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利星奔馳事件處理結果大家怎麼看?

絕世高手玉面狗


據最新的新聞報道,西安利之星事件暫告一段落,涉事女車主與涉事西安利之星以及奔馳方面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更換同款新車、全額退還金融服務費、十年一對一VIP服務、補辦生日會、邀請去德國奔馳總部參觀等,也算是階段性的成果吧,對於當事雙方是好消息,但是對整個行業的影響稍微有些遺憾。

在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之後,不少人還是有些失望的,畢竟人們對於汽車銷售行業存在的種種亂象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胡亂收費、巧立名目、以次充好、能換絕對不修等潛規則讓車主們恨得牙癢癢,而且每當面對買賣糾紛的時候,孤立無援,投訴無門,大多數車主都做了相當無奈的選擇。但是,換個角度看,由女車主孤軍奮戰到處理主動權交由政府監管部門,於涉事雙方都是個不錯的選擇,女車主達成訴求迴歸正常生活,挑戰整個行業本來就不應該是她一個人的事,公眾最後的期待在於監管部門能夠拿出令人信服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方案,從法律和制度層面,也能整頓行業亂象,重塑行業秩序。

此次事件留給我們的啟發主要有兩個:一是遭遇消費糾紛時要有法可依,投訴有門,能夠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積極響應,有合理、正當的維權和投訴渠道,而不是非得采取激進撒潑耍橫的方式去解決問題;二是從國家法律和標準層面儘快完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大幅提升不良商家的違法違規成本,要治本,探索長效機制,而不是單單解決眼前的問題。


車壇速遞


從4月13日西安工商局深度介入調查和直面央視媒體之後,女車主為什麼不再強調退車換車了?而在錄音裡一直咬著“金融服務費”不放了?因為,如果按照“三包規定”來看,是不符合退換車條件的,雖然這很殘酷,合理不合情,如果我是消費者,我也接受不了。

但對於“金融服務費”,如果女車主說的是事實的話,確實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而且也是不合法的。

第一,汽車經銷商不屬於“金融行業”,因此,也不具備金融行業的經營資質,自然無法直接開展金融服務業務。

第二,“金融服務費”沒有事先告知也沒有合同約定,女車主交完車款之後,才被告知需要交納“金融服務費”,有強迫之嫌。

第三,據女車主說,該經銷商沒有提供任何實質性服務,“服務費”一說不成立。

第四,“金融服務費”,沒有開發票而且據女車主說是轉到私人賬戶,涉嫌偷稅漏稅。

那麼在汽車銷售行業,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到底是什麼呢?到底該不該收取呢?

其實,“金融服務費”是個錯誤的說法,雖然不合法,但約定俗成一直就這麼叫,如果不是因為這件事,估計還會一直叫下去。

其真正的叫法應該是“信息諮詢服務費”,在經銷商做金融按揭時,經銷商是金融機構和消費者之間的溝通橋樑,因為主機廠簽約的金融機構不會面對客戶,如果直接面對客戶的話,一是效率低,二是成本會增加,所以這些成本就轉嫁到了經銷商身上。

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店裡要招聘一個金融專員專門負責客戶金融按揭業務,在目前業務規模量比較大的二線城市,一個熟練高效,能為客戶做好服務的金融專員一年的人力成本大概10萬左右,這些費用該誰出?難道不是被服務的對象嗎?

“信息諮詢服務費”收取之前:金融專員或者銷售顧問要根據不同的客戶資質和需求給客戶推薦合理的金融產品,告訴客戶該準備哪些資料。

在“信息諮詢服務費”收取之後:需要整理客戶材料,填單、錄入、審批、出合同、籤合同、掃描、放款、歸檔、抵押、解除抵押,過程中還會處理審批異議,追加資料及溝通,客戶變更還款賬戶,開具發票,發票信息變更等很多問題。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品牌、所有的經銷商都像女車主說的那樣,只收錢不幹事。試著想一下,如果你自己去銀行辦理金融按揭業務呢?難道就沒有任何成本嗎?

就像女車主一樣信用卡額度很高,資質很好,為何還要選擇在經銷商做金融按揭業務呢?

一句話,經銷商的廠家金融按揭業務利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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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的模式

催生出畸形又合理的業務

目前從銀行的融資成本年利息大概是4.35%,行業不同客戶資質不同融資的成本還會有所提高,比如房地產行業現在首套貸款的利息普遍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提高20%左右。

為什麼只有汽車零售行業有零利息購車,動輒兩三年免息,更有甚者五年免息?難道是汽車行業真的是慈善機構嗎?當然不是,這個行業各品牌的競爭太激烈了,廠家之所以給客戶補貼利息,是想讓在當下沒有購買能力的客戶,通過降低首付選擇他們的品牌。

因為對於主機廠來說,沒有規模銷量,主機廠就無法通過規模降低整車生產成本;沒有規模銷量,就沒有零配件收入,沒有機油收入,主機廠就可能要倒閉,而汽車生產的主機廠上下游產業鏈很長,既是地方納稅大戶也是吸納勞動力就業的大戶,主機廠倒閉,就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所以,購車的客戶才可能享受到,在其他行業沒有的低息和免息的待遇。很多當下沒有購車能力,但有購車需求的客戶才能滿足自己的用車需求。

那麼接下來就是很多客戶不理解的,為什麼我能全款買車,為什麼銷售人員要建議我通過金融按揭購車呢?

因為沒有這一部分收入,估計全國近3萬汽車經銷商要死掉一大半,不管是4S店經銷商、二級經銷商還是融資租賃渠道。汽車零售行業是充分競爭的“紅海”,得益於互聯網媒體的發展和經銷商渠道的不斷擴張,消費者可以足不出戶通過手機就可以諮詢到車價,進店之後還可以來回對比三四家。

所以消費者和經銷商的信息越來越對稱,再加上主機廠追求銷量和市佔率,導致庫存壓力巨大,經銷商為了避免資金鍊斷裂,往往和同行在價格上拼個你死我活,10萬塊從主機廠進的車,8萬塊賣出去已經是行業常態,到最後虧得一塌糊塗。

怎麼辦?為了低價格吸引客戶,只有在金融按揭服務環節收取“信息諮詢服務費”,來減少虧損,也就是現在大家口誅筆伐的“金融服務費”。這是多麼可悲可憐,而又極度畸形的一件事。

所以,在新車銷售虧的一塌糊塗的情況下,經銷商為了生存就必須做更多的金融按揭客戶,層層重壓傳導到銷售顧問,最後到客戶,這也是為什麼銷售顧問推薦客戶做金融按揭購車的原因,因為他們是有任務考核的。

最後,“信息諮詢服務費”收多少是正常的呢?我認為貸款每10萬元收取3000元,是合理可接受的範圍,對於金融按揭的客戶,只要低於當下的銀行貸款利率,對雙方都是有益的。

這個時候,客戶有自主選擇權,也可以自行去銀行辦理金融按揭業務,或者通過信用卡分期還款購車,可以節省該費用。

當然,沒有在經銷商做金融按揭業務,經銷商沒有收入,在車價優惠上也會減少,畢竟沒有人願意做賠本的買賣,賣不賣是經銷商的


李衛傑7


無法將正氣進行到底的女車主在久侯不至迫於壓力才出來的有關部門與坐落在陝西大會堂斜對面的富麗堂皇的西安力之星的購車糾紛的個案得到圓滿的解決。至於其它類似的全國糾紛只須看政府如何平衡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財團奔馳與其在中國的代理人的買辦身份力之星和國民的利益。財團:奔馳,買辦:力之星,國民利益…………


MrHong張


這個多維的世界,每個人都是舞動的蝴蝶,從不同方向大量彙集劇烈振動嚴密交織,最終形成殺傷力極強的龍捲風,總會吞滅一部分人。這個奔馳事件,不同的人關注不同的方面,增長不同的見識,吸收不同的養分。國家考慮的是國際各類關係,部門考慮的是行業規範,老百姓更是各有想法,有產者期待整肅,無產者獲得示範……可是,迴歸初始,本是漏油問題,卻變成金融服務費問題,為什麼會這樣?到底真相何在?


乙卿


就是想看到這件事情公平處理,該給這個女車主一個公道


夜雨86228


應該按照消協法正式處理,這是網友們希望看到的,也是維護主權最根本的信念。


手機用戶4280149895


大鬧大處理,小鬧小處理,不鬧不處理,這個是我們中國的國情,不過這次感還真有不比以往,各級政府部門也比較重視,這應該也是網絡議論的作用。


520183378171


創可貼也能治病嗎?


禾乃音十


任何一個行業必須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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