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村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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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 云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村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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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雲夢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某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一案。雲夢縣政法幹警代表及部分被告人家屬共30餘人參與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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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4月始,被告人張某某(時任雲夢縣下辛店鎮某某村村委會主任)對承包該村309畝低田湖用以經營養殖業的張明某等承包人提出上漲承包費、交納90餘萬元復墾費等無理要求。被張明某等人拒絕後,張某某便親自或指使他人到養殖基地採取砸壞承包人居住房屋、封鎖養殖基地大門、掐斷電源等手段發洩不滿情緒,逞強耍狠。2016年,被告人張某某違反電力法,以停電相要挾,指使村幹部共收取張明某等人電費30000元,張明某等人實際所用電費7205元,強行多收電費22795元。2017年2月25日,被告人張某某僱請兩臺挖機,在未經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表決許可和張明某等承包人同意的情況下,指使挖機司機和村民將魚池邊搭建的房屋、魚棚等設施拆毀,經鑑定,損毀的財物價值人民幣42128元。另2006年,被告人張某某以雲夢縣某某糧油食品廠廢水排放汙染農田為由,多次組織、指使本村老年村民到廠方鬧事和到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上訪,致使該廠被迫多次停產,其中2013年至2014年該廠停產達八個月之久。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張某某採用脅迫手段以借款為名向該廠借款人民幣95000元,至今未還。

庭審中,法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歷時共三個小時,全程有條不紊地進行並順利結束。

由於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供稿:雲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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