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交通安全宣傳九:騎乘超載災禍多


農村交通安全宣傳九:騎乘超載災禍多


摩托車使用方便,是農民朋友走親訪友、上集市購物的重要交通工具,往往會承載一家老小或大量物品。由於摩托車行駛穩定性較差,若再超載人員或物品,將增大車輛負荷,改變車輛重心,使駕駛人對摩托車的操控性變差,甚至出現前輪翹起、轉彎困難等險情,嚴重威脅駕駛人、乘坐人及路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法律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駕駛摩托車不得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乘坐兩輪摩托車應當正向騎坐。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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