事假,則工資的計算公式為:(21.75天-請假天數)×日工資

2. 孕期女職工產檢扣工資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中就產前檢查曾進一步解釋為,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3. 用人單位為捐贈強扣工資違法:根據《公益事業捐贈法》第4條的規定,職工有權自行決定捐款的數額,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須出於職工的自願,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強行扣除職工的工資。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4. 員工辭職單位扣工資違法:《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上班遲到單位扣工資合法嗎?上班遲到是很多人都會經歷過的事,那麼遲到可以扣工資嗎?遲到工資是否合法呢?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答疑】你們公司幾號發工資?

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建議查一下當地的相關規定,如果發現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日期,一定要找公司確認,如果沒有規定,那就要以合同上的日期為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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