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為人民 巡迴審判解民憂

人民法院为人民 巡回审判解民忧

4月18日,尖扎縣法院坎布拉法庭幹警在縣看守所內組織巡回法庭,開庭審理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

人民法院为人民 巡回审判解民忧

被告漆某某犯故意傷害罪,被羈押於尖扎縣看守所。該案刑事部分審結後,原告馬某某向坎布拉法庭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漆某某賠償其故意傷害後造成的治療費用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91980元。為最大限度地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針對被告不能到法庭參加訴訟這一特殊情況,承辦法官做好充分準備,及時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專程到看守所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過程中,原告馬某某陳述了其訴求,被告漆某某充分表達了自己的意見,承辦法官耐心細緻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在調解階段,被告漆某某得知其妻獨自帶正在上學的女兒在四川老家務工後,眼裡蓄滿懊悔的眼淚。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鼓勵被告漆某某積極改造,爭取早日釋放。漆某某對法院能到看守所開庭,為其參加庭審提供便利,充分保障其合法的訴訟權利表示感謝。

此次開庭贏得了雙方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體現了濃厚的“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司法溫情,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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