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教你退還金融服務費

最近被奔馳女車主曝光的不僅有汽車行業“三包”服務,還有汽車銷售行業潛規則“金融服務費”。金融服務費一般被汽車銷售叫做檔案管理費,銷售收到此費用,一般不開發票,這筆費用是通過銷售辦理買車貸款,銷售應4s店要求顧客交的費用,銷售可分得50%的提成,因此銷售會盡力勸全款客戶做按揭。許多購車者對此感到為難,實際上我們可以從經銷商不當得利,侵犯消費者權利,偷稅漏稅三方面進行維權。

三招教你退還金融服務費

通常4s店的做法,銷售人員並不會在推薦貸款時告知需要交納金融服務費,往往是在交納首付款後再提出,並表示如不交納這筆錢,首付款就無法退回。這明顯違反法律規定。金融服務費是經銷商在沒有法律法規,巧立名目的依據下亂收費,屬於不當得利。所謂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受害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並且,如果不當得利,數額巨大,對方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法律依據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再從消費者權益法的角度來看,經銷商或者銷售人員沒有事前明確告知消費者金融服務費,而在消費者交付首款後,告知不交納金融服務費不退首款或者拒絕交易,這無疑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規定了消費者的九項權利,在法律保護下,消費者有權作出一定的行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為。消費者的九項權利是: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有關知識權、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監督權。消費者遇到此類不尊重或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可以求助消費者協會或者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或者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士,後臺諮詢我們,免費為您解答。

三招教你退還金融服務費

此外,銷售者接收消費者的金融服務費,不開具發票,在消費者的要求下,聲稱行業規則。這筆不開局發票的服務費,直接進入私人賬戶,那麼這種行為,涉及偷稅漏稅行為。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三招教你退還金融服務費

最後,如果有相關的法律疑問或者需要法律,可關注我們,後臺回覆“諮詢”,便有專業律師為您免費解答,期待您的諮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