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視覺精華


首先沒有政策說電動自行車要取締。

其次電動車也不應該取締。

依據目前最新的政策來看,對於電動車這方面的政策應該是加強管理。對電動車的整體、整車質量以及行駛速度,包括充電時的安全性能等方面進行了更加細緻的規定。從這些規定來看,至少在安全性上有了更多的保障。

對於電動車上路的安全性來說,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是有些電動車騎行人員確實是不遵守交通規則,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來說,更多的人是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如果說全部取消電動車上路,那麼對於更大部分的人群來說,是一種不合理的。

隨著國家在環保方面的重視,新能源車也逐漸被大眾所認可。那麼比新能源車更加節省能源的電動車為什麼要被禁止呢?這種說法說是不合理的。但一直以來電動車作為非機動車,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漏洞和很多鬆懈的地方,這次電動車政策的調整,可以說在電動車的管理方面更加嚴謹,從生產廠商,從銷售到我們每個家庭使用的電動車,都有了更加合理的一個政策,比如說電動車的時速超過多少按非機動車計算,這樣一來的話,就可以避免電動車高速行駛,而駕駛電動車的人員沒有掌控高速行駛的能力。依照機動車來對待,駕駛電動車的人就需要資質,也就是說駕駛證。

從引發交通事故的方面來說,很多交通事故的引發不在於是電動車還是機動車,而在於人對於交通意識的一種淡薄。電動車每年會發生很多起交通事故,同樣的機動車每年也會發生很多起交通事故,這些交通事故,有可能不是個人的主觀意識造成的,但是絕對是跟他的交通意識有關係,而不純粹的是因為電動車或者是機動車這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

從便捷性上來說,電動車在城市中有很大的便捷性,通行里程比較高,停車佔用地方比較少,方便快捷。如果說真的停止了電動車的使用,每個人都去開機動車,那麼城市的交通壓力,霧霾的排放會形成更大的問題。

所以說,在這方面不應該說是取消電動自行車,而應該是如何去規範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這類車的上路行駛,如何去更好的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一些隱患的發生,才應該是有些部門去考慮的,應該去做的一些事情。

對此您還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可以關注一起留言討論。


龍語堂


我在二線城市,先腦補一下沒電動車的場景:街上汽車要麼沒地方停車要麼限行;外賣平臺直接關閉,用汽車和自行車送外賣都不現實。快遞不再送上門,只能在快遞點自取,可能在隔壁小區或隔壁的隔壁小區。水電氣寬帶網絡報修得排隊,哪怕停電,哪怕水嘩啦啦啦流,都得等,電力自來水公司的搶修車有限,停車又困難。電器維修,管道疏通,傢俱安裝,上門費都得提高,要麼汽車,要麼自行車,效率都折損,自然費用得多攤點。小孩上學,大人上班,請提早一到兩個小時出門,無論公交車與地鐵,不是你想擠上去就能上去,想下車就能下去的。騎自行車上班的那真得好體力,過個路口恐怕得花兩三個紅綠燈轉換才能過完,因為人多速度慢。便利店的貨物總是不齊,因為一天只送一趟貨。飯店的菜品總是不新鮮,因為蔬菜魚肉在路上的時間太長了。上班遲到那個常事,到營業廳辦理業務別去太早。千萬別說以前沒有電動車不是也過得好好的,以前沒手機沒網絡也過得好好的,現在你離得了嗎?生活節奏不同了,高效環保的工具不給用,退步回去能習慣嗎?電動車是科技進步的成果,安全問題是人為問題,與車何干?所以要從管人入手,人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安全騎行,真正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楓亭村民


我南方的,所在地亞熱帶季風性氣候,夏季高溫多雨,冬季低溫少雨,沒錯就是全國宜居城市,南寧。我住的地方離公司3.5公里,下面是幾種上班方式所需要的時間。一、坐公交,首先快走五分鐘到小區門口,等公交8點30幾分有一班,其他就要九點以後。坐公交25到30分鐘後到公司,花費2塊錢,總計用時35分鐘,最。二、打的或是滴滴,同樣花五分鐘到小區門口,打的15分鐘到公司,花費13塊錢左右。總計用時20分鐘左右。三、電動車,出門到公司17分鐘左右,公司免費充電。公交班次少,要走路,錯過了又要等很久。打的,費用高,下雨天經常打不到車。電動車上班時間寬鬆,成本低。給我一個不選擇電動車的理由。 南方地區,氣候宜人,電動車出行短途的話,走走停停很方便,成本低。關鍵還低碳環保。汽車市場都是往新能源方向走了,不能因為電動車數量龐大,難於管理而取締。堵不如疏!


一張涼蓆


電動車就低層民眾的主要出行方式,它佔地小,不汙染,行動方便快捷。如果讓普通民眾來說肯定不能讓取締了,因為這已經是他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了。然而正因為:電動車窮人的生活必需品,而窮人又佔大多數,所以勢必有大量電動車上路,就形成電動車與汽車爭佔道路權的問題,於是就有了開汽車的有錢人希望取締電動車的呼聲,畢竟有錢人就有發言權,而且發言也更具權威性,同時那些磚家們也都是汽車一族,當然也支持取締電動車,一時間取締電動車甚囂塵上。。而窮人畢竟人微言輕,只有任人宰割的份。電動車成了百害無一利的城市禍害,一切交通擁堵交通事故的鍋都得由電動車來背,雖然統計數字上汽車造成的交通串故更多,形成擁堵更大,但是沒有用,拿窮人開刀遠比動富人奶酪容易的多。只是取締了窮人的出行工具勢必使窮人生活更加困難。一旦窮到極端,會發生什麼事,富人還能不能悠閒自在地享受有限的資源?


世道淪桑


不但不能放棄,而且還應該支持。

之前說摩托車禁了,說因為有些人不遵守規則,有些人用摩托車來搶劫,因為它動力大。但沒有摩托車搶劫,可以用小車搶劫,直接把人拉上車,搶完了非禮完了再放人的事都有過。

好了,電動車出來的了, 開不快,而且動力不足,很少用來搶劫了,又說違規又說太快。其實主要原因是沒有利益,其實象以前管摩托車那樣管電動車,很多人都願意的,上牌,交點錢年審是可以的,電動車真的可以解決很多人的出行問題,不是人人都買得起小車的,但電動車又省錢又方便,為什麼不推行,別說電動車充電會起火,那只是幾個個案罷了,只要監管好生產商就可以了。別因為沒人買小車了就去強迫別人放棄電動單車買小車,你公共交通搞不好,摩托和電單車不讓騎,你是不讓人活嗎?


教你孩子學英語


電動車不應該取締,原因如下:

1 首先電動車屬綠色出行,健康環保;

2 電動車行駛快捷,停放方便,所佔面不大;

3 易學會、還不繳培訓費。

4 買電動車實惠,並且平時維護也廉價。

從如今社會來看,我認為小車應該取消,原因如下:

1 現在中國小車氾濫,經常造成交通擁堵:無論大、中、小城市皆如此。

2 小車尾氣嚴重汙染環境,影響生物健康。

3 小車購買、維護、保險費用較高。

最後建議:近距離出行,步行、公交車、電動車即可;遠行火車、動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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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視野


電動車綠色環保產品,出行成本低停車佔地面積小,出行方便。只要管理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現在,有些城市電動車限行,個人看法是利益使然。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韙。比如目前江蘇省淮安市對三,四輪電動車限行且不給過渡期,簡直是對老百姓的利益很大侵害。大家想一想,爺爺奶奶天寒地凍,陰天下雨,開三輪或四輪電動車帶孫子孫女上學放學有什麼不安全了。難得非得開汽車去接孩子就安全了嗎?再說了誰家都有錢買得起汽車呢?所以,希望地方政府只能說應該加強駕駛人員管理培訓,而不是一刀切的不給行駛,如果需要限行,也應該給一個合理的過渡期,只有這樣才能使老百姓的剛買的新車不受損失。在過渡期的考量方面,可以根據其車輛使用年限來定過渡期。希望國家從社會穩定考慮。


手機用戶3786831070


取消電動車那是政府決策的事情,我說不上話,一般來說電動車便宜,方便,最適宜低收入人群的代步工具。在現在的社會低收入者還是比高收入者多得多,故電動車的需求就多,生產電動車的廠家也跟著迎合需要的人群而生產出各色各樣的電動車來滿足需求者。這樣就有更大的競爭市場。隨著電動車不斷髮展和壯大,這就給本來就不順暢的城市道路帶來了通行壓力,加上小汽車也在每天的增加,城市道路已經受不了如此的重負,為解決這問題政府能想到的就是電動車,這個不交任何道路費用的電動車主要使用人也只是一般無權無錢的普通百姓,總不可能禁機動車來給電動車的路權吧!我想電動車的日子也不會太長了。一但電動車在城市的道路上消失,那麼你買臺機動車也只能找個花錢的車位來擺設了。根本就無路可開了,試想一個城市原來有兩百萬臺電動車,禁了以後有三分之一的人去買機動車,一下子這城市多出70萬輛機動車是個什麼樣的概念?


叻人


這個問題看問誰?小轎車階層肯定贊成取締電動自行車,那樣的話,城市道路就真正成為汽車專用道了。如果問騎電動自行車的人呢?不過,沒人問。

拿電動自行車說事,本質上是城市道路的使用權之爭,也是話語權之爭,騎車階層怎麼爭得過轎車階層呢?於是“48伏”“55公斤”“25公里”“超標”“過渡期”“頭盔”等等指標、名詞術語,專家一套一套地往出端。專家再幼稚,不會不知道電動自行車在佔道路面積、耗費能源方面比轎車要優越得多?不會不懂得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並非都是騎電動自行車人的錯?不會不懂電動自行車與小轎車一樣,都具有速度可快可慢的調節功能,速度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專家怎麼不主張凡是速度能力超過城市限速的轎車都重新生產?說“電動自行車不走非機動車道而在機動車道上橫衝直撞”的人,請看看西安市大街小巷,很多非機動車道都成了轎車停車場了,騎車的人有道可走嗎?有極個別騎車人在等紅綠燈的停駛期間,確有在轎車前後橫穿現象,確有十字路口闖紅燈現象,這是個別人素質差、不遵守規則的問題,開轎車的不是也有不遵守規則的嗎?

電動自行車從1999年在中國市場出現,至今已經20年整,受到大約2.5億人的喜愛,已經成為騎車人生活、上班不可缺少的得力工具,甚至是他們幸福生活的組成部分。使用者個人受益,社會也在受益,節約了大量能源;其實開車階層也在受益,試想如果大家都開轎車,那不是都堵在路上走不成嗎?按照新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很不實用,很多人要麼買轎車,要麼忍痛放棄所愛,改騎普通自行車,這不是社會的進步。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曾經針對該不該發展家用小轎車有過一場激烈的辯論,辯論雙方的觀點和理由我不說大家也知道。三十多年過去,轎車的發展怎麼樣?有目共睹,那是時代潮流,不可阻擋。當初持否定立場的一方現在怎麼不見吭聲了?短短三十多年,小轎車這個中國人做夢都不敢想的高檔物品,不僅普及到普通百姓家,竟然多到城市大道和高速公路經常堵車的地步。正是轎車數量的迅猛發展,才使得小巧、價廉、實用的電動自行車一出生便飽受責難,在打壓中竟然也發展得在數量上與轎車並駕齊驅,可見其生命力多麼頑強!

“開車的不一定是富人,騎車的不一定是窮人”。許多人就是喜歡電動自行車具有節省能源、節省道路、方便生活的優點而選擇它,所以我說它是利國利民的,不宜逐步打壓直至消失而後快。畢竟是2.5億人的自願選擇。速度適用的電動自行車與小轎車共存,才是和諧的社會發展;把城市道路只留給開轎車的,讓騎車人無路可走,而後以“橫衝直撞”作為理由將電動自行車退化成普通腳蹬自行車,是社會的倒退。城市街道,能否給自行車留一條非機動車道?不必拿25公里說事,放寬到35公里時速、60伏電壓又有何不可?該快該慢騎車人自己會掌握分寸,把時速能力超過25公里都當成機動車,都走機動車道行得通嗎?對於個別(我見到的確實是個別)“橫衝直撞”的騎車人,用交通法規處理就是,別以個別人的錯誤行為做藉口讓絕大多數人無辜受害。對於72伏電壓、速度能力大於35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因為騎這種車的人很少,我倒是贊成要麼納入機動車管理,要麼不再生產,有需求的人可改用摩托車。


wangdingan


這個問題問的好,首先國情在這裡,所謂的磚家叫獸建議取消,個人認為不合理,應該取消這些磚家叫獸,因為這些磚家叫獸不符合實際的建議,是誤國誤民,中國現在在發展,還沒有達到這些所謂的磚家叫獸所說的發達國家標準,一味的改革不利於經濟發展,除了取消就沒有別的方法了?取消電瓶車的目的是什麼?目的就是所謂的環境?對環境汙染危害的多了去了!汽車尾氣,汽車怎麼不取消呢?輪船怎麼不取消呢?你們這樣一味的取消低端收入家庭的交通工具,不覺得有欺負老百姓的嫌疑?普通大眾如果連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沒有,怎麼生產,怎麼工作?當然在這裡也要說下電瓶車的問題,電瓶車不要駕駛證,可以闖紅燈,機動車道行駛,逆行,不戴頭盔,亂變道,由於沒有把劃歸機動車,所以保險也沒有,是不好管理,很多城市見到電瓶車都頭疼,目前的情況就是矛盾,這邊工廠生產電瓶車,這邊老百姓購買,然後這邊警察來抓,直接扣了電瓶車,沒收!然後就是很奇怪的怪圈,工廠負責生產,老百姓出錢購買,警察負責銷燬!在這些環節中,老百姓最虧,有沒有辦法呢?個人認為在管理中出現問題,警察作為一個管理層,應當積極出臺政策,要麼把電瓶車廠家關閉,不應該讓老百姓當冤家出錢,那麼就是徹底的沒有電瓶車了,要麼就把交通整治好,所有人員都上路指導交通,該罰的罰,該教育的教育!取消也應該取消那種低速的四個輪子的老年代步車,這種車上路真的是禍害社會,1.首先這樣的車駕駛門檻低沒有駕駛證,開車的都是老年人居多,這些老年人沒有經過駕駛培訓,也沒有駕駛證,亂開,當然這是在一線城市看不到的,2.這種車輛也不合格,線路容易著火,最主要的是龜速行駛,影響正常道路通行,3,開這種車的老年人很多都是倚老賣老,我就亂開,你能咋滴?你撞到我賠錢,我撞到你沒事,甚至可以逃跑,因為我沒有牌照,你找不到我,最近有很多關於老年代步車的新聞,都是交通事故有關,甚至我親眼看到在馬路上逆行的老年代步車,遠看像奧拓一樣,近看才知道是輛電瓶車,逆行的老者甚至錚錚有詞的跟大貨車駕駛員爭論不休,要求賠錢,最後警察過來,才慢慢的沒了囂張,大家是不是有同感,有同感的頂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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