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为人民 巡回审判解民忧

人民法院为人民 巡回审判解民忧

4月18日,尖扎县法院坎布拉法庭干警在县看守所内组织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为人民 巡回审判解民忧

被告漆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羁押于尖扎县看守所。该案刑事部分审结后,原告马某某向坎布拉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漆某某赔偿其故意伤害后造成的治疗费用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980元。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被告不能到法庭参加诉讼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做好充分准备,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专程到看守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过程中,原告马某某陈述了其诉求,被告漆某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调解阶段,被告漆某某得知其妻独自带正在上学的女儿在四川老家务工后,眼里蓄满懊悔的眼泪。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鼓励被告漆某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释放。漆某某对法院能到看守所开庭,为其参加庭审提供便利,充分保障其合法的诉讼权利表示感谢。

此次开庭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体现了浓厚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温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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