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企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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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尷尬,也很殘忍!

我們先說現實情況:目前國內有很多行業的很多崗位都是實行計件工資,這就導致了一個很殘忍的現象,很多人不得不去主動加班,心甘情願的加班,為你沒有加班,你沒有那麼多時間你就做不了那麼多數量,沒有那麼多數量你就拿不到想要的工資。可以說很殘忍。

我們再看一下法律情況: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係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如月薪酬,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勞動法》所確定的原則,以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為基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關於計件工資呢,它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算法,有很多種法定的情況,我這裡說一下最常見的:

定額計件:所謂的定額計件,就是說企業會給一個固定的工作量,不管有沒有超出工作量,你的計件工資都是一樣的,但是你必須完成額定的計件量,如果說企業採取的是這種方式,那麼,當你完成額定的計件量之後的時間,計件工資正常算,企業還需要按照《勞動法》發加班工資。

目前國內基本上都是一些小縣城或者說輕工業集中的地方,很多老闆會採取這種方式去壓榨員工,而很多員工往往又不懂法律這一塊的相關知識,只能為了多拿一點收入而主動去加班,但往往老闆都不會給加班工資。

所以這裡建議呢,如果說是實行計件工資,那麼必須瞭解清楚它的計件規則,可以去網上查一下相關的勞動法的規定,有些老闆自己定的計件規則他未必合法。


華家大叔


實行計件工資貌似合理,實際就是耍流氓。

企業任務繁重時最愛採用的。

可以規避雙休、節假日、雙薪、8小時……。



應該得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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