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耍賴"當事人訴律師侵權案開庭,微博連帶被訴

曾引發公眾熱議的“教科書式耍賴”事件並沒有平息,當事人黃淑芬以名譽權、隱私權被侵犯為由,將曾幫助當事人趙勇轉發視頻的律師嶽屾山告上法庭,要求其刪除涉事微博、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30萬元、損失40萬元、維權成本10萬元。

今天(18日)下午,這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公開審理。

2017年11月,一則名為《發生車禍後的第776天》的視頻在新浪微博上流傳,作者趙勇稱其父趙香斌騎自行車和女子黃淑芬駕車發生車禍,趙香斌成為植物人。之後,趙勇一家對肇事司機黃淑芬提起訴訟,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決被告黃淑芬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趙勇的父親承擔次要責任。趙勇在視頻中稱,黃淑芬拒絕履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導致其家人生活困難。視頻迅速引發公眾關注,黃淑芬也被稱為“教科書式耍賴”。後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於2018年8月刑滿釋放。

在趙勇微博發佈後的3小時11分鐘後,被告嶽屾山律師轉發了趙勇的視頻。黃淑芬認為,當時自己已經賠償了49.2萬元,但視頻內容讓社會公眾認為其“一分錢未賠”。而嶽屾山有100多萬微博粉絲,他轉發“教科書式老賴”視頻,造成她社會評價急劇降低。記者看到,目前該視頻轉發量高達33萬餘次。

原告黃淑芬訴稱,被告嶽屾山以律師身份轉發視頻當晚,其個人隱私信息被大量傳播,原告個人及女兒被電話、短信、微信謾罵、誤入,巨大的網絡暴力接踵而至,原告被冠以“教科書式老賴”稱號。又經媒體報道轉發,“導致原告及女兒社會評價急劇降低,無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庭審中,嶽屾山的代理律師認為,網民基於其它途徑獲取了原告和女兒的信息,與嶽屾山無關,因此,“隱私權侵權是不成立的”。

值得一提的是,新浪微博的經營者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也是本案的被告。黃淑芬要求微夢公司道歉,並通過技術手段向嶽屾山所有粉絲髮佈道歉書,對嶽屾山的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新浪的訴訟代理人則表示,公民有言論自由,並且涉案的微博內容表述並無不當。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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